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你们想吃猪头肉不舍得买吧?”四川成都,男子采购了288400元猪头肉,刚运到冷库,市监局就突击检查,罚了他721万,还扣了猪头肉。男子一怒之下把对方告了,判决让他无法接受。 ··裁判文书网· 翁长林拿着营业执照,走出工商局的大门,放眼望去,天高云淡,他的笑容挂在他的眼角眉梢,根本掩饰不住。 今天,是他人生的转折,在这之前,他是一名学徒工,跟师傅学做熟食手艺,一丝不苟,精益求精。 他学有所成后,准备学以致用,开一家熟食店,让自己的手艺,在实践的千锤百炼中,技艺卓绝。 所以,他紧锣密鼓的选址,装修,办理营业执照,一番筹备下来,“长林熟食店”如期开业。 翁长林的熟食品种齐全,只要你想吃的,他那里应有尽有。 熏鸡熏鸭熏兔、卤味猪头肉猪耳朵,分为熏系列,卤系列,麻辣系列,牛系列,鱼系列…真是琳琅满目,让人垂涎欲滴。 真是酒香不怕巷子深,虽然他的熟食店地理位置不占优势,但经过口碑相传,他的生意非常火爆,门庭若市。 第一个月,他就小赚一笔,他不但卖熟食,还增加了为别人加工熟食,收取加工费的业务。 谁家有个红白喜事,或者逢年过节,都拿来食材,请他卤制,光这项收入,每天都很可观。 因为翁长林每天供不应求,所以,他准备加大规模,提高生产。 他联系了外省的供应商,跟他签订了协议,从他那里进了288400元猪头肉原材料,准备花租金,储存在冷库里。 可万万没想到,翁长林的货刚卸在冷库,市监局工作人员突然突击检查。 冷库负责人,赶紧给翁长林打电话,他一听,心里咯噔一下,立马让老婆看店,他心急火燎往冷库赶。 铁面无私的市监人员,让他出示进货发票,与检验检疫证明。 翁长林一下子傻眼了,他还真拿不出来,他和供货商之间,约定好价格、数量、运输和结算方式、然后到货点数,钱货两清,根本没这些东西。 既然没有,那就照章办事了,所有的猪头肉被扣押,以翁长林未按规定取得动物防疫合格证明、购进的猪头肉检疫不合格为由,罚款721万。 翁长林听清楚了,不是721元,是721万,他顿觉天旋地转,急火攻心。 这个数字,别说他刚开始创业,根本拿不出来,就是卖房子卖地也凑不齐。 翁长林不服啊,在他看来,猪头肉在冷库里进行验货收货,不是在他的熟食店里加工售卖,并非生产经营行为。 而且,市监局应该追根溯源,去处罚供货商,凭什么抓着他不放,还把猪头肉扣押了,是他们想吃猪头肉,不舍得买吧? 这次巨额罚款,让翁长林的世界崩塌了,本想着凭辛勤劳动,让一家老小过上好日子。 可没想到,钱还没挣多少,却遭遇灭顶之灾,721万罚款,对于一个普通百姓来说,砸锅卖铁,几辈子也无力缴纳啊。 翁长林不服,一纸诉状把市监局告了,要求撤销对自己的高额处罚。 1、翁长林认为,市监局随意开具罚单属于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法》第六条,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翁长林辩称,他的猪头肉原材料,刚到货入库,还没流入市场,没造成任何有危害的后果。 市监局以没取得动物防疫合格证明,猪头肉检疫不合格为由,对他进行721万处罚,显失公正。 而且,他第一次这么大批量进货根本不懂,还没进行流通造成危害,应该说服教育,而不是罚的他倾家荡产。 2、市监局认为自己的处罚有法可依。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生产经营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5倍以上30倍以下罚款。 翁长林涉案猪头肉价值288400元,根据这个规定,对翁长林开出721万罚单。 《民典法》第六百零七条规定:出卖人按照约定,将标的物运送至买受人指定地点,并交付给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依据这条法律,翁长林提出应该对供货商进行处罚,是不合理的,供应商已完成合同内容,而翁长林提供不出相关手续,就要承担相应风险。 3、法院一审二审,均判决翁长林败诉,他终其一生,都负债累累,可见守法经营的重要性。 因翁长林无法提供供货方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货收据、动物检疫合格证证明、详细交易凭证、与转账账号,属于违法行为,应当被处罚。 翁长林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认为一审适用法律正确,认定事实清楚,驳回他的诉求,维持了原判。
原料来历不明,呵呵,说没问题才怪了
第六百零七条规定:出卖人按照约定,将标的物运送至买受人指定地点,并交付给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请问这里的标的物指的是什么?就本案而言是指猪头肉还是猪头肉的检疫证明,卖了就不用管了是吗。假如我买件衣服如果是假冒的提供不了发票,被查是不是要来罚我,求解
将近30万的货,没有收据,没有交易凭证,没有转账账号?这人是把别人当傻子吗,100%他自己知道这些肉有问题
大量进货,买三无产品,最后目的就是坑害顾客
30万的货没凭证,我是不信的,明显心里有鬼
对于进这种三无猪肉坑害消费者的,就得罚到破产。三十多万的进货,竟然没有任何证明,没问题才怪。
老惯犯被收拾了吧,还装可怜
见过不少卖熟食的,但是一下子进将近30万货的,从没见过。
30万的货没收据 没检疫证明[狗头]老板罚的不冤
转账凭证都没有?是货到付款吗?还是大额现金交易?
绝对是走私肉或者病肉僵尸肉,谁家近30万的东西不开发票没有交易转账记录啊,肯定是线下现金交易,肉绝对有问题,不然不可能这样罚他
难道不能让发货方补打一切证件吗?只是一味的罚款了事?逼死人吗?如果是问题肉那另当别论!
走私肉无疑
近30万的货,什么证明都没有,绝对有问题,罚死都没问题!
这样的孽障就要罚死他,还喊冤,一点都不冤。
笑死了,没害到别人,把自己害死了[开怀大笑]
食品安全没有小事!致敬为老百姓餐桌安全默默付出的英雄!
我擦,转账账号都没有?用比特币交易的?
搞吃的,材料来源确实需要重点落实!
就是要把这些黑心的人罚的倾家荡产
避重就轻,明显这批货有问题,这种奸商就应该这么罚
30 万的肉,不要手续,不要检疫合格?
我们现在去市场买猪肉,就必须要商贩给我们营业执照复印件,检验检疫证明复印件,要不然就会被罚款
有内鬼,取消交易
只能说是活该[思考]
买的是走私货,怎么可能有
引进法律顾问是迫在眉睫啊
我只知道现在的猪都是有证件齐全的政府指定的屠宰场屠宰的,流入市场的猪肉如果没有检验检疫,应该首先对屠宰场进行处罚
几万斤来历不明的猪头肉,无合格标,无检疫证明,还有脸说自己刚干不懂,哪个啥也不懂的敢一下进将近三十万的猪头肉?这肯定是买到了超便宜的劣质肉,还有脸说自己冤枉
大宗交易这么草率的么?肯定有鬼,罚的不冤。
没有转账记录,没有交易凭证,没有货物清单和发票吗?这么大的货单又不是去菜市场买几十几百块钱的东西,最起码应该有微信转账或者支付宝转账信息吧,不可能这么大额度现金交易吧,也应该有个收据,除非这个人是个傻子,明知道货源有问题,卖方为避险不留证据低价处理给他的,那就活该被罚
《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经营...,原告可以说这一批猪头肉是买回来自己吃的,就不算经营了。
这个,绝对支持市场监督局执法[点赞]
来历不明判死活该
该罚,这么多的猪肉没有检疫检验证明,要是卖出去的害多少人。
这个有点狠了,是没有手续,但他没有流入市场造成影响啊!没收应该没啥问题,直接顶格罚的倾家荡产感觉有点过了。
问题出在暗示你了,你却置诺罔闻装聋作哑揣着明白装糊涂。
又没有售卖! 自己买来吃一些,剩下的准备送人,送不完当垃圾扔了不行吗?
进货,肯定要对方提供相关材料啦!比如生产许可,质检报告。这些是最基本的
他这个应该是本地竞争对手举报
这一次,我支持执法部门
30万的猪肉很明显就是二道贩子呗。30万猪肉按10块一斤进货价都3万斤,15吨了。罚他791万不怨
一个卖熟食的,不知道防疫合格证!他之前"长林熟食店"卖的熟食材料都没有证?怪不得几个月就能一次买近30万的材料…
基本是走私的国外肉。
根本不像正常的卤肉店进货这么多,弄不好就是走私的。正常进货肯定有发票,收据转账记录。供货方营业执照什么的后䃼也可以啊。这都不是事儿。拿不出任何手续的,就是走私的。
都是一个贪字
要人守法又不普法,每个人开店前先花几万咨询律师?有问题不找厂家找个体户,厂家的猪肉就不管了?
AI文章,记得点点举报
无法理解买方担责问题,而且也不理解为什么不能找卖家补这些,除非卖方是走私的,但是卖方走私,买卖双方都要被查才对,只查买方,不是被套路,就是有的人不尽责[静静吃瓜]
食品材料你都敢乱来,罚你你还敢不服
罚了这边,也要去查查货源那边。
该罚,只要从正规渠道进货找这些资料不难吧!
没毛病
不要纠结这些,只是一个短文而已,又不是真的[抱抱]
凭证都没有,罚你不正常
法律[大哭][大哭][大哭][大哭][大哭]
ai文,看个热闹就行了。
供应商卖完了是人间蒸发了吗?谁信。文件完全可以让供应商提供,除非真的有问题。如果真的有问题,那不活该
第1次进28万的货?
编的吧
不可能搞黑市的吧
几十万的猪肉,没个防疫证明,吃出问题了,就不是一两个人的事了!确实不应该,干这一行,却不懂这行的门道,只能说活该!
大开杀戒就对了
你进套了,还是上家给你设的套
这都不跟他们拼命吗
为了保护上家,拼了
我记得工商不是没了吗?好像说并到食药跟计量里面去了
编故事,几十万,没合同,没发票。还不如说没营业执照。
食神里那批便宜牛肉!
呵呵。当然拿不出来!多少开熟菜店的食材来源正宗的?就算不全是也大半都是境内外冷冻僵尸肉,这几十年的肉要是还有检验报告那才叫怪事。虽然冷冻肉和正常肉没特别大差别,偶尔吃吃没事,但检验那是真过不了关。
如果供应商没罚1000万都是选择性执法
发货方为啥不追究,断源头不是更加重要,应该深挖追究,明知故犯,罪加一等
没抓到售卖…我有钱来放仓库烂掉不行吗。
其他的就先不说了,很想知道为什么15倍以上30倍以下要按照721/28.884=24.96191663而不是15 16 17 18[并不简单]
我觉得他应该反手举报卖货的人,凭啥卖货的不提供检疫检验手续,让买货的消费者提供手续?
转账证明没有!收据都没有!这正常么?
处理的没毛病。就是罚的多了点。肉哪里来的自己最清楚了。
按照6月27号成都猪肉最贵的黑猪肉28元一斤市价,288400那可是一万多斤肉,而且你外地采购还是猪肉分割品,估计20000斤是有的,就算你一天卖200斤猪头肉,你存一季度的肉?成都哪个熟食店能保证日出200斤猪头肉啊,更何况30万的货你能不要发票不要检疫,除非你师傅教你的就是见不得光的黑配方加黑渠道来的黑心肉搭配的暴利黑料理
谁家卤肉店一下进几十万的货,一看就是就是假新闻
那不就是走私肉
这个孙子,老发这种缺德的ai文
《民典法》第六百零七条规定:出卖人按照约定,将标的物运送至买受人指定地点,并交付给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意思是贩毒的话,卖出去了,贩毒的就没事了?
如果是办的是食品执照经营食品该不该在办照前或过程中对办照人进行经营食品过程中的注意事项的宣讲食品经营的相关法规。不能光办证不普法,一处罚就是倾家荡产。
鲜食我家没做过,以前做副食品批发的,预包装的那种,每个产品都有出产检验报告,那怕我们不去找进货商要,他们那边也会跟着货一同送过来,不然无数的打假人,最喜欢不长心的厂家
内容真假不知道,但这个是AI文
这么大的交易量,肉类来源不明,不扣你扣谁???
偷税漏税,罚的太轻了。
该罚!
你要是正规渠道进货,不就没事了!
这叫什么事,就像老头乐,电动车一样不查源头查消费者。
好多猪脚饭各种卤菜店都是僵尸病毒肉,搞不懂有啥好吃的[哭笑不得],年纪大的说不听,年轻的也觉得小题大做
昨天看个囤烟的被罚,告法庭,今天又猪头肉[微笑]内容全靠编
可以说买的猪头肉就是准备冻起来,没打算卖
基本上可以确定是问题肉
有问题的肉,就该刑法,等??
欺负个老实人还是会的
网购的来源都不清!也没有应该知道!!
感觉是钓鱼执法
网上卖的查一查啊。带货主播动不动几个亿销售额,总有有问题的。
百分之九十人说老板有问题??难道卖肉的就没问题??罚老板也要追源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