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欺负老百姓了!”福建龙岩,一女子卖肠粉从中获利60元,却被市监局罚了11.5万元。女子不服,要求减免罚款。市监局将罚款减到6.5万元,女子仍然不满,一纸诉状将市监局告上法院。法院这样判了! (案例来源:龙岩中院) 张林从小生活在农村,嫁给了同为农村人的丈夫。多年来一直在农村生活,两人并未觉得有什么不方便,反而觉得很安逸。 可自从孩子到来,加上身边环境的影响,让他们的思想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身边不少家长,为了孩子上学,搬离了农村,到城市买房,为孩子提供好的上学环境。 看着大家的转变,张林意识到,他们的思想和生活也要变一变了。趁孩子还小,提前做足准备,等孩子上学也不至于抓瞎。 于是,夫妻俩拿出多年的积蓄,在市里买了一套房,从农村搬到了市里。城市生活并没有想象中那么轻松。处处都要花钱,开销也越来越大。 一家人要定居在市区了,如果没有稳定的收入,很难长久生活下去。两人决定做些什么。 想过打工,但给别人打工,根本赚不了多少钱,时间上也不自由,带孩子根本不方便。于是,两人商量着做点小买卖,能赚钱养家,还能照顾孩子。 张林会做肠粉,手艺还相当不错,吃一碗想第二碗的那种。于是,两人决定开一家小吃店,卖些特色小吃。 虽说店里的小吃种类丰富,但主打的还是肠粉。为了把控肠粉的口感,张林对原料米粉也十分挑剔。 这天,他们正在店里忙碌着。两个小贩骑着车子在他们的门口叫卖:卖米粉了! 张林并不想理会,毕竟她有固定的进货渠道。可两人一直在门口喊着,她就想到门口看看,米粉的品质如何。 多年来的经验,一眼就能看出,米粉是否是能做出美味的肠粉。张林看了看小贩卖的米粉,发现他们的米粉真的很不错,于是,便买了一些。 张林拿着这些米粉做了30份肠粉,成本是3元钱,以5元钱的价格卖出去。这30份肠粉一共卖了150元,张林从中赚了60元。 顾客们都反应口感不错,张林还计划着,这两个小贩来了,再多买一些米粉。可张林并未等来卖米粉儿的小贩,反而等来了市监局的工作人员。 市监局的工作人员告诉张林,要对店里销售的肠粉进行抽检,并从中抽取了样本。经过检测,张林销售的肠粉不合格,其中含有硼酸。 随后,市监局以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为由,罚了她11.5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150元。 随后,张林向市监局作出请求减免罚款的报告,张林表示:疫情期间,店面关门很久,经营有困难,实在拿不出这么多钱。经过市监局研讨,最后决定对其罚款65000元。 市监局已经将罚款金额降低,但张林还是觉得65000元太多。直接将市监局告上法院,请求法院撤销市监局对她作出的行政处罚。 针对这件事,在法律的角度该如何看待呢? 1、在进购原料时,张林有检查原料是否合格的义务。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者未按规定对采购的食品原料和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进行检验,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作为经营者,张林应当保障食品安全,为食客提供安全的食品。店里的肠粉是张林进购米粉,自己制作。 在进购米粉时,张林有义务去检查采购的米粉是否合格,而张林进购的米粉里面含有硼酸,没有尽到检验的义务,应当受到处罚。 2、张林销售含有硼酸的米粉,并从中获利,违反了相关规定。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经营上述食品,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十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并可以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张林进购的米粉含有硼酸,硼酸是对人体有害的物质,她将这样的米粉制作成肠粉,并全部销售出去,已经无法追回。 肠粉一共卖了150元,她从中获利60元,本是罚了她11.5万元,在她申请减免罚款后,市监局研讨后,对其作出65000元罚款的处罚,合理合法。 最后,法院驳回张林的诉求。张林不服,提起上诉,但二审维持原判。(文中皆为化名) 对于此事你是如何看待的?
这个责任应该是由米粉生产厂家负责,零售商家并不具备检验条件。我也是开小吃店的,所有进货都是由批发商提供检验合格的。市场的摊贩也是,市场每天检验不合格的,摊贩提供进货渠道由进货渠道负责。
我只想问一句,这个体户有能力检测食品的成份吗?
食用油怎么罚
罚质监局没对食品(米粉)检查好就流入市面至小店买的肠粉有毒,经营损失,质监局失职令到商贩生意受损理应十倍赔尝!
明显钓鱼执法吧
工厂排污,食品厂生产有毒食品也没罚这么重的!
感觉像是钓鱼执法。之前开店的时候没人来检查,换了材料就来了
这个罚款是不是应当由米粉厂家承担?
与获利有屁关系?你的食品里有毒!如果你不知道总知道在什么地方进的货吧!
这是一场阴谋,刚卖出就有人查。不是竞争者就是有人利用这件事谋利。可恶。查查幕后黑手。有些人也利用法律的漏洞或当事人不了解法律而任意太高处罚金额。
不要带节奏,为什么会罚这么重
罚款的金额可以随意改变。说明这个罚款的依据本身就是有问题的。既然罚款的依据是有问题的,那就不能够用来给女子定罚款!罚款应该即可撤销
出了问题都是没权没势的人承担责任,往往真正的罪恶之首无人管理[静静吃瓜]
AI文
执法要从实际出发,从源头上整治。摊贩无检测能力,市场上有不合格产品流通本就是监督局失职有责任,加上是初次发现摊贩问题,应该以法限期改正,而非直接进入罚款处罚程序!!
应该罚2.5万亿,才能填上恒大的坑
假的,若真就被下套了
在进购米粉时,张林有义务去检查采购的米粉是否合格,而张林进购的米粉里面含有硼酸,没有尽到检验的义务,应当受到处罚。。。别胡说八道了,谁买个米粉还去测硼酸。市监局发现了硼酸,应该去处罚米粉生产厂家。
不单单是割韭菜。逼人上绝路了。
这种罚会让人想到用自己的方式去解决,敢这么开罚单的真是英雄,无知又无畏[点赞]
公开抢劫,重刑
那些生产假的食品的也就罚个几十万,问题是人家一个月就赚几十上百上千万,, 在我们国家都是这样的,对于小错重罚,对于大错就轻罚,因为人家有关系,交了钱,交了谁的,
感觉像钓鱼执法!刚卖了就来检查了!而且卖米粉的还不见了[笑着哭][得瑟]
问题是:食卫局会去找源头吗?源头这么难找,费时费力不讨好,这些人会干这事吗?
地产低迷,整体社会收入都下降!别做啥事!
他妈的老百姓真是太难了
混装食用油怎么罚?(装工业油卸货后又装食用油)
油罐车都不用检测?一个米粉店买原料得检测
会不会雇人卖的米粉,有那么巧的事!刚好你买了原材料,刚好就来查你了,而且刚好有问题😄
钓鱼治法。有可能是市监局派来的。那个卖米粉的。
卖食用油的该罚一万亿
金龙鱼表示不服,农夫山泉表示不服
目标清楚,精准查处。不知道的还以为有内奸的,一个卖一个查。不过这绝对不可能,这是因为市监局工作认真,不能放过任何一个小店,留下安全隐患。这才发现这个不起眼的小店所存在的问题[开怀大笑][开怀大笑]
应该重罚的是生产那些面粉的厂家,而不是加工成肠粉的店主,因为我们大部分人都分不清原材料的成分,只针对这些创业的小老板有用吗?
你可以罚的她拿起刀嘛,人不怕死天下无敌
这个没办法。个人认为还是支持法院的判决的。毕竟食品安全无小事!一定不能因为便宜就去购买来路不明的食品原材料。自己不具备检验条件,又找不到供货商,那就活该被罚…!这种如果是能找到供货商,那么就应该一级一级的查,最后看是哪个环节加进去的,对添加这种物质的人拉去枪毙都不为过!这属于投毒罪,且是长期故意…
卖核污染海鲜才罚多少钱?
开小店一看就好收拾。。哈哈哈哈哈
脚踩酸菜表示不服,凭什么罚脚酸菜这么点钱
小老百姓真难啊
感觉被钓鱼执法了
不去查工厂,专在市场上转悠查老百姓,查到几十万几百万的罚,查工厂不合质量问题的会死吗
太狠了
市上这么多食品和饮料有人检查过吗两个卖米粉的不知是什么人什么套路
抽样调查都没录像监控,凭什么罚款
食用油每年几千亿,按15倍十年那要罚几十万亿了![哭笑不得][哭笑不得][哭笑不得]
调和油低调路过
罚个毛关门走人就是了
就不交,你拉去关两年吧,在外边两年未必赚的了六万块
你去其它地方买回来的米粉,他就没有回扣了,肯定要查你啦,做那么久不查你,你去其它地方买米粉回来就查你
房地产塌了以后会越罚越狠的
按这么个比例罚款,金龙鱼,最少也的罚几万亿。
有人眼红小店生意
所以不具备检测能力的人,也不应该随便做食品卖给别人吧,自己谋生很重要,但也不能用有害物质害人,不管主观还是不知情
建议继续上告
去告米粉销售方
卖假奶粉的为什么不枪毙,按比例与社会伤害相比,
这么个情况且判定造型者服刑三年。
就不给,看他能怎么样。
典型的给别人下套了
老谭酸菜表示不服
为什么不从源头控制?没有厂家生产不合格的米粉了,老百姓的食品不就安全了?假如该女子买回了米粉,自己往里放硼酸,那么你罚多少钱咱都不同情她。但是她买米粉的时候也是一个消费者,她也是购买方,也是受害者。
为什么不查米粉厂
一分钱不交,来人抓就武装斗争到底
这些孙子够狠!
不能吃生产干嘛,就算喂猪也超标
这是栽脏陷祸吧
应该找源头。
检测米粉质量应该早市监局的责任,白拿工资不作为应开除工作
罚少了,应该枪毙
本身这些人都有问题
六万五罚款交不上,你又能怎么办?
普通人想挣钱太难。。哪些资本家明星艺人随便几千万跟玩的一样。
难道买米还得学会检测?为什么不去罚检测米的?
三鹿懂事长都出来了。[大笑][大笑][大笑]
它们的工作就是欺负穷人
他怎么有能力检测,这样罚款是不是有点太过了。
饭桶就是饭桶,有没有违规添加剂早餐店有几个知道的?你职能部门自己不去市场抽查,难道每个早餐店买的柴米油盐酱醋茶都要送检才能用?一般人买东西都是看包装多一点。
砸锅卖跌凑不出来那个罚款怎么办?难道贷款,去交罚款么?还是直接抓紧去免费阅读蹭饭吃得了,?
支持非常支持,硼砂是对人身体有害的,必须要重罚
罚的对,但是罚对象错误,应该找源头,把源头罚个倾家荡产,老百姓肯定全支持!
如果食品含有对人身体有害,罚得没毛病。应该重罚,并且要追溯源头
老孑怎么判断不合格
应毙,活着也生不如死
习惯就好
罚的好,觉得不好的先去吃了毒肠粉后再来发言。
生产毒添加剂的给了多少好处这是,天天生产,怎么没去罚的不能生产呢
食监局和所谓的打假者都是一个德性,害人害社会
日本尽情在之海里排核污水
市监局不管生产环节,你零食上不自己化验就是不行
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者未按规定对采购的食品原料和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进行检验,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第一次应该责令改正吧,第二次应该是15万以下罚款吗,然后停产停业吧
你去大饭店查呀
进货开发票+正规厂家合格证 乱七八糟的东西不要用,总有商家贪小便宜进一些莫名其妙不知来路的食材。被罚也是活该。如果你有票据证明进货渠道也有合格证,但食材有问题,那么被罚的就是批发商了。
中粮卖用煤油车装的食用油,有结果没
有毒食品消费者吃了负担的医疗费不止十几万,可能得癌命都没了,为了几十块置消费者健康于不顾,罚款要重,宣传要够!
其实真不应该罚那么多的,罚个10倍1500块就行了,再判上3年,这就很公平
我们不处罚厂家,你关老百姓什么事啊?
外面流动商贩那么多,每个摊位罚十万,市监局富得流油了
个体户没有背景,没关系,没实力罚款从严,大公司什么都有,危害一大片甚至大半个国人的安全都没有让其倒闭,没见有多严厉的罚款,
那里是处罚,是敲诈勒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