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离婚后跟踪殴打前妻被认定家暴##律师说法#
为什么离了婚还甩不掉暴力?我觉得原因至少有三点:
第一点:房子“卡脖子”,农村很多地方,女人离婚后宅基地就没了,城里分房又要钱,很多女性离了婚根本没钱买断房子,只能留在原来的居住地。说白了,没自己的窝,走哪里去?
第二点:调解“和稀泥”, 之前俩人调解过,但前夫转头又打人。问题在哪?调解像隔靴搔痒,让受害者忍让,却不管施暴者有没有真心悔改。
第三点:社会总怪受害者“没逃干净”, 总有人问:“都离婚了,为啥不搬走?为啥不躲远点?”可现实是:带孩子、找工作、找房子哪那么容易?不是不想逃,是逃不起。
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七条,法院认定离婚后仍共同居住或保持密切生活联系者属于“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其暴力行为可参照家庭暴力处理。这一解释拓展了“共同生活”的认定标准,强调亲密关系存续中的权力控制本质,而非单纯物理空间的重合。
进步在哪?法律已经承认,就算离了婚,暴力还是“家暴”。前夫打前妻不是“普通打架”,而是控制欲作祟——离了婚还想当太上皇。 住一个小区、跟踪骚扰,这些看不见的暴力现在算违法。
但问题还在:光靠禁令能防住拳头吗?如果女方还是没房住、没工作,就算前夫不靠近,她可能为了孩子上学、买菜方便,还是得住在危险区。没房=没退路=不得不和施暴者纠缠。法律摁住了施暴者的手,但得有人给受害者铺条安全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