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吓人了!”四川乐山,一景区内的热气球升空后,突然在空中爆炸,导致乘坐热气球的

楚兰七问 2024-06-21 09:26:44

“太吓人了!”四川乐山,一景区内的热气球升空后,突然在空中爆炸,导致乘坐热气球的几名游客坠地后,受到不同程度的损伤。据现场目击者称,一名孩子因受伤严重身亡。目前,主管部门回应称,事发后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

时值·初一,当地的天气阳光明媚。许多群众都携带一家老小出门游玩。事发地是一个旅游景点,景点内有一个乘坐热气球的项目。

可不曾想,就当在场所有游客都看着热气球上升后,热气球却突然“砰的一声”在空中发生爆炸,紧接着热气球就一直往地面坠落。过程中,乘坐热气球的游客不停地在空中呼救。

最终,热气球上的游客全部坠落在地上,受到不同程度的损伤。据目击莫先生称,热气球上一共有5名游客,其中一名是未成年人,且这名未成年人疑似已经遇难。

据景区的负责人称,热气球不是景区的项目,是有人承包的。当地主管部门回应称,事发后当地主管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有几名游客受到不同程度的损伤,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1、·初一,一家人出去玩,本是想开开心心的玩一下,结果却发生这样的事。真的是太吓人了!希望主管部门务必要在调查清楚事故发生后,处理相关负责人,给受到损害游客一个说法!

2、那么从法律层面上讲,该如何评价此事呢?

首先,司法解释规定,行为人在生产、作业活动中,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重伤的,构成重大事故责任罪。

刑法第134条规定,构成重大事故责任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注意!犯本罪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7年有期徒刑。

也就是说,如果莫先生所言属实,即已造成一人死亡,且经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后确认是工作人员违反规章制度所造成的,那么就要追究负责人的刑事责任。

其次,不论热气球项目是别人承包的,还是景区自己经营的,景区经营者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民法典第1198条规定,旅游景区等公共场所的经营者有保障游客安全的义务,如因未尽义务造成的损害,经营者应当承担责任。但事后可向有重大过失的第三方追偿。

具体而言,游客购票进入景区后,双方形成的合同关系。即经营者有义务保障游客的安全。也就是说,由于游客是在景区内造成的损害,景区经营者作为第一责任人,应当先行承担责任。

当然,经营者在承担责任后可以拿着承包协议再向热气球项目的承包人追偿。但这与游客没有关系。

最后,民法典第1179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药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造成死亡的,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也就是说,受伤游客在住院期间的费用以及事后的相关费用,都应当由景区来承担。

最后,目前有没有造成人员死亡,要等主管部门进一步调查后才能确认。但希望当地主管部门能够妥善处理此事,一定要让经营者对受伤游客负责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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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06-21 10:02

    汽车会自燃,飞机会坠毁,连火箭也会爆炸,你看有人因此而摊上事吗,热气球也不过是一种交通工具,一样有风险,就算骑马,马也可能突然发疯

  • 2024-06-21 09:59

    一起普通交通事故,鉴定完毕

  • 这是去年初一犍为发生的事了

  • 2024-06-22 16:29

    那是前年的事了、沙湾区醉花谷游乐园、发生的事、现在照样在营业、离我家不到20公里。

    一瓶 回复:
    就是,前年的新闻现在才敢拿出来说
  • 2024-06-22 08:46

    热气球下部不是开口的吗,为啥会爆炸?

    执念 回复:
    上半球压力大啊,气球才多大压力不照样会炸
  • 2024-06-22 19:52

    哪辈子的新闻咯

  • 2024-06-23 19:12

    什么都敢玩,死了活该

  • 2024-06-22 06:32

    默哀

  • 2024-06-22 22:33

    这种天气,坐热气球,是不是有点不正常呀,钱多给点我,何必拿去送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