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嚣张了!”江西南昌,有网友发视频称,一名公职人员常年不交停车费,物业催要后男

姜海楠聊社会 2024-06-19 18:41:01

“太嚣张了!”江西南昌,有网友发视频称,一名公职人员常年不交停车费,物业催要后男子非但不给,反而开车撞击拖拽物业人员,把物业人员顶在车头走三公里远。当地派出所回应称:正在处理中。(来源:二三里资讯)

一个住宅小区里,张姓公职人员因其特殊身份,在小区内长期享受免费停车的“特权”,这一情况已持续多年。

据小区居民反映,张先生似乎认为自己的职位赋予了他不必遵守小区管理规定的权利,因此对于物业每月应交的停车费用,他总是置之不理。

事发当天,物业人员双方的言语冲突迅速升级。

男子一怒之下,不顾物业人员的安全,突然冲回自己的私家车,发动引擎,准备离开。

物业人员见状,情急之下挡在了车前,试图阻止男子逃避责任。

然而,男子非但没有停车,反而加速前进,物业人员一个踉跄,被车头撞上,随即被挂在了车辆的保险杠上。

物业员工惊恐中大声呼救,但男子似乎铁了心,不仅没有停车救援,反而继续驾车前行,就这样被无助地顶在车头,随着车辆穿行于街道,直到开出小区,沿路行驶了近三公里的距离。

1、有网友说:这哪里是公职人员,简直是“公害”人员!拿着人民赋予的权力,却凌驾于法律之上,这样的行为必须严惩,给公众一个交代!

也有网友说:身为公职人员,本应更加知法守法,成为社会的楷模,现在倒好,成了反面教材。

2、公职人员不缴纳停车费,是否属于违法行为?

公职人员不缴纳停车费本身并不直接构成违法行为,这主要属于合同违约范畴,涉及到的是民事责任。

根据《民法典》,双方当事人应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不履行即构成违约。

如果公职人员与物业公司之间存在停车服务合同,拒缴停车费则违反了合同约定,物业公司有权要求其支付费用及可能产生的违约金。

3、男子开车撞击并拖拽物业人员,这种行为在法律上如何定性?

开车撞击并故意拖拽他人,严重危害了他人生命安全,根据《刑法》,这种行为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或者危害公共安全罪。

如果造成了轻伤以上的后果,可按故意伤害罪追究刑事责任;

若在公共场所实施此类行为,对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财产安全构成威胁,则可能触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根据具体情况,行为人可能面临有期徒刑、拘役、管制乃至罚金等刑罚。

4、此事件中,公职人员的身份是否会对其法律责任的判定产生影响?

理论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公职人员的身份不会减轻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反而因其特殊身份,社会对其遵纪守法的要求更高。

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应当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其违法行为不仅会受到相应法律制裁,还可能面临行政处分,如警告、记过、降级、撤职乃至开除等。

因此,其公职人员身份在法律判决中应作为加重其社会责任感考量的因素,而非减轻处罚的理由。

总之,这种嚣张气焰不灭,何谈公平正义?每一个公民都应平等地遵守规则,没有人可以因为职位高低而享有违法的‘特权’。

那么关于本案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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