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将2审的订婚强奸案有没有可能无罪判决?恐怕有一定的难度!因为根据一审法官的解释说明,之所以以强奸罪判处该男子3年有期徒刑,除了该女子控告自述被强奸以外,主要是有各种证据,比如说,女子称自己在和男子发生关系后,已点燃窗帘,衣柜等行为表示不满,根据后来的现场勘查,房间里确实有窗帘被点燃和拉扯的情况,还有,该女子称发生关系后,她从步梯从14楼房间跑到13楼,最后,又被该男子强行拽回14楼房间,这一个也是有视频监控为证的,另外还有,该女子的双侧大臂和右手腕有淤青现象,说明当时很可能存在着拉扯着反抗。
以上种种的证据与女子自述被强奸的说法相吻,这可能也是一审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该男子3年有期徒刑的逻辑。
而当时爆出的大致情况是,该男子与女子在五一节订婚,交付了10万元彩礼及一枚7.2克的金戒指,并承诺结婚一年后,在婚房房本上加上女方姓名以后,二人第2天在婚房发生了关系,当天,该女子指控男子强暴自己。
然后是,2023年12月25日,男子因强奸罪一审获刑3年,但他当庭表示上诉。
可能就是这个大众传媒上的信息,让不少网友觉得,这个男子可能是存在着被冤枉的情况,再加上这个男子当庭表示不服上诉,在羁押期间,坚持认为自己无罪,更让大家觉得这个男子可能是无辜的。
但是法律是讲究证据的,如果一审法官说这释说明的情况属实,那这基本上就可以判定为违背妇女意志发生关系的证据,二婶从理论上来说很难推翻,或者说很难判定其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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