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性同意 彩礼≠性同意 结婚≠性同意 开房≠性同意 不拒绝亲密≠性同意 矜持和象征性反抗≠性同意 。。。 只要没有张口说同意,你就不能说女性同意发生性关系。 因为法律只认证据,说出口了才算证据,默认可不算,不拒绝可不算,如果有矜持的行为或象征性反抗的行为,那就是行为上已经反抗了,这是行为证据,男性如果继续,那就是赌上前途和命运冒险。。。 有些女性,甚至事前同意,事后反悔说没同意,男方也只能认栽,记住是一辈子为代价。因为发生后,你根本没法证明女性的默认和不拒绝就是性同意。 男女调情的时候,矜持和象征性反抗,与实质性反抗的区别,法律根本没法区分,只能全都当做是女方在拒绝。 所以,在我们的文化和习惯里,几乎所有环节,都对男方不利,非婚性行为都得赌上男性的前途和命运,依靠女方的人品决定男方的命运。 这些参照学习西方的法律制度,与我们的文化真的匹配吗?法律的更新速度,跟得上社会道德和性行的沦落速度吗?不需要大幅优化吗?
订婚≠性同意 彩礼≠性同意 结婚≠性同意 开房≠性同意 不拒绝亲密≠性同意 矜持
深思哲见在
2025-03-28 12:1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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