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原,男子入住酒店,闻到房间有异味,就打开空调通风,看见空调进风口有个黑色不

晴澍聊社会 2024-09-28 17:33:09

山西太原,男子入住酒店,闻到房间有异味,就打开空调通风,看见空调进风口有个黑色不明物体,他怀疑是摄像头,就站沙发上查看,发现竟是一个成人玩具,表面还有风干的白色痕迹,男子觉得这个东西在空调进风口,担心会传播病菌,男子要求酒店赔偿1000元,酒店却认为男子讹人,他房费才100元,最后只赔偿35元。更搞笑的是,酒店还要男子给五星好评。

(案例来源:椒点视频)

刘孟坤去太原出差,下了高铁,已经夜幕低垂。

他直接入住高铁站附近的一家酒店,这家酒店外表看似不起眼,网上评价却不错。

酒店前台的服务员面带微笑,迅速为刘孟坤办理了入住手续。

房间位于三楼,不大,但布局合理,干净整洁,正合他心意。

可刘孟坤刚一走进房间,就有一股异味往他鼻孔钻,让他有些反胃。

可能是房间太久没人住了吧?刘孟坤决定先打开空调通通风,散散味。

他拿起空调遥控器,按下空调开关,随着机器启动的轻微嗡嗡声,一股凉风缓缓吹出。

但就在这时,他无意间看到空调上方的进风口处,有一个黑色的不明物体。

不会是摄像头吧?近期网络上频繁曝光的酒店偷拍事件,心里不禁咯噔一下,虽然他是个大男人,但也有隐私权的。

他决定看看,这到底是啥东西,他站上了沙发,想看得更清楚一些。

随着距离的拉近,他也看清楚了,那竟是一个成人玩具,而且表面还残留着风干的白色痕迹,这让刘孟坤既尴尬又愤怒。

想到这东西,就这样暴露在空调的进风口,随着气流在房间内循环,他担心这可能会传播病菌,影响自己的健康。

他决定找酒店讨个说法,他黑着脸向值班经理说明了情况,并要求酒店能给他一个合理的解释,并且赔偿1000元,作为对他精神损失和健康风险的补偿。

值班经理听后,脸上惊讶不已,认为刘孟坤狮子大开口,他房费才100多元一晚,怎么要求赔偿那么多?

刘孟坤不乐意了:这不是钱的问题,那东西在空调出风口,谁知道会不会有啥病菌?

经过一番交涉,酒店方不愿意承担太多责任,最终只同意赔偿35元。

这个结果让刘孟坤感到既无奈又好笑,更让他意想不到的是,在拿到这35元赔偿后,前台服务员竟然还递给他一张评价卡,让他给个五星好评。

那么,从法律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1、刘孟坤作为消费者,有权要求酒店赔偿,因其服务不达标而造成的损失。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8条:“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酒店作为服务提供者,有义务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卫生的住宿环境。

空调进风口发现成人玩具且存在卫生隐患,显然违反了酒店对消费者基本安全和卫生的保障义务。

2、酒店有义务保护顾客隐私不受侵犯。

《民法典》第1032条:“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刘孟坤把成人玩具怀疑成摄像头,间接引发他对个人隐私安全的担忧。

然而,酒店并未直接侵犯刘孟坤的隐私权,酒店应维护顾客的全面安全感和隐私保护意识。如果酒店房间被安装了摄像头,就侵犯了刘孟坤的隐私权。

3、刘孟坤要求酒店赔偿1000元合理吗?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刘孟坤要求酒店赔偿1000元,主要基于精神损失和健康风险的担忧。

赔偿金额并非随意设定,而应依据实际损失和法律规定来确定。若酒店确实存在过错,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然而,具体赔偿数额需结合实际情况,如刘孟坤是否能证明实际损害的发生及其程度,以及酒店过错的大小等因素来综合判定。

具体到本案,酒店仅赔偿35元显然难以被认定为合理赔偿,但具体赔偿数额,需通过双方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

对此。你怎么看?

(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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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09-28 23:20

    都他妈有明显异味了,玩得太花了[哭笑不得]

  • 2024-09-29 07:21

    啥垃圾人都有,玩过以后扔垃圾桶就好,非要藏起来,啥心态?恶心别人?

  • 2024-09-29 06:33

    这是干啥用的

    难消瘦 回复:
    欧式床脚[哭笑不得]
  • 2024-09-29 09:33

    人家寄存在那里下次继续用的,好嘛,你把它曝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