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尽天良!上海一女子,谎称带朋友的女儿去迪士尼玩儿,结果没想到,女子却把朋友女儿送到了一位57岁男老板的客房里,接下来就发生了不可想象的一幕。事后,董事长给了女子1万元,作为回报。朋友发现女儿被欺辱后,立即报警。女童验伤发现阴道有撕裂伤,构成轻伤。男老板和女子纷纷被捕,最终法院这样判了!
(案例来源:裁判文书网)
刘美琳满世界找周怡,她恨不得将周怡千刀万剐,就地正法。
什么狗屁好朋友,周怡简直就是人面兽心。
刘美琳和周怡是好朋友,只是刘美琳单方面这么认为的。
刘美琳居住在苏州农村,家里有两个女儿,大女儿甜甜12岁,小女儿木木9岁,长得都很水灵。
原本刘美琳答应两个女儿,带她们去上海迪士尼玩儿,可临时有事去不了了。
于是,周怡便主动请缨,说她可以带两个孩子去迪士尼,难得孩子开心,做大人的,尽量满足孩子的心愿。
一开始,刘美琳还犹豫再三,可却架不住两个孩子的请求,她们说:妈妈放心,我们俩不会乱跑,我们会听周阿姨的话。
最终,看在两个女儿特别开心的份儿上,刘美琳才同意周怡带两个女儿去上海。
临走之前,刘美琳还特意嘱咐大女儿,让她照顾好妹妹,有什么事儿,打电话给她。
结果,万万想不到,刘美琳和女儿这一别,竟然毁了小女儿的一辈子。
周怡根本就是个人面兽心的家伙,她带刘美琳的两个孩子去上海别有用心。她是为了满足王勇的特殊癖好。
王勇是上海一家上市公司的董事长,身价几个亿。
可这个王勇,和周怡一样,人面兽心。
周怡将甜甜和木木带到上海后,根本没去迪士尼,而是入住了提前就安排好的高档酒店,王勇也入驻这家酒店。
周怡伪装的很好,甜甜和木木也都很听她的话,对她没有任何防备心。
于是当晚,周怡趁着姐妹俩睡着后,将木木抱到了王勇房间里,任其发泄。
事后,王勇给了周怡1万元,作为回报。
木木遭受巨大的创伤后,心里很害怕,将此事告诉了刘美琳,起初,她也不敢说,是刘美琳觉察出了不对劲儿,给木木鼓励和爱,木木才敢说出来。刘美琳既痛心,又悲愤,这才有了刚开始那一幕。
刘美琳当即报警,然后满世界找周怡,可周怡干完坏事后,直接将刘美琳拉黑了。
木木被警方带去医院验伤,发现阴道有撕裂伤,构成轻伤。
刘美琳抱着木木,在医院走廊里痛哭,这简直就是恶魔在拿刀子剐一个母亲的心。
法网恢恢,王勇和周怡最终被捕。
可面对警方的询问,王勇坚决不承认自己对木木实施了猥亵。
而周怡,在面对警方的询问时,一五一十全部招了,包括王勇对木木实施猥亵的过程。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我们该如何认定此事?
1、王勇对不满12周岁的木木实施猥亵行为,依法应从重处罚;
其次,王勇到案后及庭审中拒不供认其猥亵的犯罪事实,可酌情从重处罚。
《刑法》第236条的规定: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这意味着对于侵害幼女的行为,法律会予以更严厉的打击。
最终一审法院判决王勇有期徒刑5年。
2、周怡谎称带甜甜和木木去迪士尼玩儿,实则是给王勇提供犯罪的机会,将9岁的木木送入王勇房间,让其释放欲望,简直罪大恶极。
《刑法》第27条第2款规定: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从犯的刑事责任是同主犯应负的刑事责任相比较而言,比主犯应受到的刑罚处罚要轻。
最终,一审法院判决周怡有期徒刑4年。
3、王勇不服,始终不承认自己的罪行,提出上诉。
《刑事诉讼法》第183条规定:
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
二审驳回王勇的诉讼请求,维持一审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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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50年也不多
五年?有没有搞错?
5年确实不多。
为什么要化名,不就是新城老板王振华嘛 喜欢玩小女孩 他想见红
3到10年有期徒刑,并且是从重处罚,却只判了五年,的确是钱起了作用,不是从重处罚吗
此文中,拉皮条的比啥老总更让人愤怒!无论怎么判,高低也要搞得她生活不能自理
5年而已?
强歼幼女,只判了五年,法官怎么判的。
19年的真事 常州的一家公司 总部设在上海 被抓后他儿子接替了董事长位置
500年不解恨!
毁了一个女孩才五年,太轻了
那么小的小孩,你下得了手,这女的更坏,把人家小孩带去给老板玩,良心坏到骨子里了,这事能做吗
新城控股老板
老早以前的案件了好吧
枪毙都不为过!
这不应该算拐卖人口和强奸么?无期徒刑起步
是个上市公司的老总,好像是房地产公司,具体名字忘记了好恶心的人,几年前了,真不知道这样的人是怎么当老总公司上市的
建议枪毙!!!
应该死刑。
死刑,伤天害理
太轻了,代价太低!!!!以后还会有去干这事的!
应该杀了
终身监禁
法官大人真是好人?那个强奸犯被加重刑罚才五年?
新城吾悦地产的董事长
5年太少了!
审判了!判决了,浑 法官混蛋!
斃了
新城国际的老板
五年?因为他是董事长?
这个法官不怕斩首
一、强奸幼女应判①阉割②阉割二年后死刑,不允许减改刑。二、强奸幼女应没收其所有财产,并将其中百分之八十赔偿给受害人。三、提供幼女犯应没收全部财产,并判死刑。
放在古代斩立决
丧尽天良,女人为了钱,老头丧尽天良,什么事儿都干的出来
小编家事?!!!!不懂发这个有什么意义!?
已经放出来了
败类,如此胆大包天,不知道已经祸害了多少人,死刑
最少也得15年才行。
都刚买车又买
此周怡明显不是所谓"上海一女子"。
阉割
恶魔在人间,法律应该送他们下地狱!否则恶魔仅仅几年牢,受害人却是一辈子的阴影!这公平吗?公正吗?正义吗
新城集团前董事长,已经出来了,又恢复公司管理了
判的太轻了
重罚
把 强 奸 说成了侮辱,什么意思
强奸幼女不是7年打底吗?啥时候从重才5年了?
判5年还重吗,这样的人枪毙都不算重吧。
妈妈也有责任啊,自己的孩子怎么能松手呢
应该加一条化学阉割,这种畜生出来还会害人
我记得14岁以下不是10年以上?
如此猖狂?
该杀!
心多大?
强奸幼女应该判死刑。
他妈的,判5年还好意思上诉。
毙了吧
如本文属实:周兽应处极刑!
这种情况对幼女来说就是强奸,因为有钱钻了法律的漏洞!对这种惯犯适合化学阉割,不然出来后还会犯案。
判太轻了,应死刑。
才5年?4年? 应该俩个都判20年不得减刑!!!
影视剧来源于生活
禽兽
真实事件,当时没看到后续就知道了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五年算从重?法官的语文是体育老师教的?
新城控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