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不是卖肉的?床都散架了!湖北武汉,一女大学生为了居住方便,就独自在外租了一套

北寄波聊社会 2024-07-15 13:40:03

你是不是卖肉的?床都散架了!湖北武汉,一女大学生为了居住方便,就独自在外租了一套房子,房租到期后,房东称床都被女生摇散架了,并斥责女生是失足女,不仅要扣2000元押金,还要女生赔偿1600元,女生:我已经取证了。

女生小张是一名大学生,因为个人原因在两年前租了王先生一套房子。

两年期间,小张都是按时缴纳房租,因为马上要毕业了,所以需要结束租约,她按照约定提前通知了房东王先生,并希望在退房时能够拿回之前交付的2000元押金。

然而,当她满怀期待地来到出租屋与王先生协商退房事宜时,却没想到自己即将面临一场意想不到的争执。

小张收拾好房子后,就礼貌地向王先生提出了退还押金的请求。然而,王先生的脸上并没有出现她期待的和蔼笑容,取而代之的是一脸的不悦。

他指责小张损坏了房间设施,声称床架被压得摇摇欲坠,地板也出现了划痕,因此不仅不退还押金,还要小张额外赔偿1600元。

小张一时间感到非常错愕,她自认为一直是个爱护房屋设施的租客,而且床上的损坏明显是长时间使用的正常磨损,与她无关。

情急之下,王先生竟然口出恶言,侮辱小张的人格,甚至以床都被摇散架了为由质疑小张在屋子里从事不法交易,如果是一个正常的大学生,为何要单独在外租房子住?更何况就是简单的睡觉,床怎么会散架?

争执无果后,王先生竟然以小张涉嫌不法交易为由报了警,而小张也不甘示弱,表示已经取证,打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实际上,王先生和小张之间是一种租赁合同的关系,那么,作为承租人的小张,自然有义务妥善使用租赁物。

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所以,小张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这就要求双方在订立租赁合同时或者在合同成立后尽量将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明确下来,以规范承租人对租赁物的使用。

出租人在出租他的物品时,应当知道其正常损耗的情况,在合同中订立了使用方法,就意味着出租人认可了这种正常的损耗,并且实际上,出租人已把这种折旧的价值打入了租金中,因此,只要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正常损耗、价值的减少是不承担责任的。

所以,房东提出的地板磨损、床板摇晃也是很正常的,如果租客并未按照约定的方式使用,为此就要承担赔偿责了。

现在,王先生认为小张涉嫌从事不法交易,并对其进行了侮辱,这实际上是一种侵犯名誉权的行为。

《民法典》第1024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因此小张有权要求王先生进行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

其实,无论是租客还是房东,都应该在法律的框架内,平等、公正地处理租赁关系,当发生纠纷后,要通过合理的方式去解决。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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