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雅安,一55岁男子,发现自家地里玉米杆在窸窸窣窣的动,他心想坏了,有野猪在偷吃玉米,撒腿就往家里跑,拿来一杆射钉枪对着玉米地就射击,只听一声惨叫,传来母亲的呼救声,男子才发现,这哪里是野猪,分明是在拔草的母亲,母亲的右大腿血流如注,他赶紧把母亲往医院送,没想到,坏事传千里,他私藏射钉枪的事闹大了,结果让他傻眼了。 2024年9月3日这天,高某一如既往去自家玉米地巡视。 他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最近不太平,不但自己村里,邻村很多村民的庄稼都被野生动物给祸害了。 农民春种夏耕秋收冬藏,每年就指着一亩三分地的收成,这些庄稼,不但是他汗珠子掉地上摔八瓣辛苦种出来的,也是他一家一年的口粮。 所以,天灾他阻挡不了,但如果有野猪来祸害,他肯定不能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 于是,他每天都来地里查看,万一发现野猪,好采取措施,眼瞅着收成在即,别一年白干。 接连很多天,一切太平,他没发现野猪入侵的痕迹,但不能大意,一个不小心,就有可能功亏一篑。 万万没想到,当他走到自家玉米地,发现了不对劲,地里不但玉米杆在动,还发出窸窸窣窣的声音。 高某心里一惊,坏了,野猪进玉米地了,他该怎么办?现在他手无寸铁,赤手空拳,根本不是野猪的对手,如果采取行动,肯定不是野猪的对手,受伤是小,弄不好命都没了。 “你这个祸害人的东西,你等着,看我咋收拾你!”高某骂了一句,他撒腿就往家跑,找出来自己私藏的射钉枪,然后直奔玉米地。 他气喘吁吁来到玉米地边,对着发出动静的位置,瞄准射击。 可让他难以置信的一幕发生了,他没听到野猪的哀嚎声,反而听到了母亲的呼救声。 他心里咯噔一下,赶紧冲进玉米地,发现母亲躺在地上,右大腿被他的射钉枪射中正在汩汩流血,母亲疼的呲牙咧嘴,表情痛苦。 原来,高某的母亲闲来无事,来地里拔草,被儿子误认为了野猪误伤了。 高某后悔不已,赶紧叫人把母亲送去医院,还好,经过一番治疗,母亲虽然受了皮肉之苦,但是没有生命之忧,否则高某得后悔死。 就这样,高某把母亲当成野猪,用射钉枪误伤的事,在十里八村传开了。 这件事直接给他惹了大麻烦,他竟然被警方带走了,还被推上被告席,原因就是他非法持有枪支和非法狩猎罪。 其实,高某准备了射钉枪就是为了对付野猪的,他知道这个东西不能私藏,但他也不能看着自家的庄稼被野生动物祸害无计可施,他没想到,最终闹出这么大的事。 他害怕了,把母亲往医院送的时候,就偷偷把射钉枪扔了,但即使这样,他也难逃法网。 《刑法》第128条规定: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高某私藏射钉枪的行为,违反了枪支管理规定,构成了非法持有枪支罪。 尽管他持有枪支的初衷是为了保护庄稼免受野生动物侵害,但这并不能成为其非法持有枪支的合理理由。 因此,高某需承担此条法律所规定的刑事责任。 《刑法》第341条规定: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高某在禁猎区使用禁用的工具射钉枪进行狩猎,尽管他误把母亲当作野生动物,但这一行为本身已违反了狩猎法规,并导致了母亲受伤的严重后果,构成了非法狩猎罪。 法院在量刑时会考虑其行为的过失性质及后果。 《刑法》第15条规定: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高某在开枪前没仔细观察和确认目标,盲目开枪射击,导致误伤母亲,其行为符合过失犯罪的特征。然而,在此案例中,高某被判刑的主要原因并非他过失行为本身,而是其非法持有枪支和非法狩猎的犯罪行为。 过失行为在量刑时可作为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予以考虑。 最终,法院判决高某非法持有枪支罪,判有期徒刑8个月;犯非法狩猎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年2个月,缓刑二年。 此案例再次提醒公众,面对野生动物侵害时,应依法采取适当的救济措施,切勿私自持有和使用枪支。 对此,你怎么看? 信源:椒点视频 2025-1-23《误以为野生动物破坏玉米地男子开枪意外击中母亲法院判了》
四川雅安,一55岁男子,发现自家地里玉米杆在窸窸窣窣的动,他心想坏了,有野猪在偷
史涣评案
2025-01-27 11:0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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