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一男子租了一个店面,租了13年,连年涨租,涨到162000元,男子负担不起,问房东能不能少点,房东一分不少。男子一气之下搬到隔壁,结果租金还少了一半。谁曾想,房东的店面租不出去,把男子新店给砸了。房东:“你们串通起来骗我。”
·案例·:湖南都市·
冬日的长沙,寒风冷冽,夜幕降临,街边一家小小的眼镜店亮起了霓虹灯牌,店主老段是一名技术精湛的眼镜师傅,待人热情,脸上写满了坚毅和刚强。
这天,房东李姐裹着冷风走进了店内,她告诉老段:“我打算把租金涨一涨,涨到13500元一个月,下个月开始涨租,你做好准备。”
这句话让老段寒彻骨髓,自己在这里租了13年多,租金年年涨,之前因为店里生意好,自己也没有多说什么,如今自己也只能勉强如日,李姐轻飘飘的一句加租,无意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老段试着跟李姐沟通,年底了,能不能先按照之前的租金,年后再涨一点,可李姐坚持,一分都不能少。
正当老段不知如何是好时,隔壁有一个门面空了出来,租金7000每月,面积比李姐家的还要大。于是老段找到李姐,表示自己合同到期后,就不租了。
老段没有理会李姐满脸的不开心,而是高高兴兴的重新装修了新店,欢天喜地的搬了进去。说来奇怪,搬了新店后,老段的生意如火如荼的好了起来,来店里配眼镜的顾客络绎不绝。
而李姐的那个门面,也迎来了新的主人,一家图文店。
按照事情的发展,老段和前房东李姐的故事到这里就应该结束了。
然而,不久后的一个黄昏,老段接到了李姐的电话,李姐让老段去她家那个门面房看看。
老段想着这是举手之劳,便欣然答应,放下手头活计,去了隔壁一趟。
老段见图文店挂了锁,门上贴了出租广告,便如实跟李姐说了。
哪曾想,几分钟后,李姐拿着一个铁棒怒气冲冲的来到了老段的眼镜店,疯狂的敲着玻璃门,又走进店里,对着货架的眼镜进行打砸。
老段觉得莫名其妙,李姐却站在店门口气愤的说:“门上明明没有贴,你说贴了,你们串通起来骗我。”
老段这才明白,原来是李姐家的店铺转租不顺利,图文店老板没做两个月就不租了,李姐这才把气散在自己身上。
老段崩溃了:“我在你那里租了13年多,有哪家给了我那么多租金吗?我给你140多万,你说砸就砸。”
随后,老段报了警。
本案涉及到的是租客和房东之间的法律故事,在房屋租赁中,租客和房东之间的利益需要平衡。一方面,房东有权收取租金并保护自己的财产权益。另一方面,租客也有权享受房屋租赁的合法权益。
那么,从法律角度来说,我们该如何看待这件事情呢?
1、李姐单方面提高租金违反约定,老段有权利解除合同。
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9条规定:房屋租赁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单方面随意提高租金水平。
房屋租赁期间,李姐单方面提高租金,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房东恶意提高租金,违反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的,承租人有权要求房东按照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继续履行或者解除合同、并要求房东赔偿损失。
在这种情形下,老段搬去隔壁开店,合理合法,并不妨碍李姐的权益,李姐无权干涉。
2、李姐打砸店铺,会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和寻衅滋事罪。
根据《刑法》》第293条第3款规定: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李姐因为自己店铺转租不顺利,把心头的怨气发泄在老段身上,对老段进行辱骂,打砸老段的店铺,已经触犯了法律。她的行为不仅损坏了老段的财产,也危害了社会的和谐秩序。
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损坏公私财物的,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会被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如果故意毁坏公私财物,造成公私财物损失数额较大,一般达到五千元以上的,会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根据《刑法》第275条规定: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 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 徒刑。
也就是说,李姐打砸店铺的行为,如果造成了5000元以上损失,那么她涉嫌构成毁坏公私财物罪,刑期将在3年的射程之内。
事后,李姐的老公登门致歉,双方选择了和解。
房东和租客之间是平等互惠,相互尊重的关系,如果房东需要涨租金,那么需要双方协商一致,租客有权利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对于此事,你有什么样的看法,欢迎留言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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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女房东真不要脸
我们都想搬隔壁去了,我们公司160平租金16000,隔壁330平租金20000,就差房东说要涨租了[开怀大笑]
门店有风水位的说法,做起来了一般不动,但吸血太过分了。老板也会走。如果搬走后生意还是这么好,附近的人就会说那店风水不好。搞这么大,名声臭定了。
那些包租公包租婆没几个是好东西。看见人家生意好就拼命的涨房租费。最好是不去租他们的,让他们一分钱也拿不到。
和解是老段的人品好,但法律法规应判还是要判,免得有些人过于嚣张了
卖金子啊,满大街能找到16万租金的商铺
会不会是房东李姐和老段有东西,变相的转移财产[赞][赞]
又是一篇看不明白的文章
还用法律去分析吗?人家到期不租了,不是很正常吗?那砸人家的店该赔呀!
老段还谢谢李姐砸他老段的店,几万到手,赔到她破产,本来老段生意好,又要重新装修,所有都算在她身上
我妹女儿去医院配眼镜 三千多,后面我就跟她说可以去医院验光,然后在淘宝上买镜片[汗]今年就在淘宝配了一副 299
砸了赔钱吧[呲牙笑][呲牙笑]
拘留
这种行为简直是无法无天,应严格处理,唯护法律正严,应该重判扌对。
直接告她给牢房坐穿
有意思,房东沒露脸,把租客放出来了!
房东判死刑,立即执行
温水煮青蛙,调虎离山
人心不足蛇吞象
真好笑,现在网络年代,铺面位置不好的多都租不出去。
看房东的表现了,5千的线看租客心情了,太容易凑过线了
一群傻子,一百四十万买不到店铺吗?
湖南人的商铺最好别租,我正在搬店,也是隔壁,会提醒所有来租问的人慎重。
[并不简单]说到底也是大家好了才会更好,遵纪守法,诚信为本,经营互利!得寸进尺到归根到最后也不得不说鱼死网破两败俱伤,得寸进尺结果总会意想不到,对谁也不好![作揖]
这个打砸事态恶劣虽说没有抢,也是犯罪行为!希望不要私了,动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赞]
告她没商量,这种贪得无厌的败类就得让她大出血,狠狠教训一翻,长长记性。
贪心不足蛇吞象
女房东脑子给驴踢过的
如此房东 实属可悲 做生意都是虚虚实实 才有营利可收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老段笑着拿好计算机清算,就怕她力小砸不够大力选失太少呢,希望她下次再光顾,
眼镜店就是暴利,和药店一样
狗最爱嚼陈年烂调
做长期生意合同是干嘛的?想涨就涨,之前为什么不写好几年内不涨房租?
这是实体店的好处,
没事啊!尽管打砸,老段都快笑疯了,不知道要卖多久的眼镜一下子全卖出去了
听说日本是不允许房东随便涨房租的,现在实体店做不了就是房租太高了。
编的吧,有这么奇葩的人吗?
不接受调节
暴利眼镜店
垃圾女房东必需判刑!!!
我姐在南京租的店面已逾17年,以前三年一付提前付清45万,去年她说实体店难做和房东商量降租回复不同意,今年年底到期打算回家了
不赔半年房租不和解
心太黑了!一年140万的租金都付得起!
坚决不和解,要求立案追究刑事责任判这个恶妇重刑
没什么讨论的,收入直接来了。
现在房子都租不起了!年年涨!
这样的房东应该三年才可以
你作吧!签13年是有要求的逐年递增,不是你想增多少就多少!
砸了还不好?能卖一年的眼镜全卖出去了,还能歇业装修,又有赔付,爽的去一条龙加钓鱼一个月[滑稽笑]
一部眼镜本钱好一点1O0多,差一点几十元,大家开眼镜店吧
一定要她坐牢,不和解
打不死她
忽悠,继续忽悠。呵呵!
哈
眼睛本来就是暴力
干死实体店的是房东,别让电商背祸
直接报案,赔钱还坐牢
经验告訴我們,不是自己店面不要做
房东阶层,贪得无厌,妨害经济,妨害社会
没收房子充公
3年的射程,小编不要把人带偏了
这一砸,把之间交的房租都拿回来了
就是喂不熟的狼啊
好多年前的新闻了
不整治房东,未来去外面吃个饭买个水果都吃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