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尽杀绝!给离职员工开具离职证明,居然把员工仲裁的案号写进离职证明里,并声称这份离职证明是经过公司的外聘律师审过的,不会重开... 在员工的离职证明上写这样的内容,真是不知道公司咋想的。但是咱作为吃瓜群众客观的说,仲裁不一定都是公司的错,因为确实有那么一小撮打工人(就比如我关注的一个网红某铅笔123),貌似对仲裁情有独钟... 所以在没有了解更多、更全面的信息之前,我们不对公司或者劳动者谁对谁错做过多评论,咱只说这样的离职证明到底是不是合法?员工是不是可以以此要求赔偿这个事。 我知道很多人会说,公司hr是无知,外聘的律师更水,这明显是送钱的节奏...但是我想说,你可以有你的“认为”,但是真没必要拿你的“认为”来挑战专业的律师! 因为就企业在离职证明中写有对员工不利的内容是不是违法这个问题,要结合具体情形具体分析的,而且在实践中也确实有着完全不同的审判结果以供参考。 要知道法律知识明确规定离职证明的格式,即一份规范的离职证明应包括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原单位的工作年限这四项内容。 这也就造成了实践中,有些地区法官认为:“法无禁止皆有可为”,既然规定中没有明确禁止写上对员工的工作评价,那只要是基于事实基础是可以写的。 比如上面提到的公司将仲裁案件号写在了离职证明中,印有仲裁记录证明了双方客观存在劳动争议,离职证明就可以如实描述。因此重新开具离职证明和赔偿不予支持。 当然,也有地方法官认为:相关的法律法规已经明确离职证明的内容格式,而工作评价等其他内容属于超出规定的范围,没有法律依据。因此判定企业重新开具离职证明。 所以遇到这种情形,你还真不好说就一定是给你送钱的。
这么开的话,还真是送钱行为
法律的底线,就是某些“企业家”奉行的最高标准。[哭笑不得]
没有离职证明不能找工作?新公司要就说上家不给开,签个承诺书不就行了。一张纸而已。
有的人心太坏
要是我你给我开也行,后面备注一下到底谁违法了,谁败诉了[滑稽笑]我就认!
这不是再送一个仲裁再赔一次钱?
有人科普一下吗?这离职证明到底为了啥?有必要吗?
仲裁啥的不写,就写公司主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这没问题吧
[狗头]离职证明并不是硬性需要的东西,有人扯淡说要进下一家离职证明去办社保,那是多少年前的了,现在根本不需要,因为现在办理社保手续公司全部可以在网上办理,你一离职,公司马上就停你的社保缴纳进行减员,你有没有从上一家公司离职,下一家公司查你社保就可以查得到。
什么情况!☀
屁话,记得以前有个经理入职同行,打电话给我背调,我鸟到:你公司招一个经理,还要问同行背调,你公司还想不想开了。你公司就这么没骨气?一个市场经理还要看同行的意见?我打电话给你老板聊聊[滑稽笑],第一个先开了你。这家公司叫读书郎还是什么的忘记了。我招人从不让行政背调,行就行,不行就换人。行政把自己当啥了?。
没离职证明就不用工作了?
离职证明又不是必备条件,这种公司也是够恶心人的,老板小肚鸡肠
如果真这么写说明别人根本不在乎你仲裁,实际上离职证明里写了这个并不违法,当然也只是不违法,就像出轨也不违法不代表出轨没错[裂开]
现在是ai的时代了,这东西p一下就好了,写不写能咋的
离职证明是什么鬼?为什么我找工作从来不需要?
大公司有用,小公司用不着,反正我这么多年在小公司混来混去没见过哪个要啥离职证明的,最多就问下为啥离职,有的连问都不问[裂开]
那这律师也是神坑,那这个仲裁,一告一个准[微笑]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只是用来领取失业金而已
无语,满大街告诉别人,我用人,仲栽输了。不是在告诉别人,公司无能?喜欢鞭挞?
回复暴漏了uc网民的年龄段?
外聘的小舅子吧?
既然公司能写那么把裁决网上的东西发出来也不会影响公司吧
那就仲裁呀,拿律师审过的这种幌子唬人,白送的钱不要对不起老天爷呀
找不到就找不到呗,你一个换他一家,也不知道谁亏谁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