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82岁老人要娶65岁保姆,虽然女儿强烈反对。老人却坚持娶保姆为妻。结婚

龙哥看法 2025-01-09 22:29:39

江苏南京,82岁老人要娶65岁保姆,虽然女儿强烈反对。老人却坚持娶保姆为妻。结婚一年后,保姆中风摔伤。其儿子把她接回家照顾。11年后,93岁老人病逝。留下一套房产。6.4万存款和14.8万抚恤金。保姆和女儿为争夺遗产闹上法庭。女儿当庭拿出一份婚前协议。说保姆早就签署放弃继承财产的约定。保姆大呼冤枉,说出一个秘密。法院这样判了。

这一年,82岁的李大爷,跟独生女儿李小萍发生争吵。

原因很简单,李大爷要和保姆结婚,女儿不同意。

原来,大爷老伴去世后。由于他年事已高,就请了蒋大妈做保姆。

蒋大妈来到家里后,把家里家外收拾的干干净净。一日三餐给大爷张罗的很是可口。

再加上,大妈爱说爱笑。自从她来到大爷家中,屋子里有了温暖的人间烟火气。

这久违的家庭温暖让大爷感动,他想一直和大妈在一起。他要和大妈结为夫妻。

但他这个决定却遭到女儿的反对。

李小萍认为,父亲都82岁了,此时跟保姆结婚,会让外人笑话。

再说了,这个年纪二婚,人家怎可能会对他真心?保姆比父亲小那么多,她答应结婚,指定是为了父亲的钱。

所以,她坚决不同意父亲和保姆结婚。

父女俩因为这件事闹得很不愉快。李小萍强烈反对父亲和保姆结婚。

虽然女儿百般阻挠,大爷却决心已定。但他也不糊涂,考虑到他和大妈之间的年龄差。

他听从女儿建议。和蒋大妈签下一份协议。协议中约定,大妈不继承他的房产。

彼时,两位老人做梦都没想到。这份协议中藏着什么猫腻。

签订协议后,大爷大妈结为夫妻。大爷觉得自己晚年有伴儿,很是欣慰。

可天有不测风云,一年后,大妈中风摔伤,儿子把她接回家照顾。大妈这一走就再也没有回来。

大爷担心老伴,也隔三差五去大妈家看望。这样的日子他一过就是11年。

11年后,93岁大爷病故。他去世后,大妈多次去他单位,想领取单位给的14.8万抚恤金和丧葬费。

但人家告诉她,要想领取抚恤金,要求大妈和大爷的直系亲属共同写说明,有双方签字才可发放。

大妈无奈,去找李小萍,但两人刚见面就吵起来。

既然争吵无用,双方对簿公堂。

法庭上,李小萍拿出一份协议,说是父亲和蒋大妈签订了婚前协议。

协议中约定:两人结婚后,婚前财产各是各的。李大爷去世后,他的财产由子女继承,蒋大妈自愿放弃继承权。

李小萍说,既然大妈当初签署协议,放弃继承权。就该遵守承诺,可她却言而无信,在父亲去世后。索要财产。没有法律依据。

蒋大妈大呼冤枉。她不识字,她的确按过一次手印,但那是放弃李大爷房产的声明,而且那份协议是手写的,这份协议是打印的,明显不是同一份。

因此,她怀疑这份协议是假的。

那这件事在法律上该如何解读?法院又会如何判决?

第一,法律明确规定,如果有遗嘱或遗赠,按遗嘱或遗赠来办理遗产,如果没有,则按照法定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规定: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老人签订的这份协议,见证人名字和日期都不对。不符合形式。

第二,《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规定: 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假设遗嘱有效,大爷在遗嘱中把遗产全部留给女儿,也是不对的。

大妈年事已高且身体有残疾,她没有劳动能力,没有生活来源。大爷在写遗嘱时,应该为大妈保留必要的份额。

可他却在遗嘱中把所有遗产全部留给女儿。损害到大妈的合法权益。

第三,继承人可以放弃继承财产,但必须是在继承开始后和遗产分割前。就算这份协议有效,当龚大妈承诺放弃财产时,李大爷并未去世,继承也没有开始。

综上,不管从哪方面来看。这份协议都是无效的。

既然协议无效,大爷的遗产就应该按照法定继承来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大爷和大妈是夫妻。他留下的财产应该先分割出一半给大妈,其余的按照遗产,由两个被继承人共同分割。

大爷死后,在乡下留下一套60平的房子,留下6.4万存款和14.8万抚恤金。

其中那套60平房产折价6万。大麻可分得2.2万。

6.4万存款,分给大妈一半后,剩下3.2万作为遗产,由大妈和继女共同分割。

14.8万抚慰金是大爷单位对他近亲属的抚慰金。

这三项全部算下来。大妈可分得11.5万。

综上,法院判决:李小萍在判决10日内向大妈支付11.5万人民币。

有人说:真是可以,结婚一年多就分了十一万多。老人糊涂,给女儿找麻烦。

有人说:这个女儿,女婿不地道。老人活了93岁,没有继母和继母的儿子照顾,哪能活九十多岁?

对此,你怎么看?

(人物为化名)

信源:《法治天下》之《八旬老人再婚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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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5-01-10 04:43

    老头儿93岁谢世不都是女儿女婿照顾的嘛,怎么成了大妈和其儿子照料的呢?老头儿与大妈结婚一年余就因大妈中风而分居了,双方是各回各家由各自子女照料大妈不该分得那么多份额的遗产,我若是老头儿女儿就将老头儿骨灰扔进粪坑里去,老而不规不顾儿女们的感受和反对执意续弦,老太也未真正尽到照顾老伴的义务却幸运地分到了老头儿大半遗产

  • 随意 30
    2025-01-10 09:11

    老不死的,结婚一年把财产都给了外人。

  • 2025-01-10 09:24

    这个老头子可以理解为儿女的祸害[加油][加油]

  • 2025-01-10 11:14

    老头的财产有一部分是前头老婆的,这一部分分割出来,才是他的个人财产吧。

  • 2025-01-10 11:42

    过了50,再婚,要打证的。多数有图谋,正常的往一起两人有照应一下,可以的。要不能自理了,各回各家

  • 2025-01-10 12:04

    不是看上钱,谁会照顾老头

  • 2025-01-10 14:15

    不遵照遗嘱执行,还说遗嘱无效,那立遗嘱干嘛,自己的财产想给谁就给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