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林晓在烧饼铺辛苦干了一个多月,却遭遇老板张强赖账。张强质问他:谁能证明你给我干活了?劳动合同呢?打卡记录呢?林晓一气之下,竟将汽油泼进店里,导致老板娘被烧成火球,经过40天抢救,最终还是不幸离世。林晓也因此被判无期,还需赔偿54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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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烧饼铺虽然不大,但烧饼做得香脆可口,每天都有不少顾客光顾。店老板张强,是个精明能干的人,但对待员工却有些苛刻。
林晓四处找工作,最后来到了烧饼铺。张强看了看他,觉得林晓身强力壮,是个干活的好手,便答应让他留下来试试,但工资却压得很低。
林晓虽然心里有些不乐意,但想到自己初来乍到,能找到一份工作已经不容易了,便咬咬牙答应了下来。
就这样,林晓开始了在烧饼铺的打工生涯。他每天天不亮就起床,忙到深夜才能休息。无论是和面、揉面,还是烤烧饼,他都干得十分认真。店里的顾客们也都对这个勤劳的小伙子赞不绝口。
时间一天天过去,转眼间林晓已经在烧饼铺干了一个多月了。他满心欢喜地以为,自己终于能拿到第一份工资了,可以寄些钱回家给父母了。
可是,当他向张强提出要领工资时,张强却脸色一变,冷冷地说:谁能证明你给我干活了?你是能拿出劳动合同,还是打卡记录?
林晓一听,顿时愣住了。他从来没想过要签什么劳动合同,也没想到要打卡记录工作时间。
他只知道自己每天都在辛辛苦苦地干活,难道这还不够吗?他试图向张强解释,可是张强却根本不听,还一味地刁难他。
林晓心里既气愤又无奈。他觉得自己被张强耍了,辛辛苦苦干了一个多月,却一分钱都拿不到。
这让他怎么活下去呢?他怎么面对远在家乡期盼着他寄钱回去的父母呢?他越想越气,越想越觉得不甘心。
于是,林晓悄悄地起床,走出了宿舍。在附近的加油站,他买了一桶汽油。他提着汽油桶,心中充满了愤怒和绝望。
他知道自己这样做是违法的,他只想让张强知道,欺负人是要付出代价的。当林晓回到烧饼铺时,店里已经没有了顾客,只有张强和老板娘还在忙碌着收拾东西。
林晓看到他们,心中的怒火再次燃烧起来。他二话不说,直接提着汽油桶走进了店里。张强和老板娘看到林晓提着汽油桶进来,张强赶紧上前质问林晓:你要干什么?疯了吗?
说着,他猛地一挥手,将汽油泼向了店里的角落。汽油瞬间燃烧起来,火势迅速蔓延。老板娘试图逃跑,可是火势已经太大了。她身上的衣服被火点燃,瞬间变成了一个火球。
不一会,消防员们迅速扑灭了大火,但老板娘却因为伤势过重,经过40天的抢救后,最终还是不幸离世了。
林晓也被警方逮捕了,他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他说自己只是一时冲动,没想到会造成如此严重的后果。他后悔莫及,但一切都已经太迟了。
一、林晓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
林晓作为成年人,具有完全的刑事责任能力。他明知汽油是易燃易爆物品,一旦泼洒并点燃,将可能造成严重的人身伤害甚至死亡后果。
然而,他仍然选择了这种行为,说明他在主观上对可能造成的后果是明知的,并且持有一种放任或者希望的态度。这种主观上的故意,是构成故意杀人罪的重要要件。
在林晓实施行为时,他的内心充满了愤怒和绝望。他觉得自己被张强欺负了,无法拿到应得的工资,无法面对家乡的父母。
这种情绪上的激动和失控,并不能成为他逃避法律责任的借口。因为法律要求每个人在行为时都要保持理性和冷静,不能因为一时的情绪而违反法律规定。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林晓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杀人罪,且情节严重,因为他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导致他人死亡,仍然故意为之,并且造成了实际的死亡结果。因此,他应受到法律的严惩。
二、林晓的行为不构成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当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
在本案中,林晓并不是在受到不法侵害时采取防卫行为,而是在事后为了报复而实施犯罪行为。
他并没有面临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也没有采取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因此他的行为不构成正当防卫。
防卫过当是指:正当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他的行为完全是为了报复和发泄情绪,与防卫过当无关。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林晓应赔偿老板娘家属医疗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合理费用。具体赔偿金额的确定将取决于法庭对案件具体情况的审理和判断。
综上所述,林晓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杀人罪,且情节严重。他应受到法律的严惩,并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最终,法庭判决林晓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并赔偿老板娘家属544822.95元。(文中人名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