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一名70岁的老人在参加婚礼时起身敬酒,身后的椅子突然倒下,老人坐空摔倒导致骨折。老人的家属找到酒店方要说法,酒店方表示:赔偿你一顿12000元的豪华大餐!
周威老伯今年70岁了,平时注重保养身体的他,身子骨还是挺硬朗的。这一天,周老伯收到一张亲戚的喜帖,邀请他去参加喜宴。
周老伯很高兴,他已经很久没有和亲朋好友欢聚一堂了,借着这个机会,他正好可以见一见自己的亲人,叙一下旧。
婚宴在一个挺豪华的酒店举办的,现场布置得也十分好看,周老伯很高兴,整个人沉浸在欢乐的氛围中。
婚礼仪式举行完以后,大家都团团围坐在一起,享用美味可口的喜宴。周老伯一边吃一边和亲人聊天,感觉十分愉快。
过了一会儿,按照惯例,新人依次到每一桌上来给宾客敬酒了。轮到周老伯这一桌时,大家都端起酒杯,祝贺这对新婚的小夫妻喜结连理。
周老伯也和同桌的亲友一起,端着酒杯站了起来,衷心地祝福着新人。然而让他没有想到的是,就在这一刻,一场意外已经悄然而至了。
当敬酒完成以后,大家都纷纷放下酒杯再次落座。周老伯也把杯子放到桌子上,然后坐下来,突然,他的整个身体倒了下来。
原来,就在他刚刚站起身时,他身后的座椅突然倒下了,不知情的周老伯依然像平时一样直接落座,一下子就坐空了。
毫无防备的周老伯摔了个结结实实,坐在地上半天起不来,还是同桌的亲朋好友见了,赶紧把他搀扶了起来。
周老伯坐起身以后,感觉身上疼痛不已,很快家人得知情况以后,将周老伯送医检查,这才发现他的肋骨摔骨折了。
好好的椅子怎么会自己倒下呢?周老伯的儿子周坤非常疑惑,于是便来到现场查看了椅子,想要找出椅子倒下的原因。
周坤仔细看了父亲当天坐的椅子,发现这张椅子看起来是用非常结实的木材制作成的,但是用手掂一下却非常轻,没什么分量,一副弱不禁风的样子。
随后,周坤又看了事发当时的视频,发现父亲那桌客人一起站起来敬酒时,不止父亲的椅子倒了,还有一个亲友的椅子也同时倒下了。
只不过这名亲友在坐下时留了个心眼没有直接坐下,及时发现椅子倒下了,这才没有像父亲一样直接坐空。
为了印证自己的想法,周坤又翻看了该酒店在网上的评论,发现好几个网友都指出该酒店的椅子不够牢靠。
周坤拿着这些资料,直接找到酒店方要求给一个说法。他认为,正是酒店方提供的椅子不够稳固,他的父亲站起身时椅子才会自动倒下,从而导致老父亲坐空摔骨折,酒店方应当要承担责任。
而酒店方则表示,他们愿意承担周老伯的医药费,但是此事双方都有责任,他们不能承担更多责任了。
周坤很气愤,又多次和酒店方谈话,最终酒店方表示,最多可以请他们吃一顿大餐作为补偿,其他的赔偿是没有了。
酒店方还表示,这顿大餐售价12000多元,属于豪华大餐了,言外之意就是周坤父子应该是不亏的。
周坤对于酒店的回复真是哭笑不得,由于老父亲年事已高,医嘱要卧床休养三个月,家里人必须要请假陪护老父亲,对于他们家来说是一个比较大的损失,酒店方居然想要用一顿饭来解决问题?
周老伯在参加婚宴时,起身后椅子倒下,周老伯不慎坐空摔骨折,对此酒店表示赔偿一顿豪华大餐,从法律上来说是否合理?
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 宾馆、商场、餐馆、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作为酒店,应当要排除店内一切可能产生危险的要素,以此来保障前来就餐的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至于像周老伯这样年事已高的老人,酒店方更应当要注意老年人的人身安全,可以让他们放心在酒店用餐。
2、《民法典》规定,宾馆、商场、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周老伯的儿子在查看中发现酒店的椅子比较单薄,并且事发当时有两张椅子倒下,说明椅子确实不够稳固。
并且其他网友也都发现过该酒店提供的椅子不够牢固,非常容易倒下,这就可以证明,该酒店提供的椅子是存在安全隐患的。
该酒店提供的椅子不牢固,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由此造成周老伯受伤,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该酒店应当要承担侵权责任。
3、《民法典》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酒店方对于周老伯的受伤,表示只愿意承担医疗费,并外带一顿大餐,根据民法典规定,酒店方不但要承担医疗费,还要承担误工减少的支出、补助费等费用。因此,酒店方的主张是不合理的。
对于这件事,你怎么看?(文中人物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