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一名男子和父亲用完餐后,去前台排队结账,眼看着排到他,另一名顾客直接插队到他前面,男子不乐意了,提醒对方上后面排队。对方怒斥男子:滚一边去,你算哪根葱,用你管?顾客同伴还踹了男子一脚。男子怒了,以一敌二,双方扭打在了一起。事后,警方认定双方为互殴,男子被拘留13日,罚款700元。男子不服,认为自己正当防卫,一气之下将警方告上法庭,法院这样判了。
李永刚排了半天队,终于轮到他了,突然前面窜出一人,大摇大摆的站在了前面。
“喂,请你到后面排队去!”李永刚对前面插队的男子说。
这名男子叫王雷,他回头不屑的看了一眼李永刚,嚣张的说:“你算哪根葱,用你管啊?我想站哪就站哪?这是你家啊?”
李永刚被气得胸部剧烈的起伏着:“什么素质啊!大家都在正常排队,你突然插到前面算怎么回事?谁的时间都是宝贵的,请你到后面去!”
王雷说:“我就站这了,看谁能把我怎么样?”这时,王雷的朋友走过来了,一把拉开王雷,说了一句:“吵什么吵,有什么可吵的?”
本以为他是过来劝架的,可哪知,他上去就踹了李永刚一脚。
李永刚没想到对方会突然来这一手,毫无防备。
脚部传来的疼痛感,让他彻底被激怒了,他上去就回揣了对方一脚,接着,双方就扭打到了一起。
李永刚没想到儿子去结账的时候,会突然和别人打起来,怕儿子吃亏,赶紧过来拉架。
哪曾想,被王雷的另一名同伴一把拉开,差点没摔倒。
事发当天,李永刚回家看望父母,中午带老父亲去餐馆吃了顿饭。
饭后,李永刚去前台结账,因为餐馆生意比较火,结账的队伍排的很长。
李永刚耐心的站在队伍的最后面,他拿起手机刷了一会短视频,不知不觉就要轮到他了。
眼看着就他前面就剩下一位顾客的时候,突然窜出一人,接着就发生了开头那一幕,双方打成一片。
餐馆见场面不可控制,赶紧报个警,警方赶现场以后,将双方制止。
警方将5人全部带到警局,随后,警方通过调查和取证,认定双方为互殴,分别进行了处罚。
王雷故意伤害罪,备另案处理。
让李永刚没想到的是,自己被打成轻伤二级,自己和老父亲,却被行政拘留13日,并处罚款700元,而对方的两个同伴,却只被拘留9天罚款400元的行政处罚。
李永刚对于警方的处理结果不服,明明对方插队在先,还是他们先动手的,他的行为是正当防卫,不该被认定为互殴。
随后,李永刚愤怒的将警方告上法庭,要求撤销处罚。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来分析,该如何认定此事呢?
1、王雷伙同朋友,殴打李永刚,导致轻伤二级,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王雷嚣张跋扈,先挑起事端,随后打人,此行为及其恶劣,接下来要面临判刑是在所难免。
2、李永刚认为,警方认定事实错误,他和父亲行为是正当防卫,不是互殴。
《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李永刚认为,事发当天,是王雷先插队,他在提醒后,对方对他进行辱骂,其同伴先动手打人,自己是被迫反抗,是采取必要的自救行为,警方认定事实错误。
《行政处罚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另外,自己和老父亲,被行政拘留13日,并处罚款700元。而对方的江两个同伴,却只被拘留9天罚款400元的行政处罚,处罚显失公正。
所以,请求法院撤销警方对自己和父亲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3、警方认为,李永刚在和对方争吵的过程中,未克制情绪,根据餐厅监控视频显示,期间有追着对方殴打的行为,存在泄愤。
因此,警方认定双方为互殴,事实清楚,并无不妥。
3、法院审理后认为:
李永刚与王雷因结账争执升级为打斗,双方均无克制。李永刚的行为不具有为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的正当意图,不构成正当防卫。
监控显示李永刚与王雷共同殴打,构成结伙殴打。
最后,法院判决,警方认定事实清楚,并无不不当,驳李永刚的诉讼请求。
李永刚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看来可以插队,不服就干
看来是鼓励插队的
还手就定互殴就是最大的不公平!
对挑起事端的源头予以重罚才能减少不遵纪守法的行为!
对方可能是绿营!
这商家也有问题,按序付款,有插队的为什么不管,这是商家的义务,要是我不吵不闹直接走,看谁急
真让人无语了!被打了不能还手?
这法官简直是缺心眼。
别消费读者,把判决书文号也发出来吧!
互殴可以,但为啥插队的轻判?
嚣张,人家有嚣张跋扈的关系,没关系的那能嚣张起来。[抠鼻][抠鼻]
现在就是激化矛盾
宁夏哪里的,时间地点,哪里的法院,三无产品,更像是故事会
克制?可以理解为不反抗吗?请法官解释一下克制的标准!
公安机关裁定及法院的判决是对纵容坏人作恶,存在严重倾向性判决,对遵守规则的人是一个严重伤害!
插队有理,先发制人有理,还手互殴重罚,社会大学又教了一招。
这世界不能当好人
判案的就是一群二流子
呵呵
一个遵纪守法的人被恶人挑衅,这事情谁是谁非很明白,很清楚,但警察认为是互殴,这明显就是是非不分不负责任的态度。
既然法律如此规定,那别人揣你一脚的时候就应该立即躺地报警,真是蠢!决定能把对方躺进去还能要赔偿!
法官的意思:典型的挨打要立正
鼓励坏习惯。公平公正正义不分。让坏人越来越多。社会风气越来越坏。
收钱了吗
助纣为虐!
这个判决的好,以后大家都别排队要插队,不行就干反正都有理。
这是维护公良次序吗?
法官判决有问题。
死狗反倒是有理了,这世道!
也许插队的人有关系呢!
社会风气越来越坏就是这帮家伙造成的
那什么叫寻衅滋事,这都可以判互殴。
以后我也插队
社会秩序靠警察???
这是一家私人法院,一点都不正规
挑起事端的不应该加倍处罚吗?
警方定”互殴”这种结果是不对的。互殴即互相殴打。首先在主观上双方都同时有殴打对方的故意,其次是基本同时动手。如同两人对垒,同时往前冲动手殴打。那种被人殴打以后的还手,不应当视为互殴,应视为正当防卫。
非得让对方把自己打残废才能还手吗?
那插队有理了,这法官警察坐偏了吧
好,以后可以名正言顺的插队了
插队正确,殴打光荣! 先下手为对,后还手为错! 会逃跑最重要……
对方的爹又是李刚?
礼崩乐坏,道德沦丧,可悲哦
想起了刀郎的那首歌,… [滑稽笑][滑稽笑][滑稽笑]
根本就不应该还手,应该让他打,打完报警
这些警察还没醒酒。
轻伤不判刑吗?
对这样的判决只有一个字:呸!!!!!!!!!!!!
这种判决会让不文明行为更加的嚣张跋扈
呸!:
所以呢现在要么别动手,动手就别客气!
打尽别港,你把(判决书)号发出来,你个傻逼
插队有理,可惜这个社会没有了公理。
明显正当防卫啊,警察要好好学习法律,制止对方违法行为,在对方无法动弹前均应算防卫状态,一不小心可能会被反杀。他还能动即有违法犯罪的机会。
员工互殴,老板好管理
互殴的情节成立,对方插队,可以言语制止,制止不了也没有办法,不与坏人恶人争辩这是基本常识,争辩的结果必然会带来伤害,被踹一脚也是你过于争辩带来的恶果,对方并没有带凶器类的东西,被踹一脚你不反击也不会有下文,直接报警处理就不存在互殴情节,你反击了,你争辩并反击了,说明你也是个不愿吃亏的主,判个互殴很正常。
路过
不排队,还先动手打人。这不是寻衅滋事吗?这警察和法官判的案,咋守规矩的还重罚呢?
md,这不公平
打架的到底是李永刚还是李永刚的儿子?表述的乱七八糟
在生与死紧要关头所作出的应急反应,除非自己壮烈了。必然就是防卫过当,没丢命,必丢财
呵呵!字典里又多了一个互殴
什么烂法官,这是鼓励插队。
编的吧,靠瞎编骗流量有意思吗?
都无致命器械的情况下他无理还先动手自己还手或制服他但不要追打。这算不算正当防卫?
没问题,下次只要不动手,怎么道德败坏都行
敢实名吗?
前几天,被人打了一拳。我撒腿就跑了!报警!然后,第二天,我到派出所去跟对方私了。一拳五万八千八百块!虽然很怂,但很佩服自己跑得那么快!
这该怎么破?对方踢你一脚无法赔偿你,你动手就成互殴了?怎么破
以后这种问题就不要说了!没用!
无法无天
互殴万能!
打我我就不准还手吗?互就互打死
法官懂法
他去哪你就去哪,他排队你就插队,BB就干他,你打他如果他不还手,你就走。还手接着干他,反正滋事的判的啥都少
这样的判定就是社会风气越来越坏的原因,应该开除警察!
这法官是谁呀
说说具体哪里的事,大家一起去骂它
轻伤二级对方只拘留????公诉案件呢
唉,一声叹息……
守法无理,犯法有理
法律应该规定、被欺负的人先让三招、三招后不管怎样过激行为都属于正当防卫、
垃圾法官
挑事的和被动应对一样责任?
这个世界真的是无语
就问互殴这个词是哪里来的???
警察这个可恶的互殴,一言难尽,啥东西吗
岛国谁先动手谁的罪,
法官是这样当的!唉!
黑
正义去哪了?
假新闻 一眼假。
前言不搭后语,小学一年级文化水平。
现在很多时候在判决时只看后果,不看原因,或者各打五十大板。
监控调出来,互殴的事完了,再算扰乱秩序的,先动脚多关1月
丨
这种判罚不是鼓励保护无理取闹的人,而打压主持正义的人吗??
警察认定没问题,双方都是情绪激动,互相殴打,爷俩没干过对方,对方一个刑拘,俩行政拘留,
如果他是一个肌肉壮男,那个人敢到他前面插队吗?弱肉强食的世界我是这样。
店家责任最大!没有维持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