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男子深夜听到呼救声,发现一名男子对女孩施暴,女孩的脸色都发紫了,男子一把拽开施暴男子,可对方不服冲过来要打男子,被撂倒后,施暴男子就死死掰住男子三根手指,男子疼得难忍就踹了对方肚子,没有想到造成对方二级伤残,男子拘留14天后被起诉。 (来源: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检察院) 韩宇怎么都没有想到,因为自己英勇救人的行为,被刑拘了14天后,还将面临60万的赔偿,并且很有可能面临4年的牢狱之灾。 事发当天深夜11点,韩宇陪着怀孕的妻子吴梅在看电视,突然他听到一声救命。 本就富有正义感的韩宇,听到有人求救,赶紧起身往楼下冲去。 当来到四楼的时候,看到一间公寓前已经站着不少人,而里面不断传来求救声,韩宇顾不上里面什么情况,直接踹门而入。 当时看到一名男子左手紧紧掐着女孩的脖子,而右拳高高举起。 当时可以清楚的看到女孩的脖子、脸都有淤青,额头上还有两个大包,就连身上的衣服都已经被扯烂。 因为脖子被死死的掐住,女孩此刻的脸色已经发紫,韩宇劝说男子赶紧放手,可男子根本不听劝。 眼看着女孩生命垂危,赵宇一把拽开了施暴男子。 男子一身酒气,看着自己的好事被打断,他情绪很激动,冲过去就要打韩宇。 韩宇是一个退伍军人,怎么可能给对方机会,一下就把对方撂倒。 看到女孩已经脱困,韩宇也不想纠缠,就想着赶紧回家,怕妻子担心。 可男子怎能甘心,立马抓住韩宇的手,死死掰住他的三根手指,十指连心,疼得韩宇满头大汗,可是又无法挣脱,于是一脚踢向男子的肚子,韩宇终于脱困。 这时民警也赶到,把女孩和男子带走,韩宇也回了家。 可没有几天,警方上门把韩宇带走,并以故意伤害罪提交到检察院。 而检察院认为韩宇不构成故意伤害罪,立刻驳回了警方的申请。14天后,赵宇被取保候审,而他也通过警方与施暴男子进行沟通。 可男子一口咬定,当时韩宇对他进行殴打,才导致他的大肠破裂,并且被鉴定为二级伤残。还卖惨说估计3年都不能工作,一定要韩宇对他进行赔偿。 男子说,他和女孩是男女朋友,因为喝了点酒,俩人产生争执,发生了一点肢体冲突。而至于其他人所说的,他殴打女孩,甚至想强暴女孩的事,只不过是一场误会。 而且当时他只是拉住了韩宇的手,韩宇明明可以不用这么暴力踢他肚子,就可以挣脱, 但是他却如此用力,导致自己大肠破裂。 鉴于男子的说辞,警方变更罪名为过失故意伤害罪,再次向检察院递交申请,这一次检察院接受了,并向法院提起了公诉。 《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条的规定,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如果韩宇被定性为过失伤害罪,那么他将会面临刑罚处罚。 这是韩宇怎么都没有想到的,他认为他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应该受到处罚。 从法律上来说,正当防卫应该符合五个条件: 一、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 二、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 三、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人; 四、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五、对不法侵害行为人,在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时,所造成损害的行为。 韩宇解释,当时听到女孩喊救命,赶到现场时,看到女孩生命垂危,才选择出手。 把男子拽开后自己要走,男子却拉住他掰他手指,因为无法挣脱,才想到踢他肚子,但是当时已经控制好力度,所以不存在过失行为。 《刑法》第二十条的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因此,韩宇认为他的行为符合正当防卫条件,不应该受到处罚。 法院最后经过审理认为,韩宇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行为,而他是在女孩以及自身利益受到侵害时,才选择出手的,并没有什么不妥,应当被认定正当防卫,韩宇不负刑事责任。 正义需要所有人守护,而行正义之举的人更需要法律的保护,不应该让好心人寒心,不应该让见义勇为行为受到束缚。(文中人物均化名) 对于此事,您怎么看?
警察肯定是受贿了!!!
正当防卫!
对见义勇为的行为不能过于严苛,只要不严重超出必要范围,都应该容忍。这样好人才敢出手,坏人才会受到威慑
所以现在没人敢做好事了
收钱了
以后知道是警察的家人被这样对待了,大家都只会默默的观望一会儿然后离开[哭笑不得]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能让正义寒心,不能让英雄流泪。什么是社会的险恶,什么是道德滑坡,国家机器任何部分都是一样的道理,不能出问题,任何事物的本质都是一样。
法院不错
平时生活中,别人打你两拳头, 你都不能还手, 还手99%都是互殴 总觉得这种规定有点操蛋 是不是太屈辱了难道只能跑然后报警
在我们国家千万别多管闲事!
警察如此对待见义勇为人士,是对见义勇为的行为是嫉妒吗?还是抢了他们风头嫌多管闲事?
三个手指头受伤了,去做个伤残鉴定,这是一辈子的事,不得让他赔个三百万啊?
好,给法官点赞
见义勇为建议可以无限制防护,必要时防卫过当不适用见义勇为
这种警察,一点正当防卫法律知识也没有, 这种检查官连正当防卫条文也未弄懂, 好在法官还懂法!
这是前几年的事!原本事情没这么复杂,被救女子选择沉默…
见义勇为,英雄无悔
对见义勇为行为要更加宽容和奖励,才会有更多的人去做。
不要多管闲事,应报告收尸队
幸亏不是王法官主判。
要是法院对见义勇为都这样判决,人间何愁没有正义和善良
见以勇为差点遭到警方报复
在中国,千万别去管闲事,好多狗等着咬你呢
真应了老话,好心做不得,雷打烧香的。这个案例告诉我们,以后少管闲事。世风日下,道德沦丧。
那些警察是不是跟那个施暴者认识还是朋友!
没时间没地点小便瞎编
不是不救,而是不敢倾家荡产
不管最后怎么判,耽误那么久的时间,心理还得承受那么大的压力,自己还得承受肉体上的伤痛,如果法律程序是这样的话,这个闲事或者说见义勇为不管也罢。
就因为惹事很麻烦,所以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多了。
这些糊涂警察就没执法的法现素质,早日滚蛋。
又一个不懂法的 该出手时就出手 那是三国演义 不是现实生活
根据最近网上看到的,遇到这种事就往死里弄,千万不能指望警察和法律
各人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在中国就不要多管闲事!说不定就会把自己搭进去!
这是教育群众不要管闲事。
警察啊
警察同志们还是要维护警察的荣耀
以前的事了吧 现在叫互殴
哪个法院判的,你敢说出来吗???
以后谁还敢见义勇为呢?难道要看到那个渣男把女的掐死了才能出手?在情急之下出重手是很正常的事情,如果那一脚踢的轻,自己的三根手指可能就要断,试问法官:在那种情况下你会怎么做?
完了
被救女子不作证才变得复杂
正当防卫,不用赔钱,还应大力表扬,宣传见义勇为的英雄事迹,
见义勇为
为这个法院的法官点赞!
说大肠破裂的第二天记者去采访时他在打麻将。
见义勇为行为。
这就是当时闹得沸沸扬扬的“强奸未遂打麻将,见义勇为十四天”!
谁让你逞能的,回你的家去哪还有这么多事
哈哈
是真事吗?如果是真的真应该长点记性。
就是那个强奸未遂犯重伤二级在家打麻将的案子嘛!
继续破坏中国人的助人为乐,敢于同坏人坏事做斗争的精神,还有哪个英雄没有被诋毁过?还有哪个名吃没有敲诈勒索过?
无语了现在
见义勇为和正当防卫。法院判的正确。
见义勇为既然成立了,那么男子的伤害女孩,讹诈韩宇的罪名是不是也就成立了!
遇到这种情况。要拍视频留着证据。大声谴责,告诉他这是违法犯罪,不可以动手,不可以动手!
应该受连带责任。国家的法律,闹着玩呢,没有十全十美的办法不能出手相救。但我还是觉得会有好多人奋不顾身,身不由己的出手!因为我闷是人。
闲事莫理,众顶莫企。老祖宗总结的经验是有道理的,这是为人处世,安身立命之本。
眼神不好,嗯,真的
法[点赞][点赞]
让你丫的在当好人,活该。
警察非法拘禁
这回法院判的我看了很高兴。如果好人被冤枉以后谁敢见义勇为!
就想问一下,屎肠破那位该怎么判,按法律该刑事拘留吧怎么还这么闲!!!!!!
假警察
碰到黑心jc
当地警方执法有偏?
女孩也不是什么好鸟。韩宇不应该去救她。
这是正当防卫
老新闻了!抄旧饭!
警方:谁让你出手的,你应该报警,等我们来处理
男子打男子,哈哈,小学没毕业
说不定小两口玩qj游戏呢,现代这个社会真特么服了,曾经冲动管过被两人骂多管闲事
吸取教训少管闲事!
好人难做!!!
没有背景后台去做好事也不行了吗?普通人做好事挨官司真倒霉,律师费误工费各种费,到最后无责又如何。这是某音律师说的话
为什么现在类似的是这么多?会不会是乱说的啊?
找个好律师吧,中国是条文法,当时打官司来决定
警察和法院的人该查查
以后别管这种事了,让警察去管吧!管了没好处,还耽误时间,搞不好还要拘留!
他打女人是冲突。误会。别人打他就成了殴打。真能扯犊子。
那王八蛋应该被起诉。喝了点酒就感觉自己是天王老子了。这样的货色不判几年以后更多这样的玩意
法院判决的好
英雄!让人渣见鬼去吧!
要女的站出来才行,很多时候就是女的缩了。
多管闲事,这事该警察管。
这新闻就是假的
那个女人怎么说?不发声吗?
应该是那个所谓的女孩的问题
这件事情告诉我们,别帮忙
此事警察一直在针对他,这是为何?不解
这更是大基建
这个女孩难道不应该出来为救她的人说句公道话,别人为救她摊上了刑事案件,她不应站出来吗?
一些东西慢慢的失去。
狗吃不饱就会咬人
关键一个是那个女孩的证言,一句证言就能判男子强奸未遂罪,三到五年,并要赔偿女孩精神损伤费,退伍军人给见义勇为奖,女孩证言不利于退伍军人的话,双方有的扯啊
女孩当时有没有呼救,这是关键。呼救了怎么打都是见义勇为!
见义勇为,值得我们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点赞]
前面一段是见义勇为,既然制服了,而且能力比受害者强,那么后段,拉住他手不让走,这时确实过失厉害,多少要承担一定责任
活该,谁让你管闲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