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女子在酒局上认识一名男子后两人确定了恋爱关系。两人走到谈婚论嫁阶段时,男子

楚兰七问 2024-06-17 08:55:35

上海一女子在酒局上认识一名男子后两人确定了恋爱关系。两人走到谈婚论嫁阶段时,男子声称想先买房,随后男子给了未婚妻一个银行卡号,并让其将房款打进这张银行卡号。可谁曾想,未婚妻将钱打进去后,男子却不见了。未婚妻报警后才得知原来男子是个彻头彻尾的骗子。目前该男子已被刑拘。

女子苗某与朋友聚餐吃饭时认识男子陶某,并与其互加·好友。事后陶某对苗某展开追求,其实苗某第一次见到陶某时,就已经这被这位看起来长相成熟稳重,且对女性很细心的陶某所吸引。因此两人很快就确定了恋爱关系。

几个月后,陶某声称想与苗某结婚,苗某喜出望外,当场就同意了!可陶某却又说想买套房子,有个窝才敢结婚,不然会被人笑话,苗某表示支持与理解。

随后陶某就带着苗某,到离苗某工作单位比较近的一个小区看房。看完房后,苗某甚是满意,不仅价格便宜、离工作单位近,朝向也非常不错。

事后陶某声称其已经与房主谈好条件,并给了一个银行卡号苗某,声称将钱打入这个账号,接下来的事就由其处理。可万万没想到的是,苗某转了70万首付款后不久,已经是未婚夫身份的陶某却失联了!

苗某察觉不妙后立即报警求助,经警方深入调查后发现,原来陶某实际上只支付了房东5万元,其给未婚妻苗某的银行卡号是其朋友的。目前,陶某因涉嫌诈骗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1、有网友不解,陶某明明马上就可以钓到“大鱼”了。即一旦两人拿了证,其不仅这套房子自己能够合法分一半,就连苗某名下的银行存款也都能分一半,为啥陶某还要这样着急呢?

很明显,这位网友明显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定义,明显存在错误的认知!具体而言:

首先,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般按份共有,即一人一半,

也就是说,如果这套房子是苗某婚前购买的,那就属于其个人婚前财产,并非夫妻共同财产,其名下银行卡上的钱,同样属于苗某的个人财产。即便两人领了结婚证也应当归苗某,他日离婚也不能划分!即只有两人拿了结婚证后那天起的所有收入,才业夫妻共同财产,一人一半。

其次,正如前面所言,这70万属于苗某的个人财产,那不论陶某以什么手段非法占有,就属于侵犯他人财产权的违法犯罪行为。

刑法第266条明确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不论行为人是使用隐瞒真相手段,还是采用编故事虚构事实等方式,只要被害人是处于错误认知时错误支付数额较大以上钱财的,就构成诈骗罪。

换而言之,由于陶某一开始就是揣着非法占有故意,且苗某是处于错误认知时支付70万元的,因此陶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客观构成要件。

最后,上海地区司法解释明确规定,诈骗他人钱财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综上,陶某的行为应当认定为诈骗罪,没有异议,且应当在10年以上有期徒刑考虑量刑,并处罚金。

2、有网友认为,房东收到的那5万元定金,应当以赃款的形式追回来还给苗某。但也有网友认为,房东没有错,5万元是定金,不仅不能退,房东还可以追究陶某的违约责任。对此,您怎么看?

民法典第57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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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06-18 23:31

    这个案件还真是事出有因,希望女子能够振作,警钟长鸣

  • 2024-06-18 12:43

    这男的真会玩,先买房再结婚,结果只买了个单程票!靠谱指数零

  • 2024-06-20 16:13

    渣男骗财骗色,像我这种没钱的老实人难道就活该被渣女骗色吗[哭哭]

  • 2024-06-22 02:08

    天下第一笨女人被骗财骗色活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