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女子欠了朋友200万没有还,朋友把女子告上法庭,要求女子偿还借款,女子不慌

柏人谈 2024-07-19 20:47:49

北京,女子欠了朋友200万没有还,朋友把女子告上法庭,要求女子偿还借款,女子不慌不忙,把家里1200万的房子卖给了自己的外甥,还办理了过户,朋友却说两人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法院的判决结果让女子懵了。 谭女士因为生意的需要,找朋友孙女士借了200万元,那时的谭女士感激涕零,信誓旦旦的承诺自己很快就会归还这笔借款的。 为了让孙女士放心,两人之间还写了借贷合同,约定了还款本金和利息,以及还款的日期。 可世事难料,孙女士的慷慨解囊,并没有换来谭女士的感恩。 两人之间因为闹了一点小矛盾,谭女士迟迟没有归还这笔钱。 2022年7月14日,孙女士见自己迟迟要不回来这笔钱,一纸诉状将谭女士告上法庭,要求谭女士偿还借款。 2022年12月,法院做出判决,判令谭女士偿还孙女士借款本金和利息。 可就在孙女士申请保全时却发现,谭女士在判决前一个月,已经把自己家1200万的房子以300万的价格卖给了他人。 孙女士这下傻眼了:即使自己赢了官司,但是谭女士名下没有可以执行的财产,自己还是要不回来钱的。 可不久后,孙女士偶然得知,跟谭女士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不是别人,而是谭女士的外甥小侯,并且两人是以300万的价格成交的。 孙女士觉得两人此时成交并非善意,于是一纸诉状,将谭女士和小侯告上法庭,请求判令二人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1、孙女士说:谭女士和小侯恶意串通,损害了自己合法权益,因此这份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民法典》第154条的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孙女士主张,谭女士明知自己拖欠200万借款没有还清,且在其已经被诉至法院的情况下,还与自己的外甥签订案涉房产的房屋买卖合同,并且在2022年11月1日,在只收到部分房款的情况下,就将房屋匆匆忙忙过户给了小侯。 这份房屋买卖合同的出现实在太过于巧合,并且房屋的价格也不在正常范围内,明显低于市场价格。 此外,双方约定的房产过户时间是2023年12月30日,明显不符合常理。 因此,小侯取的该处房产,并非善意取得,自己有权利主张撤销两人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 2、谭女士提交证据:证实双方的成交价格为1150万元,合同是真实有效的,无需撤销。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在法庭上,谭女士提交了一份新的《存量房屋买卖合同》,上面载明两人的房款为1150万元,之后,她又提交了1150万元的转账记录。 谭女士主张,自己和小侯的房屋买卖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且符合市场流程,是真实有效的,不应撤销。 3、法院审理查明: 法院查明小侯系谭女士的外甥,并且小侯2019年1月至2023年9月的社保缴费基数为0.8万元至1.3万元不等,也就是说小侯当时的月薪在1万左右,并且小侯家境一般,无大额积蓄的情况下,小侯是不具备全款购买千万级房产的能力的。 其次,谭女士提交的1150万元记录,并不是小侯转来的,而是来自于谭女士的二姐,并且谭女士在收到购房款后,将大多数资金用于海外房产投资、偿还其他债务,仅向孙女士偿还了部分借款。 最后的300万尾款,并未支付给谭女士,而是转给了谭女士的儿子。 谭女士将房屋出售给小侯后,这处房屋一直在网上挂牌销售,2023年5月,孙女士还作为客户,对该房屋进行了看房勘验。那时谭女士的前夫和儿子一直居住在案涉房产中,而小侯并未入住。 因此,小侯和谭女士的房屋买卖合同并非真实交易。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对欺诈、胁迫、恶意串通事实的证明,以及对口头遗嘱或者赠与事实的证明,人民法院确信该待证事实存在的可能性能够排除合理怀疑的,应当认定该事实存在。 法院认定:小侯和谭女士签订的两份《房屋买卖合同》属恶意串通,损害了孙女士的合法权益。 合同无效后,当事人因合同而取得的财产应当原物返还给对方,无法原物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最终,法院判定:谭女士和小侯签订的两份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谭女士和小侯在判决生效后30日内将案涉房屋恢复登记到谭女士的名下。 判决生效后不久,谭女士的前夫主动联系孙女士,替谭女士偿还了借款。 对于此事,你有什么样的看法。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4 阅读:13748
评论列表
  • 2024-07-21 09:29

    所以那些人还借钱给人家喂。以为得点利息,贪便宜。叫你血本无归。人家还精明过你,人家本来借你钱就不不想还你了

    I missed 回复:
    你亲戚朋友问你借钱,你就是贪他们的利息?他们借了你的钱还反过来说你贪他们的利息,而他们在想你的本金,你是啥感觉[抠鼻]
  • 2024-07-20 11:49

    都是编的

  • 2024-07-20 02:15

    税收增加点

  • 思念 27
    2024-07-20 11:20

    诈骗罪,判个十年,以儆效尤。

  • 黄工 20
    2024-07-21 11:09

    我的看法有屁用

  • 2024-07-21 02:01

    明显的老赖

  • 2024-07-20 00:32

    偷鸡不成,蚀把米

  • 2024-07-21 13:26

    这已经涉嫌非法转移资产

  • 2024-07-20 07:13

    这女的应该判刑十年

  • 2024-07-21 19:46

    这一家人都是老赖,但凡一家人中有一个有良知,例如他家小孩看见别人老來家里要钱,也会叫他爸妈还钱的!

  • 2024-07-21 17:29

    这种女人不要脸。你要想想借钱的时候

  • 2024-07-21 15:10

    现在欠钱的是大爷,要账的是孙子!

  • 2024-07-21 15:26

    哎呀,这招“亲情转移”玩得溜,但法院眼睛雪亮,自作聪明可能聪明反被聪明误哦。

  • 2024-07-20 16:40

    钱与老公该不外借,哪怕是闺蜜!!!!!!!!!

  • Just 3
    2024-07-21 14:06

    现在有钱都不借人。

  • 2024-07-21 01:21

  • 2024-07-21 18:52

    你看中朋友的利息,朋友想吃你的本金[滑稽笑]

  • 2024-07-21 16:48

    继续编,卖房的300万还不够还吗?

  • 2024-07-21 14:59

    有预谋的诈骗

  • 2024-07-21 11:15

    诚信为本,逃避解决不了问题。

  • 2024-07-20 14:51

    为什么图片都放在文字最后 ?怕别人只看图片不看文字是吧 😄

  • 2024-07-20 21:28

    你是那个犄角旮旯的?通网这么慢

  • 2024-07-21 18:02

    居然敢把房子过户给外甥。就不怕要不回来

  • 2024-07-21 19:35

    都是有钱人

  • 2024-07-21 11:40

    借到钱后,他是大爷了。

  • 2024-07-21 14:15

    出门在外借什么都别借钱,除非是至亲

  • 2024-07-21 09:25

    这操作666,借200万,卖1200万房产给亲戚,以为能躲债,结果法院这一判,赔了夫人又折兵啊!

  • 2024-07-21 16:48

    必须判刑!

  • 2024-07-21 14:04

    这操作666,卖房给亲戚想躲债,结果法院一出手,直接懵圈。法律面前,套路不管用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