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金钱面前,亲情啥也不是!”2016年8月,北京,一男子看父亲快不行了,趁父亲还有口气,背着3个姐姐,把市值400万的房子,以80万的价格过户自己名下,其实,他一分钱没给父亲,父亲去世后,3个姐姐不干了,说房子是父母的,让弟弟拿出母亲的200万,由他们4姐弟平分,男子就是不同意,3个姐姐直接把弟弟告了,法院判决亮了! "房子是我的!凭什么要分给你们?"在北京市某法院的调解室里,葛志华拍着桌子对着三个姐姐怒吼。坐在对面的大姐葛秀芳红着眼睛说:"这是爸妈的房子,我们姐妹也是他们的女儿,凭什么你一个人独占?" 这起家庭纠纷要从两年前说起。当时,葛家的老父亲因病住院,检查结果显示身患重症,情况不太乐观。此时的葛家,母亲已经在五年前离世,留下了一笔200万元的存款。而父亲名下还有一套位于北京市区的老房子,经过这些年的升值,市场价已达到400万元。 葛志华是家中最小的孩子,也是唯一的儿子。三个姐姐都已成家,分别住在北京的不同区域。按理说,葛家条件不错,本应其乐融融,可人性的贪婪最终还是让这个家庭走向了分裂。 得知父亲病重后,葛志华不是想着如何救治,而是琢磨着如何将家产据为己有。他清楚地知道,一旦父亲去世,按照法律规定,父母的遗产要由四个子女平分。这样一来,那套400万的房子和母亲留下的200万存款,每人只能分得150万。 "这怎么行?我可是儿子!按照老传统,家产不都是传给儿子的吗?"葛志华这样想着,开始精心策划起来。他先是每天去医院照顾父亲,表现得无微不至,赢得了父亲的信任。 趁着父亲神志还算清醒的时候,他开始在父亲耳边煽动:"爸,你这房子要是不处理好,将来姐姐们肯定会和我争的。您想想,她们都嫁人了,还和我们葛家沾什么边?" 老人躺在病床上,听着小儿子的话,内心挣扎。葛志华见父亲犹豫,又说:"爸,您放心,这房子过户给我,我肯定会照顾好您。再说了,姐姐们都有自己的家,用不着这房子。" 就这样,在葛志华的软磨硬泡下,老父亲终于同意了。为了让这次过户看起来"合理",葛志华特意找了中介伪造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写明他以80万的价格购买父亲的房子。实际上,他一分钱都没给父亲,但在合同上却做了交接款项的假象。 这一切,都瞒着三个姐姐。葛志华心想:"等百年后,房子已经是我的了,姐姐们也只能干瞪眼。"然而他没想到,这个秘密很快就被大姐发现了。原来大姐去医院探望父亲时,无意中看到了父亲床头柜里的房产过户文件。 "好你个葛志华,趁爸病重,居然做出这种事!"大姐当即打电话给另外两个妹妹,三姐妹坐在一起仔细研究了文件,发现这份合同处处都是疑点:房价明显低于市场价,资金往来也没有任何证据,明显是一份虚假合同。 老父亲在2023年初去世后,三个姐姐找到葛志华,提出要求分割遗产。"爸妈的遗产应该由我们四个平分,这是法律规定的。母亲留下的200万,房子值400万,一共600万,每人应该分150万。"大姐提出了合理的分配方案。 谁知葛志华寸步不让:"房子是我买的,跟你们没关系!至于妈留下的钱,那是给爸养老的,现在爸走了,这钱就是我照顾他的补偿!" 眼见弟弟蛮不讲理,三个姐姐只好将这个案子诉诸法庭。在法庭上,葛志华还振振有词:"按照咱们老传统,家产都是传给儿子的。再说了,我照顾爸这么多年,付出最多,凭什么要分给她们?" 法官仔细审理了这起案件,很快就发现了其中的问题。首先,葛志华与父亲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存在重大瑕疵:价格明显不合理,且没有真实的资金往来证据。其次,根据《民法典》规定,子女对父母的遗产享有平等继承权,不分性别。 最终,法院做出判决:确认葛志华与父亲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认定涉案房产和存款均属于父母遗产;判决四名子女对遗产享有平等继承权,每人应分得150万元。 这个判决结果,让三个姐姐终于感到了公平。大姐在法庭上忍不住落泪:"不是我们贪心,而是不能眼睁睁看着弟弟用这种手段侵占父母的遗产。我们都是爸妈的孩子,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这起家庭纠纷,不仅仅是一个遗产继承的案例,更折射出了一些人在金钱面前的丑陋嘴脸。法官在总结时说:"现代社会,男女平等,子女均有继承权,这是法律的底线。任何试图通过非法手段侵占遗产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案例来源:海淀法院网
按照传统都是传给儿子的。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