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宁死也不道歉!”在乡镇执教19年优秀教师,在亲吻自己儿女后,来到长江大桥纵身一跃,结束了自己43岁的生命。 2019年6月的一次课堂上,周安员教导一名男学生时,因为男生的行为问题,于是用手中的小板书条责打了他几下。 尽管只是一次普通的师生纠正行为,但出乎意料的是,第二天男生的家长就怒气冲冲地找上门来,不分青红皂白地指责周安员体罚虐待孩子,严词恶语地要求周安员当众向孩子道歉,并赔偿所有的医药费。 作为一名资深教师,周安员深知体罚学生是绝对禁止的行为,但他的出发点只是希望通过适当的惩戒来纠正学生的不当行为,没想到家长如此反应过激,不仅语言辱骂,更是咄咄逼人地提出了一系列无理要求。 面对如此的处境,周安员在第一时间就予以坚决的拒绝,他认为自己没有做错任何事情,更不应该被要求向学生道歉。 很快,周安员就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困境,家长们的骚扰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经常在校园里大吵大闹,甚至对周安员拉扯推搡,语言也变得越发难听和侮辱。 在这样肆无忌惮的攻击和谩骂之下,周安员的内心必定遭受了极大的折磨,家长们不仅有违教师基本尊严,更在咄咄逼人地向他施加巨大的精神压力和威胁——只要不按照他们的要求去做,就要让他在事业和生活上付出代价。 而与此同时,周安员身边并没有多少人给予他应有的关心和支持,相反学校领导也在一再劝说他道歉息事宁人,避免影响学校声誉。 可以想象,对周安员来说,这无疑是把他往绝路上推的最后一把力量,作为一个重视名节的人,他已经承受不住如此多方的压力和伤害,宁愿选择自我了断,也不愿低头认错。 在长江大桥上,监控拍下了周安员最后的画面,他三次跨过护栏,似乎在做最后的挣扎,但最终还是纵身一跃,投入了浩浩荡荡的长江。 直到被发现时,已是一具冰冷的遗体,一个原本普通而幸福的人生,就这样戛然而止,前程尽毁,成为了这场师生冲突的牺牲品。 从警方的调查结果来看,周安员并未对学生进行严厉体罚,顶多只是一些普通的惩戒行为,用以维持课堂纪律,可是家长们不仅滥用了社会影响力,更是完全无视和践踏了周安员作为教师的基本权威。 在这个案例中,我们更应该反思的是,在当下的社会环境下,教师们缺乏必要的教育权威和惩戒权利,无法真正行使自己的职权,维护课堂秩序。 相比之下,家长们则被过度授权,他们可以利用各种手段和资源威胁和要挟教师,使教师在自己的岗位上陷入被动和无助的境地,这种失衡的权力对比,无疑会让教师的职业尊严和人生价值受到极大的伤害。 而对于周安员这样的老师来说,这种伤害简直是致命的,他们生而为教书育人,对待学生如同己出,把教育事业看得比生命还重要。当这种高尚的职业被当成可欺凌和伤害的对象时,他们的内心将遭受多大的打击? 如果一味叫教师退让和低头,只会让他们在潜移默化中丧失职业认同感,甚至丧失做人的底线和尊严。 从司法层面上看,现行法律并未直接赋予教师惩戒权,但教师在一定范围内有权对学生进行合理的管理,以维护课堂纪律和教学秩序,换句话说,教师的管理权其实是一种隐性的惩戒权,只是在实践中缺乏明确的界限和标准。 总的来说,只有通过立法和规范,明确教师的合法权益,加强社会各界对教育事业的理解和重视,师生矛盾和越轨行为才能真正遏制。 周安员之死不应只被视为个人悲剧,因为这个悲剧在一定程度上折射了社会对教育领域的忽视,更说明了教育资源分配的不公平。 为了不让类似的悲剧再次发生,我们至少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明确教师的惩戒权限,为合理惩戒树立法律基础。二是加强对家长的法治教育,引导他们理解和尊重教师的权威。三是改善教育环境,为教师提供必要的保护和支持。四是健全师德师风建设,提高教师的职业操守和修养。 只有这样,社会各界才能真正形成合力,共同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信息来源:北青深一度:《小镇教师之死:自杀前,他掏了医疗费,但拒绝向学生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