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中,男子一年级的女儿,在学校被8名同学打得满嘴流血,门牙都被打掉了,看着

我来侃社会 2024-10-16 23:00:19

山西晋中, 男子一年级的女儿,在学校被8名同学打得满嘴流血,门牙都被打掉了,看着女儿痛苦地说出要退学的那一幕,他努力平静地让女儿说出整个事情的经过,然后记录下来,可事后男子却表示,他不打算追究学校和其他人的责任,生活还要继续,他的孩子还要上学。

(来源:杭州日报)

“他们把我弄到墙上,堵住我,不让我找老师,我想退学。”看着女儿满嘴流血,门牙被打掉,在车上痛苦地诉说着。

杨家杰看着一年级的女儿被欺负得如此之惨,他当时就火冒三丈,握紧拳头,想冲下车找那些孩子,给他们教训。

可他再看了一眼女儿,眼泪连同嘴巴的血吧嗒吧嗒地流下来,那一刻他又冷静了。

冲动解决不了问题,女儿被霸凌了,这事肯定给女儿带来了阴影,他得让女儿勇敢起来。

为了保护女儿,他得让女儿说出这件事情的经过,他要收集证据,这个时候他不能发怒。

他努力地让自己平静,用平静的语气让女儿勇敢地说出这件事情的经过。

于是他平静地问女儿,为啥要退学,女儿这才痛苦地说出了有人欺负她,有8个孩子那么多,这些孩子把她逼到墙边,堵住不让她找老师。

然后那些同学就开始霸凌她,把她打得满嘴流油,门牙都被打掉了。

看着女儿痛苦地说出事情的经过,杨家杰这才拿着记录来找学校,然后查了监控,里面发生的事情也大致和他女儿所说的一致。

事实面前,学校和那些家长都无话可说,杨杰报了警。

然而事情的发展让大家都意外了。

报了警之后,有7位同学在家长的陪同下向杨杰的女儿道歉了。

杨家杰当时依然是愤怒的,他想追究学校的责任,想追究这些家长和孩子的责任。

可他再看了看一眼自己的女儿,又看着那些家长,看着那些可恶的孩子,看着学校。

那一刻他改变主意了,他不打算追究责任了。

这件事追究下去的意义真的不大,杨家杰说。

他说,7到8岁的孩子,法律上并没有规定,他们霸凌了同学之后,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就算他追究,法律上也不能对这些孩子作出处罚,家长赔偿的那些钱也无法弥补他女儿的伤害。

如此一想,不如让那些孩子恶有恶报,杨家杰心里想着,这些孩子这么小就会霸凌,既然年龄在保护他们,但他们总会长大,要是年龄来了,还霸凌别人,总会有恶报的那一天。

他看着那些家长,也不知道这些家长是什么样的人,如果他追究下去,孩子后面还能不能在学校待下去,会不会被孤立,这些都无法想象。

他看着学校,如果这件事闹大了,孩子估计在学校也无立足之地了,到时候孩子上学该怎么办。

他考虑了很多很多,终于做出一个决定,说出了下面这段话。

“这件事情已经处理完毕了,7个同学和家长也作出了道歉,他也不计划再追究学校或者其他人的责任,因为这件事情追究下去的意义不大,生活还要继续,孩子还要上学。”

好一句:生活还要继续,孩子还要上学。

这一句话真的是道出了太多的无奈和心酸。

毕竟遇到孩子在学校被欺负成这样,还能如此冷静理智地处理这样的事情,对于一个父亲来说,这真的是太难了。

那么杨家杰如果要追究下去,他该如何通过法律的途径,维护自己女儿的合法权益呢?

1、一年级的孩子在学校受到这样的霸凌,学校肯定是有责任的,因为他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此法规没有提及学校,但学校作为公共场所,其管理者也应对在校学生负有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

2、一年级的孩子一般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即使如此,他们行为造成他人的人身损害,依然要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1188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如果监护人尽到了监护职责,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同时,如果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有财产,那么应从其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再由监护人赔偿。

子不教父之过,不能因为孩子小,就不让孩子承担责任,作为家长更应当承担起赔偿责任。

杨家杰不想追究下去,并不是他怕什么,而是他意识到,只有理性处理这件事情,才能保护女儿的成长。

对于杨家杰的处理方式,你有何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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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88 2
    2024-10-16 23:57

    这样的家长太窝囊,保护不了自己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