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破裂,没有证据怎么办

2024-08-31 12:21:10

夫妻感情破裂没有证据的,需要尽可能的去收集证据。实在无法收集证据的,可以提供双方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证据。夫妻双方感情破裂后,经人民法院调解无效的,才应当准予离婚。

一、一方出轨且有证据离婚时如何判呢

如果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判决离婚。

我国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法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二、要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诉讼离婚的,有下列情形之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的,需要经人民法院调解无效,证实感情确已破裂,才会准予离婚。

三、怎么认定分居?

分居的认定标准是:一般是指夫妻之间因感情不和,保留夫妻关系而不共同生活、不履行夫妻义务的状态。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应当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之一,当事人提出离婚,人民法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