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女子接孩子时,发现学校门口有一条未拴绳的宠物狗,担心狗会咬到孩子们,于是提醒狗主人系上狗绳,但遭到了拒绝,女子果断报了警。可当民警赶到时,狗主人正在对女子拳打脚踢,民警上前劝阻,谁知遭到了辱骂,狗主人更是当着民警的面踹了女子一脚,致其当场昏厥了过去。后经诊断,女子腹部软组织挫伤、小便失禁等。事后,警方对狗主人处以3日拘留的处罚。可女子认为处罚太轻了,要求警方从严处罚,但遭到了拒绝。无奈之下,女子将警方告上了法院。法院判了! (来源: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事发当天晚上7点多,女子小张下班后打算去接孩子放学。当她骑着电动车来到学校门口时,孩子的晚自习尚未结束,小张就坐在电动车上等了一会儿。 这时邻居韦某吃过晚饭,带着她的狗出现在了学校门口。那只狗长着一副凶脸,十分吓人,而且韦某遛狗还未拴绳。 眼看着学生们陆续放学,而韦某却带着狗在学校门口逗留,小张便忍不住上前劝说韦某把狗绳给牵上,谁知韦某突然来了一句:“多管闲事”。 小张见和韦某说不通,便直接报了警。谁知该举动激怒了韦某,她试图抢下小张的手机,阻止其报警,但被小张给躲了过去。 之后,小张和韦某发生了争吵。当民警接警并赶到现场时,小张与韦某正在发生肢体冲突。民警立即上去劝架,谁知韦某竟当着民警的面辱骂小张,还连民警也一块骂了。 随后,韦某趁民警不注意,一脚踹向小张的腹部,致其摔倒在地,而小张因此出现身体抽搐,小便失禁、呕吐等症状,随后便昏迷不醒了。 之后,小张被送去医院治疗。一个星期后,小张出院,医院出具了诊断证明,小张的腹壁软组织挫伤、小便失禁。 事后,小张因此事搞得精神状态不佳、睡眠不好,甚至出现了抑郁情绪。期间,公安机关对韦某的打人行为作出了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可是小张却认为这样的处罚太轻,于是要求警方对韦某从重处罚,没想到遭到了拒绝。 无奈之下,小张将警方告上了法院,要求法院改判警方对韦某从重处罚。 小张认为: 1、我与韦某是街坊邻居,韦某此前遛狗不拴绳,将我和孩子给吓到了,我当时就报了警。可民警只对韦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没有相应的惩戒措施。 2、韦某此前养狗是没有办狗证的,还是民警告知韦某要办狗证,才可以合法养狗。韦某照做后,更加的肆无忌惮,经常让狗狗单独出去玩耍,这对社会造成了极大的危害,民警的行为属于纵容违法。 3、我曾多次劝阻韦某要牵狗绳,但她总是不予理会,甚至还当着民警的面公然侮辱,这足以说明韦某的违法性质有多恶劣。 4、《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中明确规定,携犬出户时,应当对犬束犬链,由成年人牵领,携犬人应当携带养犬登记证,并应当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 综上,韦某的行为存在严重过错,可警方却只对其处3日的治安拘留处罚,这处罚显然太轻了! 可公安机关却表示: 1、韦某遛狗不牵绳的行为的确违反了《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但是民警已经对韦某做出了警告,并非只有处500元以下罚款才算处罚。 2、韦某遛狗不牵绳的行为,并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情况,没有给他人造成伤害,故无法吊销养犬登记证。 3、本机关之所以对韦某进行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是因为韦某与小张发生肢体冲突,但是这伤情和韦某的违法情节都不算严重。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综上,本机关对韦某做出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并没有问题。 法院的意见是: 1、经查,韦某与小张发生肢体冲突的起因是韦某遛狗不拴绳,所以小张的劝阻行为值得赞扬。 但是小张在劝说无果后,本可以通过报警处理此事,可她却自作主张与韦某发生争执,甚至发生肢体冲突,故小张自身也存在一定过错。 2、公安机关处理违法行为,是依据韦某与小张发生肢体冲突所产生的后果来确定的。 由于小张拒绝做伤情鉴定,而按照医院的诊断病例,无法确定小张的伤情有多严重。 综上,法院认为公安机关对韦某的处罚决定并无问题,故判决驳回了小张的诉请。 小张不服,提起上诉并申请了伤情鉴定和精神损害的鉴定,并要求公安机关来承担这笔损失。 二审法院认为: 《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一条规定,对需要鉴定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请、不预交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致使对案件争议的事实无法通过鉴定结论予以认定的,应当对该事实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公安机关曾要求小张去做伤情鉴定,但遭到了小张的拒绝,而一审时小张亦未提交伤情鉴定,故小张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 至于小张向公安机关申请精神损害赔偿,这不符合本案的案由。 最终,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了小张的诉请,维持了原审判决。 对此,您怎么看? 关注@法律公开课
北京,一女子接孩子时,发现学校门口有一条未拴绳的宠物狗,担心狗会咬到孩子们,于是
雷雷说趣
2025-02-02 20:3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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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人2014
所以说挨打一定要还手。你看看现实这种情况被打的那么惨,也就是三日行政拘留。即使把对方打的骨折。也只是赔点钱,违反治安管理条例而已。连犯罪都算不上。所以说人为一一口气佛为一炷香该还手的时候一定要还手,就不能手下留情。否则就人善被人欺,马善被人欺。你不能指望一个几十年了连正当防卫都不能界定的国家给你应有的保护。
幸福小黄人 回复 02-04 16:35
骨折属于轻伤,要入刑的
倒春寒 回复 02-04 19:20
这个女的为什么不做伤情鉴定???有鬼???
不想被发现
因为报警被打居然有过错?
月黑楼高 回复 02-04 11:04
如果说这条狗确定价值巨大的话,你可能还会被进去
月黑楼高 回复 02-04 11:03
但是要赔钱,狗也算财务,所以说要赔钱
用户10xxx04
当警察的面伤害他人,警察能保护公民安全的承诺,瞬间碎了。
沈阳老雪
去tm的,当警察面踹的一脚没看见?
丢丢
最奇怪的是同样的事,在各地的判决竟然都不一样,尤其有些背后有人的判决
庄周梦蝶而已 回复 02-04 00:47
如果南京法官判的话,估计被打的人还会坐牢呢。
lzy 回复 02-04 10:26
看背景
用户14xxx04
这法院怎么断的案?是坏东西看到别人报案谩骂报案人才发生争执,完全罔顾事实。这种判案这种执法,社会恶人嚣张背后的原因知道了吧?!
老何
当着警察的面动手算不算辱警?
用户10xxx84 回复 02-03 17:44
警察不要尊严了就不算吧
廣陽上人
韦某有背景?
用户16xxx61 回复 02-04 01:34
对!你说的没错!我邻居就和这个韦某一样派出所民警也是这样做的
小松 回复 02-04 01:37
一个耳光都得坐牢!
15xxx92
又是非法遛狗不纤绳的歹徒
我心依然
感觉这些人没什么鸟用,不如热心市民!
用户37xxx62
确定是这狗?这禁养犬哪来的饲养证啊
用户10xxx61
有理没钱别进来
古语长文
这狗会咬人,只是一个构思,还没成事实,狗主人又何罪之有呢。不如等它咬死人了,你有证有据了,再判重点也不迟啊。[裂开][裂开][裂开]
守望 回复 02-04 11:23
判重不重不重要,咬死人破案了可立功吗
濯颈清胃
她为什么拒绝做伤情鉴定,如果鉴定是轻微伤,铁定行政拘留至少10天,如果构成轻伤那就够刑事案件了。你不出伤情鉴定警察能给他拘留3天已经够可以了。
夜雨蒙蒙 回复 02-04 00:13
民事赔偿。甚至于可以搞大点。
用户11xxx76 回复 02-04 14:42
伤情鉴定和伤残鉴定是二回事
温暖小窝慈悲护生园
这女的真多事儿、真矫情!
往后 回复 02-03 17:50
爱狗人士真贱
往后 回复 02-03 17:47
CⅠA:我们造谣,欺骗,有完整教程。 爱狗人士:我们造谣,欺骗,卖惨,网暴,我们有完整的陷害栽赃流程
一刀一个小盆友
当警察面打人,这个韦某这么嚣张,肯定有背景,建议查查。
39度
北京的能人多。
夏洛克丨福尔摩斯 回复 02-03 16:58
还真不是北京的
39度 回复 夏洛克丨福尔摩斯 02-04 03:20
真正的能人都是有能力从外地进入到北京的人。
用户14xxx15
按叙述的看 制止违法行为 遭到报复殴打 需从重处罚没有提现
W火XS
直接偷偷扔点木糖醇给不牵绳的狗吃,安全省事又治人,为民除害又保护自己,所以别冲动要智能点
洁净的空气
不做伤情鉴定,就是心里没底,没有那么厉害[静静吃瓜][静静吃瓜][静静吃瓜]
永恒
二审就是让你再花一次律师费和诉讼费,不可能得到你想得到的结果。
用户12xxx14
学校门口,已经构成了公共安全要素,看来狗的主人不是一般的人物,否则这么明显的是非判的如此轻?难道待狗咬伤很多放学的孩子后再严判?对于公共安全防患于未然,这是起码的判决思路。
小黄鱼
当着jc的面殴打他人,这情节不算重?
微笑
不做伤情鉴定,可能是这女受害者不愿意出钱,后面愿意做鉴定了但要求是公安机关承担相应鉴定费。
用户10xxx59
这个伤情就是女的自己说的吧,很可能夸大了,要不为啥不做伤情鉴定?
用户72xxx65 回复 02-03 23:16
不管伤多少这男的这么恶劣的行为才三天是鼓励了这男的,严重不作为
庄鹏 回复 用户72xxx65 02-04 08:42
这要是女的打了,练拘留都没有直接放了,应该庆幸是男的,好歹还拘留一下
一如既往
为这女人的正义点赞[点赞][点赞][点赞]
5plus5
对女孩绝对不公。没踢死,就鼻轻?医疗费要赔。精种损失费至少3万。
龙虫
能当着警察叔叔的面袭人,可能不是一般人,深查一下,还学校门口一片安宁!
用户10xxx48
有钱人就是好,但凡人有钱,也不只是有钱,钱可通神!
明月当空友谊常在
北京法院判定不公,难以说服中国十四亿人民。
晚风
原来不牵狗绳,也就是批评下,过去好像被举报后,会上门把狗强行带走的,现在也人性化了
寄情山水
又算互殴了
实事求是
养狗的有背景,处罚太轻,当警察面打人只拘留三天,
天行视界
对方因为你报警打你,你有“跑”的责任吗?!不是在接孩子吗?或者当木头人,言语侮辱只能听着,打你只能受着?!这过错定性的是不是有点窝心?!报完警是不是有义务夹起尾巴做人?这种定性事不关己时,谁还愿意见义勇为式的报警?!
用户86xxx38
有背景的养狗人。这就是狗张人势。
T-800
不做鉴定,应该是装的,也是恶意了,故不采纳。
piggogogo
但是小张在劝说无果后,本可以通过报警处理此事,可她却自作主张与韦某发生争执,甚至发生肢体冲突,故小张自身也存在一定过错。 按照这个逻辑,所有的见义勇为,是不是自身都存在过错?
酥糖
北京人有姓韦的吗?
用户10xxx53
这法院判决有待商榷,报警是遛狗不牵绳,而且狗主人是累犯,这是民事纠纷主体,也就是前因,任何人对安全隐患都有权利指证,狗主人意识到问题不主动改正,还殴打他人,这是错上加错,蓄意任由危险继续,错上加错的不负责任
你听 有风吹来
可悲可叹可怜可惜———
淡淡的云彩悠悠的游
扬眉剑出鞘
Rachel
应该改成,遛狗可以不牵绳,但发生一切事故从重处罚,严重的该坐牢坐牢,罚款也要10倍罚。比现在好使,免得路上很多人谈狗色变,也没阻拦住存在侥幸心理的养狗人。现在的处罚不痛不痒,厉害点的人都视而不见,真要把谁咬了就像外国的一个案例,先付50年抚养费,人家多活一天返还一天的钱,避免真得了狂犬病让人家少活多少年。狗把人咬到了,只有个红印也罚几万,别说没咬坏,它还吓人呢,这样讨人厌的狗牵出来就知道栓绳了,真的一点无害的也可以不用纤绳了
要一一一六
为什么不同意做伤情鉴定?
123
到现场一般先看打完了再上前,那有美帝那猛烈不惯着
雨打风吹去
所以,遛狗为什么要拴绳子呢?
用户10xxx49
[赞][赞][赞]
时间不着陆
有钱能使狗推磨 !!!
用户10xxx44
狗屁的判罚
蔡贤
所以,做坏人的成本很低
用户97xxx76
一张AI图片,一个AI段子。
顶小
维护强势,打压弱势,事情就容易处理,人性本自私,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故恶人都嚣张跋扈,横行霸道
众相入眼
法律缺失很严重
用户10xxx35
警方和法院判决公正。普通百姓是没有执法权的,当发现他人违法时,可以适当去指责、阻止,但没有强制执法权,报警是唯一正确的处理方式,这可以避免事态扩大化。
用户10xxx34
闲谈莫论他人非,麻烦只因强出头。不明真相我不说那个对和错
点这改昵称 回复 02-04 09:26
有闲暇少上网多练练普通话,多睡觉更能延年益寿…
名将之约
关关相护
众诚化纤
依法治国喊的震天响,实际是
用户31xxx60
要说那只狗主人与警察没有关系,我是不信。
山野樵夫
如此报警有何用?
欢乐马
原来不上狗绳 狗不咬人 就认为没事啊[狗头]
用户10xxx51
还是那句话!当正义总是姗姗来迟,那么!就让我们拿起武器替代它行使本该属于我们的权益!为什么法官他们这群人不怕你!因为你构不成对它的威胁!当你在它家门口溜达一圈并跟它打个招呼过后,你看它怎么定!记住,法律没有规定散步的范围,你可以在中国任何公众区域散步!而你,有权申请领养大型犬之类的宠物!至于牵引绳的质量,那就不是你能决定的!甚至于,到底是谁先攻击谁,没有有力的证据,谁说的都是真的!后果,那就看谁的证据更加充分。大不了,咱也就挨个500块钱罢了[捂脸哭]
zyfzhang
事实上常伴宠物狗是不会咬人的,但特大型凶犬除外,像德牧,边牧,金毛,狼青,拉布拉多,罗威纳,不受攻击根本不会咬人。
盼盼妈 回复 02-04 18:27
正常是不会,玩一会呢。再说,你对恐惧的,肯定忌讳,谁会用自己的生命安全,做尝试。你养狗,咬不咬人,不是主人说的算。最起码拴起来。
用户10xxx06
你指望狗去处理养狗的,这不搞笑吗
静思慎行
从警方的处理意见一直到一审二审的判决来看,哎呀,这小张的真是多管闲事啊!谁能救救这个社会啊?
piggogogo
按照这个判法,所有的见义勇为都有过错,因为没报警擅自行动。
用户18xxx46
若是我连狗连人都打死!!!!
永远高唱我歌
看新闻常常无所适从,把人打这样三天?上次新闻打车一拳都十天?
兵哥
一句话违法成本太底了
用户10xxx17
这个二审法院法官存在问题,人家申请二审也同意伤情鉴定了,这个找借口不合理,不能让坏人随意miao视法律!
用户17xxx71
说明以后要养狗不牵绳,谁不服就咬他。
用户10xxx45
两个龟儿子都是一个老爸的,想多了,还想赢
洋洋得意
医院不是出具了诊断证明,小张的腹壁软组织挫伤、小便失禁吗?法院和警方为什么视而不见哪?
用户10xxx23
养狗男有钱有权,所以有嚣张的本钱,女的老百姓。
骏马奔驰
黑白不分,没有天理,纵容犯罪,狗屁不是。
可乐狗
这女的就是欠揍
蟒蛇
如今的社会弱者就是弱者!你弱那就要被欺负!!!
_ Yampx27O
奇怪,那些传说一巴掌5000到10000的人哪去了?
立 忠
你真牛逼。
用户16xxx02
强烈要求大型犬遛狗不牵绳按照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小型犬主动咬人的可以直接物理消灭!
大好时光
警方说的,互殴!!!!!!!
zhou
真傻,做完伤情鉴定,你就可以请律师告她民事赔偿了,多少钱看你律师的能力。你非要走刑事,警察能咋办?
老头
为什么不做伤情鉴定?做了肯定不是这个结果。
用户10xxx58
[哭笑不得][哭笑不得]
whb
互殴
->
感觉像外国人编的,不符合逻辑
用户13xxx91
一般是狗咬伤人了才处理,正如对方伤到你了才处理,所以事情没有发生就不处理,有些事情没法说。
双刃剑
不像话,还互殴。自己的性命怎么可以自己说了算呐!一定要期盼合法途径寻求帮助,还要祈求上天救你的人别迟到,否则小命不保[捂脸哭][捂脸哭][捂脸哭][捂脸哭]
旭日东升
踹警察一脚试试
用户10xxx94
枪毙养狗的畜生
竹风
抡哑铃才是王道,拿捏这些傻逼太轻松,就怕粉碎性骨折赔不起
foodtech
作为不够,明显有人为因素在里面。
棒棒不是糖
意思就是只要狗没咬人就可以不用牵绳是不是可以这么理解
哈哈
没本事的人可以散养狗
劉爺爺
判警方失职,开除公安队伍,永不录用
随意
多次遛狗不栓绳,为什么不处罚?应该吊销狗证。
ljz1758
敢说出第二条这脑壳里装的估计一半水一半面,稍微一晃就一脑子浆糊!!!这意思就是啥事必须有了结果才能处理!!![得瑟]
TR90
这破图P的水平是2001年的吧!!还有,上学的孩子都穿校服的,别乱用照片。
天海云汐
当着警察的面还敢继续殴打就不能单纯以伤判罚了 这种性质极其恶劣 应该加重处罚 并且警察也得受到审查 确定警察当时无能力阻止施暴否则也得受罚 以此防止有些警察不全力阻止施暴人继续施暴 曾经见过三个警察阻止不了施暴者对一个女孩子施暴 三个人哪怕是挡也能把受害者挡的严严实实了
用户16xxx04
这法院的判决助长了行凶人的嚣张气焰
飞天~燕子
记得,挨打一定要还手,当你确定了还手的时候,一定不要留手,一定记得,只要活着就不亏
用户10xxx78
火腿肠加药
点脚乒乓 回复 02-04 07:11
铁锅炖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