“一女害俩男!”安徽蚌埠,男子因怀疑妻子出轨,与妻子一同前往民政局申请离婚。申请离婚当天晚上,男子去找朋友喝酒解闷,妻子则去找情人私会。男子回到家中,联系妻子未果后更加确信妻子出轨,等妻子回来后,遂逼迫妻子将情人约出来和自己见面。男子与妻子情人见面后,见对方竟然是自己同村村民,且态度嚣张,与对方发生肢体冲突,冲突中,用事先携带的刀具将对方捅刺致死,事后,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男子不服,提起上诉,辩称对方存在重大过错,不知错也就罢了还仗势欺人,自己只有伤害的故意等等,法院判了!(来源: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据悉,男子刘某与邵某系夫妻关系。2023年3月份,刘某外出务工,邵某则留在家中照顾年幼的孩子。
期间,邵某在打麻将时与同村的男子刘某1结识,而后与刘某1发展为不正当男女关系。
2023年7月,刘某外出回家,拿家里的旧手机看短视频时,发现邵某与一名陌生男子聊天暧昧。
刘某怀疑邵某出轨,邵某予以否认,后见刘某闹得很凶,不愿罢休,向刘某提出离婚。
正在气头上的刘某表示离就离,遂与邵某一起前往民政局申请离婚。
向民政局申请离婚当天下午,刘某去找朋友一起喝酒解闷,邵某则去找情人刘某1私会。
当天晚上,刘某回到家中,见邵某不在家中,又多次联系邵某未果,更确信了邵某出轨的想法。
随后,刘某等邵某回到家中,逼迫邵某将情人约出来见面,邵某最终因为害怕,将情人刘某1约了出来。
刘某与刘某1见面后,发现刘某1竟然是自己同村的村民,就特别生气,质问刘某1:“就是你!”后见刘某1叼着烟,昂着头说:“就是我。”怒不可遏,上前对刘某1脚踹拳击。
刘某1也不甘示弱,进行反击,过程中,刘某用事先准备的刀具,连捅刘某1胸部数刀,后见刘某1转身欲逃离,又从后背多次捅刺刘某1,直至刘某1倒地。
随后,邵某赶到现场,刘某要求邵某报警并拨打120。悲剧的是,等120赶到现场时,刘某1已经死亡。
事后,刘某向警方供述了事情的经过,又经鉴定刘某1系由有一定刃长的单刃刺器捅刺胸部,导致胸主动脉破裂引起急性大失血死亡,警方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刘某立案调查,而后查清上述事实后,移送检方审查起诉。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刘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构成故意杀人罪。在作案后主动要求他人报警,并在现场等待,被抓捕时无拒捕行为,到案后如实供述其持刀杀人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且本案系民间矛盾激化引发,且被害人刘某1对本案的发生具有明显过错,酌情对被告人刘某从轻处罚。
遂以刘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刘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审判决后,刘某不服提起上诉。
刘某及其辩护人上诉的主要理由是:
第一、作案刀具是刘某随机从家中拿的,并非提前准备的凶器。
第二、见到刘某1时,刘某并非第一时间用刀捅人,而是先用言语理论,即使被激怒,也是先拳打脚踹;案发时间为晚上9点多,能见度低,双方厮打过程中,因身材悬殊,刘某明显处于劣势,刘某1知错不改还仗势欺人,刘某愤怒之下在刘某1夺刀过程中才捅刺到刘某1。
第三、案发后,刘某要求邵某拨打120急救电话和110报警电话,对被害人刘某1积极施救的态度可以看出其对刘某1死亡结果的排斥心理。
综上,刘某主观上只有伤害故意,其行为属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最多是间接故意杀人。
此外,本案系婚姻矛盾引发,刘某1在案件起因上存在重大过错,刘某是婚姻关系中的受害者、且具有自首、系初犯、偶犯等情节,上有老人需要赡养,下有儿女需要抚养。
综上,请求二审从轻、减轻处罚。
二审法院怎么判?
二审法院认为,经查刘某在家中拿刀到达约定地点后,持刀径直走向刘某1并发生打斗。双方厮打过程中,刘某持刀攻击刘某1。当刘某1转身想跑时,刘某从后面再次持刀捅刺,后刘某1倒地。
从案发前的行为表现与作案过程看,刘某提前准备锋利刀具,打斗过程中持刀多次捅刺刘某1要害部位,且捅刺力度大,毫无节制,主观上对会造成他人死亡结果的发生显系明知,客观上实施了严重暴力侵害并造成致人死亡的后果,其行为性质应认定为故意杀人罪。
刘某事后要求邵某拨打120急救电话和110报警的行为,不足以认定其行为性质系故意伤害。
刘某不能正确处理纠纷,故意杀害被害人刘某1并致其死亡,构成故意杀人罪,应依法惩处。
刘某作案后安排他人报案并在现场等待,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构成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害人刘某1插足刘某的婚姻,对引发案件具有过错,对刘某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一审根据刘喜犯罪的事实、性质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充分考虑各量刑情节,判处适当。
综上,认为一审判决并无不当,最终判决驳回了刘某的上诉,维持原判。
这事你怎么看?
自古奸情出命案!
二审法院迫于人情世故所以才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按我的理解被害人明显存在过错,还打上门来才导致悲剧发生应该判个五六年足矣。
现代人的婚姻变数太多、太大了。
一次次的奸情出人命,国家就是不制定通奸,出轨相关的法律。还是觉得出轨和通奸出台法律没必要,对社会及道德没影响?
说你不喜欢了,或是不喜欢你了,都可以一拍两散,为什么要搭上自己一辈子的幸福呢?可怜的人。
法律应该改,这种情况判个三五年就够了,过不下去了可以离婚,但不要搞偷情,容易出人命
自古奸情出人命
明显是互殴伤害意外致死
自古奸情出人命,
一会刘某一会邵某,云里雾里?
淫妇还留着过年
应该奸夫奸妇都浸猪笼
我只关心那女的送走没?没送走这渣男真的罪该万死!
为什么不把淫妇一起干掉
自古奸情出人命、不信去问西门庆、娶妻不娶风骚娘、不信去问王宝强……
现在艾滋病在中国很多省份地图都红的发黑了,艾滋病这么多的情况下还出轨,是真正的勇士?还是脑子有问题?
无期就无期,表现好20年就出来了,杀人奸夫值了
这男的没担当,西门庆杀了必须也清理掉潘金莲,让他们永结同心。
由偷情出轨引发的刑事案件已经屡见不鲜了,说是影响和谐社会建设的一颗毒瘤都不为过,再简单的归类于道德层面的问题,就是立法机构的不作为,不称职!如果杀死破坏他人家庭的败类,不用承担刑事责任以及民事赔偿责任,出轨偷情之风必将大为改变,人类道德文明必将前进一大步![并不简单]
已经登记离婚了,为他人之间的孽债搭上自己的终生太不值得。
乱七八糟一大堆!
愤怒归愤怒还是不值得,这女人转眼又找一野男人你能怎么样?所以这种事咋弄都不值得,让女人净身出户身败名裂就行了
离过婚了,闹成这样,没有理智,太不值得了
天理人情,该无罪释放,五千年浸猪笼是合理的,
为了一个女人拼命的男人,最愚蠢,不值
两个一起杀才好
正好可以明目张胆的找了
应验了自古奸情出人命这句千古忠告之言,可惜的是淫妇没事以后还可以随心所欲地找男人
难道淫妇就能袖手傍观没有一点责任吗
普通平民男结婚就是入坟墓
判处淫妇无期徒刑,杀人凶手十年徒刑。
武松被判刑了。
没把头割了当球踢已经是好的了
明明是可以随时缔结,随时解除的社会关系,非要一方付出巨大代价才能开始,那解除时,付出代价方,怎么可能轻易罢休,本身就是是非源,然而它反而有利于当下社会的稳定,社会的稳定又大于家庭的稳定,
无罪释放
可惜那女的没判刑。
奸情不是好事,不死即伤。悲哀
邵妇一个人解决了三个光棍的问题
荒唐镜
红颜祸水
加判女的出轨判十年
刘某20年徒刑足够,女子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