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室抢婴案奶奶因自责12年独自过春节#这四个嫌犯,应该死刑!山东泰安入室抢婴

评论员王攀 2025-04-01 11:55:23

#入室抢婴案奶奶因自责12年独自过春节# 这四个嫌犯,应该死刑!

山东泰安入室抢婴案,4月2日,将在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2006年12月,四名犯罪嫌疑人,其中一人还是受害人同村,入室胁迫抢走一个8个月大的婴儿,以29800元卖给了一户人家。2024年1月,警方通过人脸识别找到。

如今一审。

我说三点:

第一,要用极刑。

入室抢劫,最低十年以上;盗窃婴儿,最低十年以上;每一个犯罪,都可以重刑了,这还数罪并罚。

而且四名嫌犯都有案底,其中三人都曾因盗窃罪被判刑,其中两人犯过强奸罪及逃脱罪,被判刑期累计最长的王某刑期达23年。

对四名嫌犯用极刑,不只是法律正义,更是对此类犯罪的震慑。要知道,他们不同于其他拐卖儿童犯罪。

第二,这很恶劣。等于是,熟人作案,踩点,关掉全村电闸,进入留守老人和留守儿童家,暴力控制孩子爷爷奶奶后,把孩子抢走。

不仅性质恶劣,而后果严重。

爷爷抑郁而死,奶奶因为对不起儿子儿媳,怕见儿子儿媳妇,也是伤心欲绝;孩子父母由此漫长寻子路。

这是现实恐惧,因为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很多,不震慑不收敛;也是人间悲剧,失子之痛,寻子之难,得子之怜,这都常人难以想象。

第三,极刑也是对民间正义最好的回应。

看孩子爸爸接受采访,说,无冤无仇,想不到同村人作案,要是见了他,然后长叹一声,杀他的心都有。其实,这不只是孩子爸爸的朴素正义,也是全社会的朴素正义。

而且如果法律不能够实现这种朴素正义,可能未来也会出现问题。

毕竟,入室抢婴,胁迫老人,致使家庭骨肉分离,老人含恨而亡,20年寻子之痛,不用死刑,不足以伸正义,不足以平民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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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员王攀

评论员王攀

资深媒体人 节目主持人 硕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