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的“赡养费”我应该给多少?

上头期不迷惑 2025-02-07 17:04:36

赡养纠纷类

陕西榆林赡养费纠纷案:近日,陕西省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榆林法庭诉前化解一起赡养费纠纷的案件。高某与妻子共生育五名子女,两位老人与小女儿生活在大连,年事已高、身体状况不佳,子女因赡养费问题未达成一致,小女儿向榆林法庭电话求助。法庭前往当地村委会了解情况后,到当事人家中调解,当天大女儿便通过银行汇款支付了赡养费和土地收益共计 4600 元。

抚州东乡区赡养纠纷案:近日,抚州市东乡区人民法院红星法庭联合詹圩镇人民政府、荫岭村委会成功调解一起赡养纠纷案件。一位年过八旬、患有多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因子女在赡养问题上存在分歧,几次调解都未能达成一致,老人无奈将六位子女起诉至法院。法庭庭长联合多方进行调解,通过 “背靠背”“一对一” 等方式,从情、理、法多重角度做工作,最终兄弟姐妹间就老人赡养问题达成一致。

柳某诉延甲、延乙等赡养纠纷案:2023 年,柳某与延某结婚,延某为再婚,婚后柳某与延某及延某的 5 名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延某去世后,柳某年过七旬缺乏劳动能力,与 5 名继子女在养老问题上产生矛盾并诉至法院。法院认为柳某与延甲未形成抚养关系,而延乙、延丙、延丁、延戊受柳某抚养教育,最终判决延乙、延丙、延丁、延戊每人每月向柳某支付生活费 1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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