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清晨,光武帝刘秀刚刚起床,太史官便匆匆来报,称昨日夜观天象,发现严重的“客星

野史记录 2024-11-20 22:01:05

一日清晨,光武帝刘秀刚刚起床,太史官便匆匆来报,称昨日夜观天象,发现严重的“客星犯御坐”之象!刘秀却笑着说:“昨晚我与严子陵同床睡觉而已。” 明日,太史奏客星犯御坐甚急。帝笑曰:“朕故人严子陵共卧耳。”——《后汉书》 严子陵名为严光,是东汉时期著名的隐士。早年间刘秀游学之时,与他脾气相投,成为无话不谈的好友,亦是共同求学的同窗。二者之间既有兄弟义气,也有同窗之谊,虽然年纪相差不小,却丝毫不影响他们成为忘年之交。 然而世事无常,刘秀如同位面之子一般,备受上天眷顾,从农民到帝王,整个过程顺利得让人难以置信。短短数年过去,严光一如昨日,仍为隐士,垂钓江畔,而刘秀的身份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成为一代君王。 登上帝王宝座之后,刘秀依然没有忘记严光这位“少有高名”的忘年之交,往昔对他的欣赏没有丝毫减少,反而日益加深。 为了解思念之苦,刘秀派人邀请严光到宫中叙旧。但严光却对隐士生活十分执着,刻意躲着刘秀不见。可惜,隐士虽称“世外高人”,却哪里真的能超脱世外?终究还是拧不过那句“普天之下莫非王土”。 在刘秀的坚持下,严光终于推脱不掉,不情不愿地被“请”到了皇宫,与刘秀见了面。不得不说,刘秀对严光是真的格外欣赏,别人都讲究“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他却干脆把严光请上了龙床。 可惜,刘秀是剃头的挑子一头热,严光对他的热情视而不见,甚至有些爱搭不理。刘秀诚恳地问严光:“你觉得我和之前有什么变化没有?”严光淡淡地说:“变化不是很大。”刘秀很好奇,再追问的时候,严光却闭口不言,再也不肯回答了。 帝从容问光曰:“朕何如昔时?”对曰:“陛下差增于往。”——《后汉书》 严光对刘秀的态度始终不冷不热,但刘秀对他却始终热情如故。这样的事情发生在一位古代皇帝身上,属实令人费解,自古以来的皇帝都是容不得半点僭越,稍被冒犯就会有人掉脑袋。 到了刘秀和严光这儿,却一反常态,刘秀不仅没有发怒,反而与严光同吃同住,当天夜里竟然让严光上了自己的龙床,与自己同卧而眠。 原本皇帝邀请严光睡龙床,严光应该拒绝,但一直对刘秀不冷不热的严光,却欣然答应了刘秀的要求,堂而皇之地登上龙床,并在睡觉的时,将自己的腿压在了刘秀的肚子上。 若是普通的朋友这样睡一晚,发生什么事情根本不会有第三个人知晓。但皇帝不同,他虽然贵为九五之尊,一举一动却都有严格的要求,且身边耳目众多,即便是睡觉时也会有太监盯着。 否则,次日天明之时,为何太史官能说出“客星犯御坐”的话来呢?难道夜观星象连严光睡觉时腿压到了刘秀肚子都能算出来吗? 其实,这是太史官对严光的冒犯之举表达不满,认为应该将严光处死,这才符合规矩。太史官的想法,也是朝中绝大多数大臣们的想法,在他们眼中,严光之举绝非刘秀所说的老同学同卧这么简单,他的举动实乃大逆不道,若不处死严光,将会有损皇帝威严。 太史官和大臣们的提议是否合理?笔者以为,他们的提议在当时属于有法可依,虽然看似不近人情,但确实不是无事生非。 在古代,皇权不容侵犯,许多起于微末的帝王,为了稳固自己的皇权,还会设计出一些出生时的异象,以附和皇权天授,令天下万民臣服。 刘秀登上帝位之路虽然顺遂,但他毕竟也属于起于微末,只不过顶着一个皇亲国戚的名号罢了。所以,从帝位稳固考虑,刘秀必须要维护自己的权威不被冒犯,哪怕是一丝一毫也不行。 那么,严光与刘秀同卧龙床,并将腿压在他的肚子上,这样做是否属于冒犯天威呢?答案非常肯定,不仅算,而且属于“大不敬”。 “大不敬”三个字,从字面上来看,似乎就是非常不尊重的意思,其实也可以这样理解,如果是普通人,大不敬最多也就导致打一架,但这三个字放在皇帝身上,那可就是绝对的“重罪”了。 “十恶不赦”这个词儿想必大家并不陌生,一般人会将它理解为形容人罪大恶极,但在古代却并非如此。古代封建统治者为了维护他们的统治,专门设立了十项不赦之重罪,第一条便是谋反。 谋反之罪,乃不赦十罪之首,即便是免死金牌和丹书铁券也无法免罪,是凌驾于一切罪名之上的首恶,犯之必究。而“大不敬”之罪同样是“十恶不赦”之罪,排在第六位,通常指冒犯帝室尊严,即便是偷了皇帝的一双袜子,那也属于犯了“大不敬”之罪。 至于严光与刘秀同卧,已然属于犯了“大不敬”之罪,更何况他竟然还将腿压在了皇帝的肚子上。按照当时的律法来看,严光有损皇威,又犯下“大不敬”之罪,处死他并无不妥。 夹在群臣、律法、皇权与友情之间的刘秀,面对如此局面,他最终做出了怎么样的决定呢?他没有处死严光,甚至连半点惩罚都没严光实施,就让这一介草民,安然地离开了皇宫。 不仅如此,严光离开以后,刘秀又多次去拜访他,并请他出山为官,终于有一次严光烦了,说了一句:“我志向不在为官,你为什么一定要逼我呢?”刘秀这才不再请他为官。 直到严光死了,刘秀依然惦记着他,亲自传话,给他安排了风光大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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