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六成女性求职中被问婚育情况##律师解读不得询问女性求职者婚育情况##律师说法

张荆律师 2025-03-11 10:42:10

#超六成女性求职中被问婚育情况##律师解读不得询问女性求职者婚育情况##律师说法#

近日,湖南、青海、深圳等多地工会发布法律监督提示函,明确禁止用人单位在招聘中询问女性婚育情况,并强调不得将婚育限制作为录用条件。然而,据智联招聘发布的《2025中国女性职场现状调查报告》显示,在女性遭遇职场不公现象中,“求职被问婚育”居于首位,该现象占比为62.5%,这一比例较去年大幅上升(去年为48.8%),而男性仅有18.5%有过类似经历。

破局的关键是别让女性一个人扛,比如,企业怕成本增加,国家应该给补贴;强制男性休育儿假,共担歧视风险;提供多种维权渠道,比如公益诉讼;提高违规成本,重罚企业。

我国已形成以《劳动法》第十三条、《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三条、《就业促进法》第二十七条为核心的反就业性别歧视法律体系。其中,《妇女权益保障法(2022修订)》第四十三条明确规定禁止在招聘中询问婚育信息、将妊娠测试纳入入职体检,并首次将"限制结婚、生育"列为禁止性录用条件。该法第八十三条设定了1-5万元的行政处罚机制,较之《劳动合同法》仅规定民事赔偿责任,惩罚力度有一定提高。

同时,2022年,最高人民法院通过185号指导案例确立“无正当理由的差别对待即构成歧视“的裁判规则,并在2023年典型案例中明确婚育信息属于与劳动合同履行无必然关联的个人隐私。

否则,女性只能两难:生娃丢工作,不生被催婚,职场永远矮一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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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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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解决复杂婚家关系、财产分割,擅长离婚创伤愈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