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回应家庭困难学生晒旅游照 还是上午那个看法的延伸,助学金的性质也是个契约,一方提供资助,另一方承诺以资助完成学业。无论是受助学生未能完成学业,还是将资助用于与完成学业无关的其他用途,都算违约,应当取消受助资格并退回违约使用的部分。
比如我资助的学生,其实我并不了解,他也不知道我是谁,从头到尾没有任何直接联系,毕业了就结束了。唯一的要求是每学期末看一眼成绩单,他合格了,就是履约了,我也会继续履约。
至于奖学金,性质、来源相对复杂一些,有带附加条件的,也有不带的,但使用范围要广的多,因为它是在学生完成学业之外的额外进步奖励,所以在没有违反约定的情况下,怎么使用完全是个人自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