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淮南,一女子报警称被男友侵犯,警方来到现场后,发现女子身上既没有伤,现场也没有任何物证,于是顿感怀疑,于是就询问起了女子,结果女子的一席话,最终让女子被行政拘留。
女子王某和男友一起到饭店吃饭,结果,男友因为没有买单,让王某很是不爽,于是双方就发生了争执,王某一气之下,直接报了警称被男友给侵犯了。
警方来到现场后进行了初步调查,不仅发现王某身上没有伤,而且现场也没有任何物证,因为不符合一般的性侵现场,而且王某的男友也矢口否认侵犯了女友。
随即,警方对王某进行了询问,王某才说了事情真相,最终,王某因涉嫌报假警被行政拘留。
事发后,有人说,王某不是应该刑事拘留吗,这是诬告陷害了。还有人说,真是转账一停,感情归零,这样的情侣分手也罢。
那么,王某为何没有被刑事拘留,处以刑罚?
实际上,《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也就是说,诬告陷害要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什么是情节严重,就是警方对王某的男友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将对方送进了看守所,甚至是因此被判了刑,那么这就是情节严重,而如果没有立案,只是初步询问后,王某就如实供述了,没有对其男友造成严重影响,那么,就不算是情节严重。
所以,这也是王某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原因。虽然刑事责任不追究,但是,这样的行为还是违法了。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谎报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就此来看,无论王某是报假警也好,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也罢,其都会面临行政拘留以及罚款的处罚。
最后,这起事件也给大家敲响了警钟,报警电话是保障大家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通道,绝不能因为个人的一时冲动或私利而随意滥用。每一次报假警,都可能让真正需要帮助的人错过最佳救援时机,在生活中遇到矛盾和问题时,应该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去解决,而不是采取这种错误的方式。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虚怀若谷
对此有犯罪行为女人的宽容,是对正直男人的不尊重,也是对法治的极端藐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