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有精神病的能够离婚吗

2024-08-31 12:21:10

《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有精神病的可以离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有协议离婚以及诉讼离婚两种方式。精神病人只能通过起诉离婚。因为不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签订离婚协议。

一、什么情况下不得办理离婚手续

首先如果想要协议离婚,在以下几种情况下不能通过协议离婚解除婚姻关系:

(1)夫妻双方中的一方不同意解除婚姻关系的。

(2)夫妻双方愿意协议离婚,但是对于子女的抚养和财产分割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

(3)双方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登记结婚的。

(4)当事人双方根本没有办理结婚登记。

(5)一方当事人为精神病人,被医院确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

有以上几种情况是不能通过协议离婚解除婚姻关系的,但是可以通过诉讼离婚解除婚姻关系。

其次,如果选择诉讼离婚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以下几种情况不能达到离婚的诉求:

(1)没有法定离婚理由亦无证据证实夫妻感情破裂。

(2)在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诉讼离婚。

(3)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4)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需军人一方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