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服软了!山东,一女子在银行办了两张存折,分别存了50万定期。4年后她到银行取钱。柜员却告诉她,存折上就剩1块钱了。沟通无果后,女子将银行告上法庭,要求赔偿自己的损失。不料,银行却反咬一口,声称女子伪造存折并报警。民警把女子拘留后,事情反转,原来是银行内部有鬼,私自转走了女子的100万。女子蒙冤,法院这么判了!
(案例来自:裁判文书网)
当民警要把陈娟带走的时候,陈娟也懵了。明明是自己的100万不翼而飞,自己才是受害者,怎么银行却要反咬一口呢?
这件事还要从4年前说起。
陈娟带着100万现金来到银行,办理了两张存折,每张存折里存了50万,办理了4年定期存款。
存款到期之后,陈娟带着两张存折来到银行,准备把里面的100万取出。
可当她把存折递给柜员后,柜员捣鼓了半天却始终没有取出钱来。
“女士,你这两张存折里只有一块钱,你确定要把它全部取出来吗?”
“不对呀,我的存折里面明明存了100万,怎么可能会没有呢?你是不是看错了?”
柜员见陈娟说的肯定,一时也有些拿不准。于是她把银行经理喊了过来。
银行经理再次查看了转账流水,发现陈娟在存款之后的一个星期内,钱就被分多次给转走了。
陈娟一听也急了。钱存上之后她一直就没有动过。可是银行经理摆了摆手表示:你自己没有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存折,和我们银行可没有任何关系。
见银行推卸责任,陈娟一气之下把银行告上了法庭,要求银行对自己进行赔偿。
让陈静没有想到的是,自己前脚刚把银行告了,银行却突然报了警。
理由是陈静涉嫌伪造存折。民警随后将陈静带走。就这样,陈静由受害者成了嫌疑人。
好在民警认为,这件事并没有那么简单,随后展开了深入调查,果然就发现了猫腻。
原来,陈静的100万存款不翼而飞,竟然是银行内部出了鬼!此人正是4年前,帮陈静办理存款业务的柜员。
陈静终于恢复了清白,可是当她准备跟银行索要赔偿时,银行却拒不同意。为了追回自己的100万,陈静只能再次把银行告上法庭!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该如何认定这件事呢?
陈静认为,自己把钱存进了银行,银行就有义务保证她资金的安全。
根据《商业银行法》第六条,商业银行应当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侵犯。
本案中,陈静4年前在银行存款100万,双方已经形成储蓄合同,银行就有义务保证纯净的资金安全。
银行解释。陈静的100万丢失,系银行柜员个人行为,与银行无直接关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本案中,银行作为用人单位,当工作人员因工作失误造成他人损害的时候,作为用人单位。就应该承担侵权责任,这一点在法律上有明确的要求。
综上,法院判决:银行承担陈静的100万损失。银行拒不接受,最终法院强制执行。
(文中皆为化名)
行贼以后判无期
现在银行都这么无耻了吗?
以后这样的银行应全国通报,让全国人民都知道这间银行作为
还可以控告银行相关人员诬陷罪!
银行内部管理不善,还让储户承担损失
是哪家银行
存款与利息都应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