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又有几个老员工要续签劳动合同了,因为他们之前已经续签过一次,这次再续的话,按理说应该是签无固定期限的,但hr总监指示:你先按照5年去续签,如果有人问,你就说公司都是这么签的,如果还有人有疑义不签,你就说我回去确认一下。记住,不管员工签不签,合同一定要拿回来,不要放在他们手里... 对于总监的这个操作,这不就是典型的装傻充愣吗?现在网络这么发达,打工人可不像以前,公司随便就能忽悠的... 要知道第二次劳动合同到期,除非员工提出不签无固定,那么公司就要签无固定,如果公司单方不续签,是要给2N 的补偿的! 但总监这个操作就属于流氓操作了,员工只要签了,合同自己又不会说话,只要员工签字收回来,那就没有人能证明这个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公司提出来的! 你就说这事损不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