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炸裂!”辽宁,一男子网聊漂亮女子,谈好3000块包夜,两人宾馆云雨一番后,男

龙哥看法 2025-01-07 21:50:52

“太炸裂!”辽宁,一男子网聊漂亮女子,谈好3000块包夜,两人宾馆云雨一番后,男子去洗澡,岂料,女子趁机将其5000块偷走!事后,男子越想越气,又将女子骗出来,强行与她发生关系抵账,结果两人悲剧了..... (来源:看案明法)

杨小倩打扮得花枝招展,打了个车就来到事先约好的宾馆,急匆匆来到指定房间。

等杨小倩敲门后,打开门一瞬间,见到房间里的男人,她心头一震,扭头就准备逃跑,可男人力气很大,一下将她拽到房间里,还将她推倒在了床上。

“赵哥,你想怎么样...我错了...”杨小倩声音颤抖中带着害怕。

赵晨志怒火冲天,对杨小倩怒吼道:“你这女人不讲武德,说好3000块包夜,为什么偷走我5000?这事怎么算?”

看着赵晨志丑陋扭曲的脸,杨小倩当即服软:“赵哥,我错了,多拿你的2000块,我现在还给你,你放过我好吗?”

“还给我?你偷我的钱就这么算啦?我不管,你拿了我2000块,今天就必须再陪我一次!”赵晨志边说边开始对杨小倩动手动脚。

杨小倩心中厌恶无比,立即大声呼救,盛怒之下的赵晨志便对杨小倩拳打脚踢。

就这样,杨小倩不敢再喊,而赵晨志则强行与她发生了关系。

事后,杨小倩羞愤交加,看着身上青一块紫一块的,咽不下这口气的她直接报了警,而赵晨志很快也被警方抓获。

可赵晨志却显得很冤枉,不仅表示他没强迫杨小倩,而且这次发生关系,也是杨小倩欠他2000块钱,自愿以身抵账的!

原来,37岁的赵晨志因为长相原因,一直没有找到对象,无奈之下,只能在网上找女网友解闷,在一个私密网站上,赵晨志遇到了杨小倩。

杨小倩的主页有很多漂亮照片,身材高挑、看上去非常漂亮。两人闲聊了几次,杨小倩就直接开门见山,说只要赵晨志愿意出钱,她可以陪他一晚。

赵晨志心底的邪火顿时止不住往上窜,受不诱惑的他立刻与杨小倩谈起了价格,两人一番讨价还钱,定下了3000块一晚包夜。

两人在约好的宾馆开房,虽然杨小倩对其貌不扬的赵晨志十分抵触,但想到那3000块,她也就和赵晨志发生了关系。

一番云雨后,筋疲力尽的赵晨志去淋浴间洗澡,杨小倩突然发现,赵晨志的包鼓鼓囊囊,心动之下,杨小倩鬼使神差打开了包,发现里面竟有5000块。

想到两人本就是网友,杨小倩当机立断,将5000块全部塞进自己包里,迅速披上衣服悄悄出了房门。

从淋浴间出来的赵晨志,发现杨小倩不辞而别,赶紧一翻包,发现5000块也不翼而飞,当即明白着了杨小倩的道。

暴怒之下的赵晨志想要联系杨小倩讨说法,却发现他的所有联系方式都被对方拉黑。

赵晨志差点气炸,几天都吃不下饭,做梦都想找杨小倩“报仇”。

他重新注册了个马甲号,三言两语就再次和杨小倩达成了交易意向,同样是3000块一晚。

杨小倩不明就里,跑到宾馆来赴约,却不想对方是赵晨志,也就出现了开头的这一幕。

两人的这一番“礼尚往来”让民警哭笑不得,那么,从法律的角度如何看待两人的行为呢?

1、如何看待赵晨志与杨小倩以3000块价格发生关系的行为?

赵晨志与杨小倩谈好3000块价格包夜,两人不仅达成了交易价格,也在宾馆发生了关系,如果两人只限于这一次交易,那么就是一次违法行为。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规定:两人的行为应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令人惋惜的是,两人接下来的行为让他们付出了沉重代价。

2、如何看待杨小倩偷走赵晨志5000块钱的行为?

杨小倩趁赵晨志不备,将他的5000块全部偷走,其行为已经构成了盗窃罪。

虽然杨小倩辩称她拿了5000块,但其中3000块是交易的钱,她只偷了2000块而已。

可实际上,两人的交易本就违法,自然产生的民事行为也无效,在对杨小倩盗窃行为,应仍以5000块标准来认定。

根据《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杨小倩的行为已构成数额较大,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3、如何看待赵晨志第二次强行与杨小倩发生关系的行为?

赵晨志辩称,第一次发生关系两人是违法交易,第二次他与杨小倩发生关系,仍是违法交易,就是为了杨小倩偷走的2000块抵账。

但根据杨小倩身上的伤痕,杨小倩的自述证据等,可以认定赵晨志利用暴力手段强行与杨小倩发生了关系,其行为已经构成犯罪。

根据《刑法》第236条规定:以暴力手段QJ妇女的,处3到10年有期徒刑。因此,应对赵晨志追究其刑事责任。

最后,法院以QJ罪判处赵晨志有期徒刑4年,以盗窃罪判处杨小倩有期徒刑1年。

对于此案,大家怎么看?

1 阅读:126295
评论列表
  • 老F 218
    2025-01-07 22:55

    这故事告诉我们:做人要厚道[滑稽笑]

    几许风雨 回复:
    全是十块的!
    用户98xxx43 回复:
    换成零钱
  • JIANG 127
    2025-01-07 22:46

    两败俱伤[哭笑不得][哭笑不得][哭笑不得]

  • 2025-01-08 03:35

    女人贪心而造成的,该死的狗男女。

    春天 回复:
    这是小编构思的又一杂文![开怀大笑][赞][开怀大笑][赞][赞][赞][赞]
  • 2025-01-08 06:33

    胡扯,现在谁还用现金

    海阔天空 回复:
    用微信的才是蠢吧,转账记录一查一个准
    搞三搞四 回复:
    没被抓过的人就是牛逼
  • 2025-01-08 04:58

    处理不公

    牛爸 回复:
    按照罪名处理是公平的,按照心里平衡不好说
  • 2025-01-08 08:08

    瞎编

  • 2025-01-08 06:10

    男娼女盗,都不是好鸟

  • 2025-01-08 11:08

    这女的一点职业操守都没,真贱

  • 2025-01-08 10:19

    卧龙凤雏

  • 2025-01-08 10:45

    两个人都犯罪了,我关心那5000块钱呢?

    用户10xxx45 回复:
    如果是嫖资没收,被盗资金应该还给失主
    用户10xxx37 回复:
    没收
  • abo 19
    2025-01-08 10:47

    男的吃了亏

  • 2025-01-08 11:03

    那么问题来了,3000属于啥档次[doge][doge]

  • 2025-01-08 11:13

    这才叫狗咬狗。女的为什么判那么轻呢?这女的也是,为了挣钱你就多啊一声又不少块肉,两全其美的事不干非要同归于尽。[哈哈笑]

    用户10xxx03 回复:
    女的算偷钱,男的算强奸,肯不一样定判的
  • 2025-01-08 09:42

    只要女的不愿意,就是qj

  • 自由 14
    2025-01-08 11:58

    鹬蚌相争,渔翁得利

  • 2025-01-08 15:50

    这事女方应先礼后兵,先找男方私了,先进行普法教育,告诉对方你强奸了,拿10000私了,否则等着进班房吧,男的估计会还个价5000了事,谁都不用喝稀饭。

    用户10xxx03 回复: 老林
    第一次算嫖娼,只是没交易钱,钱被女的偷走,第二次就是强奸,要是嫖娼,女的身上的伤算怎么回事
    老林 回复:
    你是对强奸有误解吧,这种明摆着就是嫖娼,
  • 2025-01-08 12:45

    瞎编乱造故事

  • gsllsg 12
    2025-01-08 12:27

    最后5000块还要被没收➕罚款

  • 2025-01-08 15:29

    一个四年,一个一年,还被罚款了应该,好伤啊

  • 2025-01-08 12:56

    一个骗一个嫖没一个好,媒体宣传这种东西,就证明了这种东西一路货色,现在媒体和专家变成臭妲己的东西了,为啥?就是太自私,太狭隘,太功利!

  • 2025-01-08 11:26

    最是老天有亮眼,拿走三千不就OK大吉,非要多拿两千,这一下,五千块钱没挣着,还搭进去一年徒刑,老赵也是,搭进来了两千块,也没有什么,要回来不就两且了,非得再开一炮。结果房倒屋塌,一地鸡毛,还搭进去四年徒刑,

  • 2025-01-08 15:56

    ,,

  • 2025-01-08 08:38

    一方不要告偷窃,一方不要告强奸,最终只按嫖娼处理

    神罗天征 回复:
    不是你不告就行了的,自诉会转公诉。不是说你原谅他了不告了他就不会被惩罚了
  • 2025-01-08 14:41

    诚信经营方能行稳致远😂

  • 2025-01-08 20:11

    不值得,两败俱伤,何必呢,

  • Mike 5
    2025-01-08 12:48

    女的太离谱

    用户10xxx03 回复:
    男的才离谱,第一次不说 ,第二次抓到人了,别人愿意退钱,你那钱就走,屁事没有,他偏偏使用暴力,与那女的发生关系,还弄伤了别人,报警被抓一点不怨
  • 2025-01-08 23:36

    患难与共,天生一对

  • 2025-01-08 17:02

    这个不公平,本来就是交易,非把自己送进去?

    用户10xxx03 回复:
    交易?第一次,钱是女的偷的,男的没给钱,第二次,纯粹就是男的强奸 ,那女的说了给他钱,放自己走,他还使用暴力发生关系,就已经犯法了
  • 2025-01-08 20:04

    扯蛋,现在谁还放很多现金在身上?

  • 2025-01-08 14:54

    如果是真事,一对狗男女一点也不亏

  • 2025-01-08 15:28

    伤敌一千自损二百五。

  • 2025-01-08 19:36

    无语,太聪明了!

  • 2025-01-08 10:25

    得不偿失

  • 2025-01-08 07:33

    该判,枪毙

  • 2025-01-08 15:02

    女人傻瓜,不报警什么事都没有了,现在好了,自己报警自己去吃牢饭,后悔吧?来不及了

  • 2025-01-08 15:42

    男的太亏了㇏又出钱又出力还进去4年,女的才1年㇏什么道理。

  • 2025-01-08 12:29

    杀敌一千自损八百。合理布局

  • 2025-01-08 14:51

    两个都不是好人,就应该都关进去。

  • 2025-01-08 10:36

    两个人都活该,太搞笑了这个结局[赞]

  • 2025-01-08 15:25

    四个字:自食其果

  • 2025-01-08 10:58

    好好的卖淫嫖娼变成了卖淫嫖娼盗窃强奸

  • 2025-01-08 11:00

    [裂开][点赞][点赞][点赞]

  • 2025-01-08 21:56

    渔翁得利[滑稽笑]

  • 2025-01-08 19:36

    这叫啥事啊?自己报自己的警,没事找枷扛吗这不[扁嘴]?

  • 2025-01-08 17:38

    一共几项罪名,卖淫,嫖娼,强奸,盗窃,数罪并罚[哭笑不得]

  • 2025-01-08 19:32

    关键是别报警,遵守行业规则

  • 2025-01-08 21:34

    这事告诉我们,真有又蠢又坏的人。为了告别人把自己告到牢里去了,还毁了自己的名声。

  • 2025-01-08 18:33

    这女的坏了行规

  • 两个活宝

  • 2025-01-08 17:54

    屎味了

  • 2025-01-08 16:47

    前面盗窃,后面强健,都进去吧

  • 2025-01-08 22:21

    一点职业道德都没有

  • 2025-01-08 18:11

    两败俱伤

  • 2025-01-08 20:21

    不公平,女的四年男的一年′才对!

  • 2025-01-08 17:59

    渣女配渣男

  • 2025-01-08 14:31

    还想着抵帐,这故事挺好

  • 2025-01-08 12:56

    干啥都得“诚信”为本。

  • 2025-01-08 15:50

    我就不一样,到底是什么私密网站

  • 2025-01-08 16:55

    两败俱伤,还不如私了

  • 2025-01-08 11:46

    量刑过重,实事求是讲,这事不严重

  • 2025-01-09 00:18

    早点跟那女的普普法 就不能报警了,两败俱伤

  • 2025-01-08 19:43

    图个啥

  • 2025-01-08 13:23

    这俩都是傻B,法盲。

  • 2025-01-08 17:36

    还没完,女人应该起诉强奸附民事赔偿20万,请法官支持。这男人太过分了该赔。

  • 2025-01-08 18:22

    绝顶聪明人才玩出新境界渔翁得利

  • 2025-01-08 13:44

    人材

  • 2025-01-08 15:53

    狗男女绝配

  • 2025-01-08 12:34

    不仅贪心而且法盲,如此结局咎由自取

  • 2025-01-09 03:13

    打女人就打,算讨债!交易就交易,算嫖娼!两次的事混一起就算强奸,化学反应

  • 2025-01-08 14:04

    正常上门服务也就300门,3000门是啥服务啊?求解?

  • 2025-01-08 12:07

    一经发现,同意与不同意都要进去吃牢饭。

  • 2025-01-08 06:52

    扯皮,

  • 2025-01-08 17:47

    完球了,人财两空

  • king 1
    2025-01-08 18:50

    这是对做人不讲诚信,不讲武德的惩罚。

  • 我想说的是真她妈的贵啊,3000

  • 2025-01-08 18:07

    编剧

  • 2025-01-09 00:00

    认真写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