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一女子抱着婴儿在地铁站出口处附近被一名男子殴打的视频,引发网友强烈不满

楚兰七问 2024-06-19 09:19:32

广东广州,一女子抱着婴儿在地铁站出口处附近被一名男子殴打的视频,引发网友强烈不满。现场视频显示,当时这名手里抱着婴儿的女子,连鞋子都没有穿,被逼退至一墙边、旁边还有一个垃圾桶。

两人在理论过程中,男子突然间挥拳打向女子的脸部,女子被打后用手捂住自己的头部,事后女子想走,但该男子却依然不依不饶。旁边一直在劝阻的保安见状,赶紧电话同事过来帮忙并报警。

其他保安赶到现场合力将打人男子制服后,该男子却叫嚣道“这是我老婆,关你们怎么回事?”公安民警赶到现场后,将双方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

据现场目击称,之前该男子还用矿泉水瓶打过女子。目前,当地公安机关工作人员回应称,正在处理中,被打女子及其孩子已得到保护。

1、事发后网友们非常气愤地表示:“隔着屏幕都把我气得够呛,这人是什么没脑子么?女子手里的孩子要是掉下来,有他后悔的时候!”、“是你老婆又怎么样?老婆就能随意殴打么?必须严惩!”….

2、从法律上,不要说老婆,儿子也不能随意殴打,否则就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首先,家庭成员之间因纠纷而引发的殴打他人行为,一般先称之为家暴。

反家庭暴力法第15条规定,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

家暴一般会根据受害人的伤情鉴定结果及其平时家暴次数等来确定如何处罚。也就是说,在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之前,一般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家暴告诫书。

其次,家暴的升级版就是治安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或殴打他人,处5·10日拘留,并处200·500元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具体而言,任何人的身体健康权都不容他人随意侵害,虽然当事人是在家庭成员,但该行为本质上就是属于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因此屡教不改的,应当治安处罚。

最后,家暴上升到刑事犯罪,刑法将评价为虐待罪。

虐待罪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行为人长期从肉体和精神上迫害、折磨、摧残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达到情节恶劣程度的犯罪行为。

注意!虐待罪对被害人身体所受到的损伤没有要求。

也就是说,当治安处罚已经无法让行为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或家暴已经达到情节恶劣的程度时,就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260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行为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综上,男子到底会受到什么处罚,就要看其平时是怎么对待自己其妻子了。总而言之,如果是第一次,公安机关一般会秉承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处理。当然,“无可救药”的那就另当别论了!

3、如果女子决意离婚,并认为丈夫的行为已经危害其人身安全的,可以考虑先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

反家庭暴力法第23条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身保护令是指包括但不限于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的住所,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以及禁止实施家庭暴力的措施。

也就是说,如果女子考虑离婚,但在离婚前又怕再次受到伤害,就可以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

有网友表示,家暴只有0次和无数次之分!女子千万不要相信他会改那些鬼话,对此,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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