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大事,听老司基说。
对很多人来说,公租房的减轻生活负担,从而能够更好规划未来。
近日《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简称《办法》)重磅发布。那么,公租房的《新办法》发布后,谁能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又该如何去申请?
为方便大家阅读,老司基截取了《办法》中的部分内容。
01
如何申请公租房?
谁能申请?这里分两种情况。
1、如果是以家庭为单位。
每个家庭确定1名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配偶或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家庭成员可作为共同申请人。
2、如果是个人申请。
未婚、离婚或丧偶、外来务工人员可以作为单身人士申请,本人为申请人。
在哪里申请?这里也是分两种情况。
1、如果是市级筹集的公租房:在中心城区各区公租房管理机构均可申请
2、如果是区县(自治县)筹集的公租房:在各区县(自治县)当地公租房管理机构申请
同时,申请人也可以通过网上提交申请电脑登录政府政务服务平台“渝快办”https://zwykb.cg.gov.cn/
如果以上两点都没问题了,那下一步就是来到具体申请条件。简单来说,要满足年龄、工作、收入、住房等四个方面。
1、年龄要求。申请人年满18周岁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外来务工人员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3、收入要求。
以重庆2023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7435元为例,调整后的申请收入标准就是:
①、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收入不高于本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即47435元÷12月=3953元,人均月收入不高于3953元;
②、2人家庭,人均收入不高于本市本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1倍。即3953元x 1.1倍=4348元,人均月收入不高于4348元;
③、单身人士,收入不高于本市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2倍。即3953元x 1.2倍=4744元,月收入不高于4744元。
4、住房要求。
在本市无城镇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无住房转让行为。
申请人父母、子女或申请人配偶的父母在申请公租房所在地不具有住房资助能力
02
已入住或已申请的该如何处理?
分三种情况:
1、对已入住还在合同期内的,仍按原合同约定租住。
2、合同到期续租的,需提交住房工作、收入等材料,审核通过可续租。收入未超标准的,按公租房租金缴纳;收入超过标准的,按《办法》规定调整租金。
3、已申请待配租的申请人,保留配租资格,但需要重新申报收入等情况,收入未超标准的,按公租房租金缴纳;收入超标准的,按《办法》规定调整租金。
注意,收入超过标准但不高于2倍的,按照公租房租金的1.1倍计收租金;收入超过标准2倍的,按照市场租金计收租金
03
写在最后
公租房不仅减轻买房压力,更提升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公平。
截至目前,全市58.3万套公租房已帮助140余万人解决了住房困难问题,越来越多的公租房居民在这里安下家,公租房小区也成为城市烟火气的重要部分。
最后,附上公租房申请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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