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思极恐!”辽宁沈阳,男子去医生指定的药店取药,花费3170元拿了7天的药,结

白羊登义文 2024-06-15 11:48:30

“细思极恐!”辽宁沈阳,男子去医生指定的药店取药,花费3170元拿了7天的药,结果,男子从朋友那里得知,同样的药在别的地方才420元,男子顿时被气懵了。

··:东方今报·

这天,景先生身体不适,去医院看病,医生检查完后,给景先生开了药,但是却告诉景先生,这些药在自己医院没库存了,要去医院对面的药店去买去。

景先生拿着单子,立马去了对面药店,他本以为随便哪家都能买到,万万没想到,他找了八家药店,就只有一家有。

药房的店员面带微笑,用柔和的语气告诉他,每盒75元,七天的量需要3170元。景先生听闻此言,心中泛起一阵涟漪。他咬了咬牙,为了早日康复,选择了购买。

当他带着药回家后,却无法平息心中的疑惑。为什么医生会开出这种医院没有的药,还偏偏好巧不巧的,只有这一家药店有?

景先生带着满腹的疑问和不解,打电话给医药公司的朋友寻求答案。朋友告诉他,这种药在他们那里15元二盒,也就420元钱。

得知这个消息后,景先生犹如被一道闪电击中。他既气愤又懊悔,心中充满了不甘。这也太黑了,整整2700元的差价,这钱都被谁给赚了。

随后,景先生气愤的把此事曝光在网上,万万没想到,网友的回复更加扎心了。有网友说:“丈夫叫你去指定药店,就是套路,普遍现象,你不明白吗?”当然也有网友说:“这个可以举报,高价卖药处罚严重。”

从法律角度如何认定此事呢?

1、医生推荐景先生去外面药店买药的行为不违法。

民法典第5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民法典第六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具体到本事件,景先生看了病,医生开了处方,说让他去外面药店买,这时景先生可以拒绝医生的提议,让医生开具有的药品。

而本事件中,医生开了单子,景先生拿着单子去药店拿药,属于遵循自愿原则,他觉得药贵,可以不买,去别的地方找,就像货比三家的原则,因此医生的行为不违法。

2、景先生买的药75元一盒,朋友那里15元2盒,药店属于卖高价药吗?合理吗?

依据《价格法》规定,一般药品实行市场定价,药店有权自行决定销售价格。

一般正规的药店的药品价格都是符合当地物价部门、药监部门、医保部门的规定的,药品没有法定的统一零售价,所以药贵了这种说法,原则上是不存在的。

所以,景先生认为的贵,只能说比某医院,或某其他药店贵。如果景先生怀疑药品价格超出相关规定,可以向当地物价部门或药监医保等部门投诉。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8条规定:

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采取抬高等级或者压低等级等手段销售、收购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变相提高或者压低价格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

没有违法所得的,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3、如果查出医生从药店拿回扣,那就构成受贿罪。

《刑法》第385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受贿数额较大·3万到20万元》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受贿数额巨大·20万以上到300万以下·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受贿数额特别巨大·300万以上的·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当然,我们要相信每一个医生的本心,都是救死扶伤,医者仁心的,但是也不能排除个别医生,中饱私囊,只顾自己,不顾患者,对于这些蛀虫,必须严惩。

在生活中,你遇到过类似事件吗?是怎么处理的?欢迎留言交流。

0 阅读:1371
评论列表
  • 2024-06-16 10:54

    如果是同一牌子同一规格可以直接举报

  • 2024-06-15 12:23

    同一牌子同一规格吗?

  • 2024-06-19 22:54

    一天服六盒药。简直瞎扯。 75一盒花3170.买了42盒,平均一天服6盒,15块钱两盒。420块钱买56盒。7天服完,一天8盒。瞎编也不是这样说法。

  • FKBZ 1
    2024-06-19 06:31

    十个医生十个拿回扣。现在的医生不是过去的医生。心坏了。

  • 2024-06-20 14:46

    丈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