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估计警察都想报警!”广州,一名男子在路边架凳乘凉,城管以其占用公共空间为由,没收板凳并处以罚款,男子辩解板凳系其个人财产,何错之有?为证清白,还出示了购物记录。然而,城管方面却要求提供正规发票,方可“放行”,情急之下,男子报警求助,警方的反应却让他大跌眼镜,差点儿没背过气去。 信息来源:2023-07-16 930老友记——网传“南宁市民街上坐凳子被城管没收”? 这一幕幕,究竟谁才是这出闹剧的“编剧”?男子一腔怒火,又该向谁倾诉?种种疑问,恐怕还得从这把悬而未决的板凳说起…… 广州一男子,在屋外乘凉时,因被指“占用公共空间”而遭城管罚款并没收板凳,男子虽出示了购买凳子的支付记录,城管却坚称只有正式发票才能证明所有权,引发争议。 执法人员不仅没收了男子的凳子,还要求其缴纳罚款并提供购凳发票,方可赎回。 此类事件中,当事人报警后,警方的反应却出人意料。他们多以“无权干预执法”“建议向城管上级反映”等理由回避,未能有效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引发公愤。 种种乱象的背后,折射出城管执法领域的诸多问题。 部分城管在执法过程中,对“占用公共空间”等概念界定模糊,缺乏明确法律依据,容易导致执法行为随意化、简单化,对轻微违规行为动辄罚款,对当事人正当权益保障不足,既有悖于执法为民的理念,也损害了城管部门的公信力。 部分城管对公民财产权的保护意识淡薄,以没收财物作为惩戒手段本不可取,如此执着地要求出示发票更是不合常理,试想,一个二三十块钱的小板凳,普通民众有几人会特意去索要和保存发票?如此苛刻的要求,无疑给守法群众的生活增添了不必要的负担。 更令人忧虑的,是警方在此类事件中的不作为,作为执法部门,警方有责任也有义务对城管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必要的制约和监督,然而从个案来看,警方非但没有积极履职,反而一味回避推诿,无法令群众信服。 追根溯源,频发的城管执法乱象,与队伍建设滞后不无关系,一些地方的城管队伍中,临时工占比过高,招录把关不严,教育培训不足,综合素质难以适应执法需求。 这导致在具体执法中,难以做到全面理解和准确适用法律法规,执法行为畸轻畸重、偏离轨道的现象时有发生。 对此,完善城管执法体系,提升执法人员专业化水平,已成当务之急。 一方面,要健全城管执法的法规制度,细化操作层面的标准和规范,为执法人员提供可量化、可操作的行为指引,从制度层面堵塞滥用职权的空子,同时,强化执法全过程的监管和考评,对违法违规执法行为依法问责,用铁规禁铁权,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另一方面,要大力提升城管队伍的专业素质,完善聘用机制,提高入职门槛,加大正式编制比例,为队伍注入优质“源头活水”,创新教育培训方式,突出案例教学和实战演练,着力提高一线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技能,确保执法行为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小板凳虽轻,公民权利之凳却千钧重,唯有坚守法治,敬畏权力,以人民为中心,城管执法工作才能赢得民心,经得起时间和实践的检验。 指望一蹴而就也许不现实,但只要坚定不移地“常修枝叶,勤养根本”,相信“严格执法、热情服务、文明执法、廉洁执法”的城管形象,终会深入人心。
这个还真不能怪警察,警察对纠纷没有裁判权。不信你问问社区干部或者律师。警察有自己的职责范围,不是万能的,更不能乱作为。俗话讲:隔行如如隔山。警察对于城管的职责和处罚依据不是十分清楚,城管的上级部门清楚,所以,警察叫你找城关上级是妥当的。
这种狗东西活着都是占用公共空间
如果是先让他证明自己是城管先在说
城管就差两板凳,为什么不给他两板凳
脑袋进水了才会信,你编像点行不?
种种乱象,广州男子在屋外乘凉,网传南宁城管没收市民街上坐凳子,南宁城管跑到广州街头?
这个所谓的城管就不该从家里出来!因为他走在大街上就占用了公共空间,他应该消失!
看这大金链子事情不那么简单
狗东西又出来咬人了???
城管本来就是二流子的集中营,虽说不是百分百,起码也是百分之八十,想想吧,正常的人都得养家糊口,靠那点工资能行吗?
城管工作人员也必须通过专业的综合考试才能执证上岗,
假如碰到这种情况,警察来了,你就和城管动手,那警察就不能不管了。
很多人都知道社会上的混混们都干嘛去了
狂犬病发作了
小孩在自己屋檐下写作业,被城管收了桌子。
把公享单车全没收掉
以前我在店玻璃门上贴一张A4纸打印的“旺铺转让”(不是手写的),有个城管来要求我撕掉,理由是:影响市容。我说:我见你衣服穿得也歪歪斜斜的,五官长得也不咋滴,我也觉得你影响了市容,那你要不要把衣服脱了,然后赶紧回家?他顿时哑口无言。
我们是公民,在公共空间里乘凉是纯属正常的。公共空间不是城管的吧?
对付这些抗法的犯罪分子应予以就地击毙并夷三族
不会这么离奇吧。。。。。
没收违法经营使用的工具,没毛病
队长姓贾,
脾气大点的………这种城管不晓得怎么死,警察连带责任
想钱想疯了
強烈建议取消城市管理机构,将贤源投入公益事业
你走在路上也是公共资源,拿出生证明来证明你是你
城管走路本身就占用了公共资源。
一下说南宁,一下说广州,到底是哪里?
和城管打起来了,警察就能管了,不过也只管打架,关于城管处罚是否得当得罪的问题还是没权限处理[哭笑不得][哭笑不得][哭笑不得]
自己写的信息来源在南宁,硬要说是广州?!
哪些所谓的共享单车,电动车又怎么定义呢?
走路沙子进到鞋里那不成了非法采矿了?
你们猜这个男子及他亲人还会爱国吗
城管城管,适合拿刀乱砍!
你能证明自己是自己么!
刷存在感呗,碰到钉子了不上不下,只能往上拱咯
不会吧,城管脑血栓了吗?
又广州又南宁,你们这些人就是开局一张图内容全靠编
又一编故事的,而且编的越来越不走心了
小编来赚流量,明显就不是那回事
南宁市民的广州男子
城管应注意,城市中任何人不能深呼吸,凡深呼吸就多占了公共氧气资源,要求必须停止呼吸 10公钟作为作为违法的处罚。
开局一张图,举报吧,又是收钱作故事的。
一会广州,一会南宁。作者是中国人吗?玩穿越啊
你活着本就是罪过,能让你自生自灭已经是最大的恩赐
这个编的无厘头,一会广州,一会南宁,重要的是城管根本不可能收人坐的櫈子,除非你是占道经营的。
将城管转正做环卫工才是好方法更能服务好社会
蛊惑人心的文章!
结局几张图?
真的假的?一会是广州,一会又是南宁市民。南宁在广州吗?…难道是我的地理是数学老师教的?
不是广西的吗?怎又变成广东了?
这个月指标还差点,看到没,就拿那个坐板凳的完成业绩
广州,网传南宁,广州,
这明显是报复执法
到底是南宁还是广州?没看明白
正常应该是先劝离,无果后才没收
那得他们先证明他是个人。然后是城管
上次听说哪里已经取消城管部门了,方案正在尝试当中。好期待……
这群城管真是吃饱了撑的。
城管执法恰不恰当,怕是轮不到警察来评判,警察的权力可不兴自适应的,有人需要就扩大,没人需要就缩小
法盲,普通动产物权用占有就可以产生对抗效力,城管如果说这位老哥是非法占有这张凳子,是城管负责举证
一件事,又广州,又南宁。认真的能行吗?
东西所有权不应该受警方鉴定吗?什么时候城管鉴定东西所有权[开怀大笑]
城市有这种城管,那才是给城市发展添乱。城管没有起到城管的作用,反给城市添乱,那城管不是成了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从这件小事就体现有些城管是多么的嚣张跋扈!
坐在马路边就是占用公共空间[静静吃瓜]站在马路边[静静吃瓜]晕倒在马路边[捂脸哭]
你那板凳是摆设吗?他暴力不讲理,你就不知办了?
不会一板凳过去教城管如何做人吗?
若是没有岗前培训,就不要出山害人
你得证明你爸是你爸...![得瑟][得瑟][得瑟]
广州南宁市,编造谣言不用负责的吗?
瞎编
信息来源:2023-07-16930老友记——网传“南宁市民街上坐凳子被城管没收”? 广州一男子,在屋外乘凉时,因被指“占用公共空间”而遭城管罚款并没收板凳,男子虽出示了购买凳子的支付记录,城管却坚称只有正式发票才能证明所有权,引发争议。到底是南宁还是广州?
你直接跟城管打起来就对了,这样城管就能直接下岗了
收复湾湾的时候直接派城管去
看来以后出生的不能剪断脐带了,不然证明不了是他妈的仔。
先叫他证明是人
没收城管的鞋子,占用公共空间,让他提供发票
城管就占用公共空间了啊,应该全部没收啊
城管就是个多余的机构
胡编乱造
最后矛盾转向警察叔叔了??这个真是城管执法权内,你可以向上级城管投诉或诉讼讨回公道
城管办公室缺凳子,所以上路找呗。我看到好几次了,小区门口的早餐店,城管的几个临时工吃完就走,从来没给过钱。
这就是欺负人了
城管就不该存在
一会广州,一会南宁。特麽举报你
广州城管走在前列了!
又是广州又是南宁 扯犊子
城管有啥权利没收没有证明的凳子?
直接抢劫了 让城管出示他的衣服的购物发票 要求是正规发票 不然当他偷的衣服给他扒了 单位发的衣服也得有购物发票 反正衣服又不是变出来的
儒家道德批判不管用了 披着法家外衣的伪道家无为
这确定不是编的?
Ai
取消城管
[裂开][裂开]广州又多了一个区叫南宁区
大树底下不好乘凉了
广州没有这样的城管。。。
你真磨叽
既然是公共区域,那就说明是中国人就应该有资格在哪里坐着
作为国家公共人之一,怎么就不能在不碍着其他公共人在公共场所滞留了?还是说城管有否定公共人国籍的权利了?
城管有出生证明吗?他身上所有的东西有发票吗?还有他们出来执法有执法的证明吗?城管局里的东西全都有发票吗?城管开的所有的车(包括电瓶车有牌有照吗)没有的话全给予没收,并罚所有的城管人员去扫大街一周,知法犯法不守法,狠狠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