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一老人身患重病后,将全部的家产都留给了儿子,却让月薪只有2000元工资

青山吃瓜瓜 2024-10-25 16:03:45

广东广州,一老人身患重病后,将全部的家产都留给了儿子,却让月薪只有2000元工资的女儿,每个月给她支付1500元的抚养金,被女儿拒绝后,老人直接将女儿告上法庭,法院这样判了! 2017年,王老太,一位七十多岁的老人,在被诊断出癌症后,把所有财产交给了她的儿子,却向收入微薄的女儿索要赡养费,她的选择引发了争议,也在法庭上引发了一场关于亲情与责任的拉锯战。 王老太的故事,或许并不罕见,她一生持有传统观念,认为财产理应归属于儿子,女儿则是“泼出去的水”,终将远嫁人家,与母家渐行渐远。 因而,在得知自己罹患重病后,她将几乎所有的财产,包括房产、存款等都转给了儿子,她的儿子明先生自幼备受宠爱,母亲将他视为家族的继承人。 而女儿珍女士,从小被教育要懂事要忍让,也早已习惯了自己和母亲关系的冷淡。 王老太的决定并非突如其来,她的家庭经历可以追溯到更久远的过去,珍女士回忆,自年幼时起,母亲的偏爱便显而易见,父亲尽管试图在母女间调和关系,但在母亲眼里,女儿始终不及儿子重要。 珍女士心中存有不满,却也理解母亲的态度,毕竟在许多传统家庭观念中,儿子才是家庭的未来,而女儿不过是他人家的人,在这种环境中长大,珍女士早已将自己的委屈掩埋心底。 可王老太患病后的安排彻底打破了表面的平衡,2017年,她被确诊为癌症,面对突如其来的病情,决定将手头财产悉数留给儿子,以便在自己未来离世后,儿子能生活得更安稳。 这一决定一经宣布,珍女士彻底寒了心,尽管不意外母亲的偏心,但这次的分配不仅将她排除在外,还几乎否定了她作为子女的存在。 母女关系至此出现裂痕,珍女士渐渐疏远了母亲,王老太住院期间,女儿不再探望,也仅仅象征性地每月转200元赡养费,这种冷淡的互动成为母女间冷战的表象。 在医院,王老太经常向其他病友提起自己“有个不孝的女儿”,仿佛自己病痛中不仅身体受苦,情感也备受折磨,而珍女士也始终没有再回头,早已把那份血缘情分放在一旁,选择以冷淡回应母亲的态度。 但病情的不断恶化让王老太意识到,自己退休金微薄,无法长期支撑医疗费用。 尤其是当儿子告知母亲,自己的积蓄也几乎用尽时,王老太心中一阵酸楚,看到儿子熬夜照顾自己,脸上疲惫不堪的神情愈发刺痛了她。 她将责任归咎于女儿,认为若珍女士也能分担一些,儿子便不至于如此辛苦。 王老太决定向女儿提出新的要求,希望她每月支付1500元赡养费,理由是女儿收入稳定,有义务承担母亲的部分开销。 王老太或许并不清楚,珍女士的工资并不高,每月不过两千余元,且自己也有家庭和孩子需要照顾。面对母亲提出的赡养费要求,珍女士无奈之下,只能再次拒绝。 珍女士的拒绝让王老太大为恼火,在情感与愤怒的交织下,她将女儿告上法庭,要求强制执行每月1500元赡养费的请求。 案件进入法律程序,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不得不考虑各方面的事实与细节,王老太虽然在情感上对女儿存有不满,但从法律角度,作为父母,她确实有权要求赡养。 而珍女士的收入情况也成为法院审理的关键因素,法庭上,珍女士表达了对母亲偏心的痛苦,但她并没有直接否认赡养母亲的责任,只是强调自己的经济能力难以达到母亲所要求的数额。 最终,法院裁决珍女士每月需支付450元赡养费,而非母亲所提的1500元,这个判决金额既考虑到了女儿的经济能力,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对王老太偏心分配财产的回应。 判决后,珍女士没有再提起上诉,默默接受了法院的裁决,或许对她而言,这既是履行赡养义务的法律责任,也是一种在亲情困境中的自我释怀。 她并非不愿意承担赡养母亲的责任,而是多年被忽视的委屈让她选择冷漠以对,即便如此,在法院判决生效后,她依然按时支付赡养费,用法律的方式维持着这份亲情的残存联系。 在这场家庭纠纷中,财产分配、子女赡养、偏心问题交织在一起,引发了人们对于家庭伦理的深入思考,这不仅仅是一场关于赡养的法律争议,更是一种对于偏心家庭中如何实现责任与情感平衡的探讨。 (人物均为化名) 信息来源:澎湃新闻 2022-09-21 《老人将财产全部给儿子,患重病后女儿拒赡养…法院这样判》

0 阅读:1049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