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不救都错?广西南宁,小伙骑着电动车到某路段时,发现一辆车停在路边,出于好奇上前查看,结果看到司机张开嘴巴一动不动的,他意识到司机可能出什么事了,想开车门发现开不了,于是就报警和拨打120。事后,司机不幸离世,小伙被网爆,纷纷质问他当时为什么不破窗救人?
陈欢的手机响了,拿起来一看是好朋友的号码,立马接通:兄弟你出名了,赶紧看看!
陈欢愣了一下,以为朋友在开玩笑,回了一句:你做梦了?
“不是,这么大的事你竟然不知道,你自己看看吧!”朋友说完挂了电话,发了视频的链接给陈欢。
一看到标题,陈欢这才恍然大悟,原来是那天救人的事情,他想看看大家都是怎么夸赞他的。
可等他点开视频,再看看评论,他顿时不好了,他不是救人做好事吗,为什么还被网爆呢?
看到很多人在指责他,当时为什么不破窗救人,还说他耽误时间就是过失杀人。
这罪名也太大了,陈欢觉得自己也只是个普通人,他能做的就是及时报警和拨打120,他已经这么做了,还要他怎样呢?
原来,事发当天,陈欢像往常一样骑着电动车去上班,在某一路段,一辆小车突然插到他前面,靠路边缓缓停了下来。
因为小车的突然出现,陈欢差点要撞车,他有一股气,也把车停在小车前面,想着要理论。
在即将靠近小车的时候,他远远看到司机竟然靠在座位上睡觉。
陈欢想着要曝光这司机的行为,于是就打开手机录视频,边录边说:这哥们睡着了。
结果一靠近车辆,发现他张开嘴巴一动不动的,陈欢觉得这司机估计是出什么事了,赶紧想要拉开车门查看,结果车门被锁,呼唤司机也不回应。
陈欢当时非常的慌,而且他也没有急救方面的知识,第一想到的是赶紧报警和拨打急救电话。
然而很不幸的事,司机并没有抢救过来。后来民警打电话回访陈欢,告诉他,司机在车上的时候已经没有了生命体征。
陈欢觉得很惋惜,一条生命就这样没有了。
本以为此事就这样过去了,没有想到得知司机离世,有人把陈欢想要救人拨打救急电话的这一幕发到了网上。
结果网友纷纷议论,指责陈欢为什么没有破窗救人,白白耽误时间,还说他是过失杀人。
网上各种污言秽语不堪入目,陈欢被网爆到失眠,他很委屈,他说他只是一个路过的普通人,能力有限,对于司机的死亡,他也很内疚。
好在司机家属比较明理,表示司机是脑梗突突发,他这个病2016就已经发现了,说陈欢已经尽力了,当时发现就算打开车门也抢救不了的,因为他不是医生。
1、确实,陈欢没有急救方面的知识,破窗救人也是有一定风险的,一旦因为陈欢的原因导致司机死亡,他是要承担责任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此,在没有急救知识的情况下,陈欢的做法无疑是对的,专业的事应该交给专业的人来做。
2、如果陈欢是医护人员或者有急救相关知识,他可以出手进行急救,万一出现意外,他可以不承担责任。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这条规定表明法律鼓励公民见义勇为,但见义勇为要有能力,没有金刚钻别揽瓷瓷活。
3、网爆陈欢的那些人,明显很过分。
《民法典》第八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陈欢作为一个路人,看到司机的情况,觉得司机出了什么事情,没有袖手旁观,而是及时拨打了120和报警,他能这么做已经很不错了 。
可有些人因为司机的死亡,就谴责陈欢没有及时破窗救人,而且还说一些非常难听的话。
他们只以自己的看法去谴责陈欢,没有从陈欢的角度出发,要知道陈欢只是一个普通人,没有急救知识,如何对司机抢救。
网暴非常可怕,希望网友都能客观的看待问题,而不是人云亦云,一味指责他人的不是。
对于此事,您怎么看?
文中人物化名
信息来源:大象新闻—2025-1-3《司机突发脑梗车内昏迷,路过小伙报警,却因没砸窗救人被网暴。》
麻瓜巫婆王半仙儿
网上喷子怎么想的,这么弄下去,以后看到这情况只能装没看到了[抠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