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男子酒驾意外身亡后,留下100多万未偿还的贷款及3套价值5000万元的房产

白羊登义文 2024-06-20 08:42:34

上海一男子酒驾意外身亡后,留下100多万未偿还的贷款及3套价值5000万元的房产,其中一套还是在陆家嘴。可法院执行遗产偿还男子的贷款时,妻子却以我没钱为由不执行丈夫的债务,而男子的9旬母亲也不愿意腾房。那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曹先生是独生子,其与妻子结婚后育有一子,婚后妻子与儿子在国家陪儿子读书。其母亲则一个人居住在一套五六十平方价值150万元的老宅里。

曹先生因酒驾离世后,银行起诉要求其偿还尚未还清的银行贷款100多万元。法院介入调查后发现曹先生名下涉及三套房产,其中一套还是在寸土寸金的陆家嘴,三套房产总共价值5000多万。

三套房子的产权是老宅是曹先生个人名下,两套毫宅则是与家人共有。按理说,曹先生名下有三套房子,偿还贷款根本不是问题。

可法院在执行时妻子却说自己没钱,平时在国外生活都是靠儿子的奖学金。曹先生的母亲已年过9旬也是独生女,无兄弟姐妹等亲戚,曹先生死后其就变成了一个孤寡老人。

法院一开始时打算执行母亲居住的房子,即曹先生个人名下的那套,让母亲搬到市区豪宅居住,可其坚决不同意,因为老房子她居住了30多年,有感情也是现在唯一的寄托。而且其对儿媳妇的所作所为感到气愤,至于什么原因,母亲不愿多说。但其明确表示,怕以后还有债务找到她。

最终,双方达成协议,陆家嘴最贵那套房产归妻子所有,五六十平米的老房子则归母亲所有,另一套则用于偿还银行贷款。这个解决方案,明显妻子占了大便宜,但母亲却不在乎,毕竟她已无欲无求!

1、有网友表示,母亲是孤寡老人且已过9旬,这个儿媳真不会想!丈夫名下有5000万的房产,居然会为了100多万元闹到法院来处理。真不知道她是怎么想的!该网友的意思就是说,婆婆百年后,所有一切都是她与儿子的。

还有网友表示,丈夫已经离世,婆婆成了孤寡老人,妻子却还要带着儿子出国读书,真是没良心!

2、那么从法律上讲,该如何评价此事呢?

首先,三套房子都有曹先生的名字,曹先生死后就成为遗产,且其没有留下遗嘱,依法应当由母亲、妻子、儿子等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民法典第1127条规定,自然人死亡后,应当按照其遗嘱执行遗产分配,如没有立遗嘱的,由其配偶、子女、父母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

注意!分配遗产时只执行被继承人曹先生的份额!也就是说,曹先生单独名下那套老宅属于遗产。而两套豪宅只执行曹先生所占有的份额。

其次,曹先生生前的债务,应当由其遗产执行。至于是哪一套,债权人银行不管,只要有钱还就行!

民法典第1159条规定,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缴纳的债务,清偿上限为遗产实际价值。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换而言之,母亲的担心是有道理的。因为只要是曹先生生前的债务,不管是银行的还是私人的,都可以提出自己的主张,依法维权。

最后,虽然双方最终达成协议的解决方案,对于母亲来说吃亏了。但只要双方同意,且不违反法律规定,就受法律保护。

民事诉讼法第96条明确规定,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且不得反悔。

笔者认为,对于一位9旬老人来说,有房子住也有养老钱,对于金钱物质方面的追求自然就不大了,而且儿媳毕竟还在带着自己的孙子。因此母亲同意吃亏解决问题,也是在情理之中。对此,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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