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本报从南宁市应急管理局获悉,由于未取得带有储存设施经营危险化学品许可证从事带有储存设施经营危险化学品,日前,广西南宁冰盈贸易有限公司被罚款11万元。
本报发现,2024年5月21日,根据举报线索,南宁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到位于南宁市江南区沙井街道金鸡村的奥冠制冷配件一站式采购基地(高德地图上正确名称为:奥冠制冷配件一站式采购中心)进行现场核查,发现该地点未经许可的仓库内储存有由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名称为“冰龙”品牌的R22(二氟一氯甲烷)制冷剂150瓶(规格为6.8公斤/瓶)+2100瓶(规格为10公斤/瓶)+250瓶(规格为13.6公斤/瓶)+542瓶(规格为22.7公斤/瓶)共计37723.4公斤,以及R32(二氟甲烷)制冷剂300瓶(规格为3公斤/瓶)+450瓶(规格为7公斤/瓶)+780瓶(规格为9.5公斤/瓶)共计11460公斤。经查,上述危险化学品归属于广西南宁冰盈贸易有限公司及存在以下违法事实:未取得带有储存设施经营危险化学品许可证从事带有储存设施经营危险化学品。
最终,南宁市应急管理局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对广西南宁冰盈贸易有限公司作出罚款11万元的行政处罚。
本报还注意到,该执法决定书文号为(南)应急罚〔2024〕10号,处罚决定日期为2024年7月10日,执法机关为南宁市应急管理局。
本报通过企查查了解到,广西南宁冰盈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01-06,法定代表人为郑群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50107059533880Y,企业地址位于南宁市江南区下津路20号弘信(南宁)移动互联产业园5号楼106号厂房3层。(文|中国基建报 程向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