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原告与被继承人共育有一子一女,被继承人与其前妻共育有二子三女。被继承人 2012 年离世后,大家在同一屋檐下生活了十余年。2023 年,双方因楼房店铺租金分配引发争议,僵持两年后,原告诉至法院,要求分割被继承人遗产。原告方认为应当实体分割该房产,被告方认为房产应当判给一方,由一方给另一方经济补偿,双方存在巨大分歧。
处理结果:浦北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不断对双方分开进行劝导、调解,厘清利害关系,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方同意以原告方提出的金额购买原告方的应得份额,并同意给原告方足够的时间装修好房屋再搬家,原告方同意配合被告方办理房产过户等手续。
一般来说,解决房产继承纠纷的途径有以下几种: 自行协商:继承人之间自行沟通协商,有利于维护家庭成员之间的和谐关系,迅速且彻底地解决纠纷。 调解:协商失败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也可在诉讼过程中由法院组织调解,调解结果具有法律效力。 申请继承公证:房产继承纠纷不大时,可向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公证,公证处会对继承事宜进行审核,并出具继承公证书。 诉讼解决:若协商和调解都无法解决问题,可向被告所在地的县区级法院或房产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将根据证据和法律规定判定继承权益。 仲裁:可选择将纠纷提交给仲裁委员会,仲裁结果是终局的,具有与判决同等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