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权的法律规定体现在如下几方面:1、居住权人依法享有房屋使用权,但此种使用权须限于居住的目的;2、居住权人享有附属于房屋使用权的各项权利,如相邻权等;3、居住权人有权为居住的目的而对房屋进行修缮和维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