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瓷玩出新花样?辽宁男子“躲避”大妈竟惹上官司!最近,辽宁一男子与一位过路的大妈

花舞红尘 2024-10-12 12:36:15

碰瓷玩出新花样?辽宁男子“躲避”大妈竟惹上官司!最近,辽宁一男子与一位过路的大妈争吵。争吵期间大妈突然向他身上倒去,男子出于本能躲闪,大妈扑空摔倒,住院治疗!让人没想到的是,大妈出院后竟然要求男子赔13734.84元的医药费!男子拒绝赔偿,结果大妈直接把他告上了法庭。一审的判决结果简直出乎意料! 这年头,出门在外,最怕的不是遇上“老油条”,而是撞见“碰瓷”的。 这不,最近网上一个案子火了,说是一个小伙子因为躲避大妈的“亲密接触”,反被判赔钱,看得网友们那叫一个义愤填膺,直呼“这年头,躲都没法躲了?” 故事的主人公小强,一个普普通通的打工人,为了生活方便,在鞍山租了间房子。 可惜,好日子没过几天,就被隔壁的王大妈给盯上了。 说起来,这王大妈也是个“奇人”。 小区里但凡有点风吹草动,她都能整出点幺蛾子来。 这不,小强晚上下班晚点回家,洗漱声音稍微大点,王大妈就“咚咚咚”地敲门,开启她的“碎碎念”模式。 小强也是个实诚人,觉得左邻右舍的,能忍的事就忍了吧。 可你越忍,人家越来劲。 这不,小强不过是把垃圾袋临时放门口,第二天早上上班的时候带走,又被王大妈逮个正着。 这下,小强可忍不了了。 心头的火气一下就上来了,直接跟王大妈争了起来。 谁知,这王大妈也是个暴脾气,一言不合就上手,要用肩膀撞小强。 小强一看这架势,下意识地往旁边一闪。 结果,王大妈因为用力过猛,自己把自己给摔了,还摔得不轻,胳膊都骨折了。 这下可好,王大妈不依不饶,一口咬定是小强推的她,还狮子大开口,张嘴就要13734.84元的赔偿金。 小强自然不肯答应,这不明摆着是碰瓷吗? 事情闹到了法庭,一审判决,小强虽然没有直接动手,但作为年轻人,在与老年人发生冲突时,应当承担更高的注意义务。 小强得为他的“躲闪”行为负责,赔偿王大妈30%的医药费。 你以为这就完了? 更“精彩”的还在后面。 王大妈觉得赔得太少,小强觉得自己太冤,于是,两个人都上诉了。 二审法院经过一番争论,最终还是维持了原判。 好家伙,这下网友们可炸锅了。 “凭什么啊? 躲避也要赔钱?” “这大妈也太会‘碰瓷’了吧!” “这年头,好人难做啊!” 一时间,网上各种声音都有,有人支持王大妈,认为尊老爱幼是传统美德,年轻人就应该让着点老人;也有人力挺小强,觉得他是正当防卫,凭什么要为大妈的“碰瓷”行为买单? 这场官司就像往平静的湖面扔了一块石头,激起了一圈圈波纹。 它让我们不禁思考:在面对类似的邻里纠纷时,我们究竟应该怎么做? 是忍气吞声,息事宁人? 还是据理力争,维护自己的权益? 也许,这世上本就没有绝对的公平。 但我们仍然相信,正义也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 这起“躲避也要赔钱”的案件,最终以小强的败诉告终。 案子虽然结了,但人们还在继续思考。 在法律与道德、情理与法条之间,我们该如何找到那个微妙的平衡点? 从法律角度来看,法院的判决并非毫无依据。 如果有人因为自己的过错损害了别人的民事权益,就需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在本案中,小强虽然没有主动推搡王大妈,但他的躲避行为确实与王大妈的摔倒存在因果关系。 因此,法院判决小强承担部分赔偿责任,也并非完全没有道理。 然而,从道德和情理的角度来看,小强的遭遇却让人感到同情和无奈。 面对王大妈的无理取闹和故意“碰瓷”,小强已经尽量选择了忍让和回避。 难道就因为他是年轻人,就活该要为老年人的过错买单吗? 这起案件反映出了一些社会问题。 比如,一些老年人倚老卖老,缺乏规则意识,动辄就对年轻人进行道德绑架。 有些年轻人遇到老年人不讲理的行为时,往往选择忍耐,不敢站出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这样下去,类似的事件只会越来越多。 我们常说,要构建和谐社会。 而和谐社会,不仅仅是要求年轻人尊重老人,也需要老年人理解年轻人,更需要双方都懂得换位思考,用法律和规则来维护自身的权益,而不是一味地依靠道德绑架或情感勒索。 (信息来源:2024-09-14 长沙政法《《29岁小伙避让65岁大妈,大妈意外摔倒索赔13万,法院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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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10-12 14:15

    这事还用问?好坏还看不出咋的?

  • 2024-10-12 13:54

    迟到的正义还是正义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