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海南海口,一男子发现有一辆奔驰车停在其自家门口,影响其及家人出行后,直接

楚兰七问 2024-06-19 09:26:46

22日,海南海口,一男子发现有一辆奔驰车停在其自家门口,影响其及家人出行后,直接抡起铁锤狂砸奔驰车,现场群众看到这一幕后,都被惊呆了!

现场视频显示,一位身穿黑色外套、黑色裤子的男子手里拿着一把铁锤,把奔驰车包括挡风玻璃在内的6块玻璃全部砸烂,事后其又手持铁锤去砸车子的引擎盖和后备箱车门。

总而言之,整部车上上下下、前前后后都被其砸了个遍。男子在砸车过程中,车内还飘出来一股浓烟。视频的最后显示,这辆奔驰车已被砸得面目全非。

据知情人士透露,男子家门口处张贴有“门口禁止停车,后果自负”的警示贴;男子在砸车前曾联系过车主挪车,但对方却没有前来挪车。

目前,当地派出所工作人员回应称,已接到报警,正在处理中。具体情况不便透露。

1、说实话!将车停在别人家门口,确实不对!尤其是叫了挪车还不肯挪车的!但法律只主张依法维权,绝对不同意以任何违法的方式对抗违法行为。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明确规定,任何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乱停乱放。第93条同时还规定,机动车乱停乱放,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20·200元罚款,并可以拖车处理。

也就是说,只要男子报交警处理此事,那么这位奔驰车就会被拖走,且还要被行政处罚。

2、可男子这种冲动砸车行为的后果,就严重多了!

首先,刑法第275条明确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5000元以上数额较大的,构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注意!此罪还有加重处罚情节,即5万·10万元以上数额巨大的,处3·7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具体到本案中,男子砸的这辆奔驰车是4matic,且车子已经被砸得面目全非,被损坏的价值鉴定为10万元以上是没有问题的。即男子的行为将在3年以上考虑量刑。

其次,刑事诉讼法第77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民法典第118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也就是说,男子一时冲动的后果,不仅要被刑事处罚,同时还要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这真的划算么?

注意!如果不赔偿就没办法获得谅解,没有谅解就少了一个很重要的可从轻处罚的情节,而且民事判决书下来后一样也是要赔的。

总而言之,怎么看都是吃大亏的,何必呢?

最后,除了上述后果外,被判处刑罚时,还要被处一大笔罚金。

《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条规定,法院应当根据犯罪所造成损失的大小等,并结合考虑行为人缴纳罚金的能力,判处不少于1千元的罚金。

综上,大家务必要引以为戒,切勿冲动,冲动不仅解决不了任何问题,反而会将责任全揽到自己身上。绝对不是明智之举!故望大家务必要三思而后行!

目前,警方发布通报称,砸车的人是35岁男子吴某,其曾在一年多前受雇于越野车主跑运输,后因交通事故受伤与越野车主发生医疗费用纠纷,并于·22日下午在酒后持长柄斧头到该越野车主店内打砸,损坏房间玻璃及电脑等物品,后打砸1辆货车和1辆越野车。吴某某因涉嫌寻衅滋事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0 阅读: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