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数人暴政”的理论基础是民意正义论,民意正义论认为,多数人的意见就一定是正义的,王安石就认为“民,别而言之则愚,合而言之则圣”,张载也认为“大抵众之所向必是理也”。
“民意正义论”的逻辑谬误在于,它认为群体的理性是所有个体理性相加之和,所以群体的理性大于个体的理性,大群体的理性大于小群体的理性,因此“大抵众之所向必是理也”。然而实际上,个体在利益、禀赋、兴趣上差异,都决定了群体理性并不是个体理性的相加之和,而是多数人的妥协共果。个体的心智和理性越低,则从威和从众心理在其中起到的作用越大,就像《联邦党人文集》里指出的那样:“人的理性,就像人的自身一样,在独处时是胆怯小心的,他的坚定和信心是同 他联合的人数成比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