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很多人非常喜欢中国医疗的一点:看病快捷。
我一直在说,看病快捷未必是好事。
疾病本身有发展规律。
比如,很多急性疾病只需要对症处理,不需要过分追究细节。
像一个病人有感冒样症状,有皮疹,有全身肌肉疼痛,皮肤瘙痒,你要如何思考?
这就是典型的病毒感染引发的综合征。
需要搞清楚到底是什么病毒吗? 不需要。
有人说,怎么不需要?万一是HIV病毒呢?万一是风疹病毒呢?万一是……
这就需要看人群,看病程了。
如果是一个中老年女性(因为中老年男同性恋得HIV风险偏大),考虑HIV的必要性有多大?
考虑风疹病毒感染的必要性有多大?
其实完全可以交给时间去答复。这个中老年女性超3周病程,或者3周左右还有其他症状,比如腹泻,淋巴结肿大等等,那再考虑HIV的必要性就很大了。
而风疹病毒通常不会超3周病程,即便有,其临床症状也大幅度缓解了。
因此,根据这些病史(症状体征,中老年女性等)就可以判断,不需要过多的检验检测。
然而,在中国的过于快捷的医疗局面下,我们很多人就会浪费很多医疗资源做很多不必要的检测。但病人也好,社会也好,都没有从这些检验检测里获益。
当然,有人说,这个症状为什么不考虑系统性红斑狼疮极早期,为什么不考虑是血管炎极早期?
且不说,感冒样症状提示胃狼疮和血管炎极早期的可能性较低-----虽然不排除感冒样病毒引发狼疮的可能性。
首先,这些疾病是慢性病,病程肯定会超3周。等3周后再深入研讨是完全可以的。
其次,可以做一些最基础的检测,比如血常规,尿常规,哪怕漏诊(狼疮、血管炎)也可以根据这些检测发现严重度。不严重的极早期病程,完全可以等到3周后再来诊疗。
何况,系统性红斑狼疮,系统性血管炎这本身是少见病。远比病毒感染引发的综合征要少见的得多。那么为什么要在病程的很早期去怀疑少见病呢?
再说,万一是先有感冒病毒引发症状,然后再诱发狼疮和血管炎呢?这本身就是狼疮等疾病的自然发展过程呀。
疾病诊疗,很多时候就是要交给时间来答复,而不是靠检验检查来答复。
有些疾病的诊疗要快,但很多疾病的诊疗不宜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